1、被告人到了法庭上沒有概括性陳述事實的能力
2、被告人執著於自認為是有利細節的陳述會引起法官的追問
3、被告人在法官老練的追問下必然會慌亂地說錯話
4、法官只是通過援引規則為判決提供法律理由,使其看起來合理。
5、警察會誘導目擊者的陳述
6、規則是對司法結果起到支持性作用的工具
7、法律是維持現存的社會關係和權力關係的工具
8、偵查證據找不出破綻只是錯覺
9、偵查辯護是律師能大顯身手的地方
10、現場比證據更重要
11、有利於被告人的事實沒有形成證據
12、詢問證人的問題是證人記憶的主觀事實,而不是客觀事實。
13、律師要竭盡所能達到讓自己的話語具有無窮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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