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折叠便携式宠物屋浙江制造

可折叠便携式宠物屋浙江制造

本文适用于体重为31 kg及以下宠物使用的临时性可折叠便携式宠物屋生产企业。

企业应具备的基本要求

一、设计研发

1、采用三维软件对产品外形等进行辅助设计开发,具备有限元分析优化设计的能力。

2、具备模板化设计的能力,对系列产品应按照模板化设计的方法,实现零部件通用化。

3、设计过程应结合工程学原理,应采用3D打印技术制作款数原型,对产品与其他部件连接的功能及外观进行验证。

二、原材料

1、面料应采用符合FZ/T 13035规定的一等品的材料。

2、塑料件原材料、面料不应掺杂回料等其他杂质,应符合GB 6675.4中关于可迁移元素最大限量要求Pb(铅)90ppm\As(砷)25ppm\Sb(锑)60ppm\Ba(钡)1000ppm\Cr(铬)60ppm\Cd(镉)75ppm\Hg(汞)60ppm\Se(硒)500ppm。

3、选用的钢丝应满足在直径为20 mm的木棒上缠绕3圈后不应断裂。

4、拉链成品的拉链经反复开合各50次,不应出现拉链破肚,开合过紧等缺陷;拉链拉头应能锁紧拉链。

三、工艺及装备

应配备必须的生产设备,包括但不限于:

a) 塑料件生产采用半自动化生产设备,注塑机带自动机械手、自动化流水线;

b) 车魔术贴、车缝拼缝采用半自动定位模板机等高精度制版设备;

c) 裁片裁剪采用半自动刀模冲床。

四、检验检测

1、应具备经纬度、克重、厚度、色差鉴别、操作性能等项目的检测能力。

2、应配备织物密度镜、克重取样仪、精度在0.01g的电子称、拉力计、厚度计等检测设备。

五、质量承诺

1、正常使用导致损坏的,出厂之后6个月内免费更换或退货。

2、产品应具有可追溯性,应追溯到供应商及生产批次。

3、有专人负责售后服务,产品质量有异议,应在8小时内做出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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