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海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海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21 号

近日,青岛市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及本土无症状感染者,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再次敲响警钟,为严防疫情输入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登记管理。所有从青岛市来返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所在单位、村社或宾馆报告,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配合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市指挥部人员排查组按要求做好机场、车站人员排查登记并建立相关信息台账。

二、分类排查管控。对9月28日以来从青岛市胸科医院所在的楼山后社区来返人员、与青岛市胸科医院及病人有过接触的人员、接触过从青岛入境的人员等,需提供7天内所在地核酸检测证明,并进行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从青岛市其他地区来返人员没有核酸检测阴性相关证明信息的,到达我市后立即进行居家隔离,并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后,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自行活动。

三、做好个人防护。广大市民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生活习惯;减少聚集性活动;倡导公筷公勺和分餐进食。选择安全放心原料,食物烧熟煮透,不吃生冷食物,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减少疾病传染的可能性。建议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外出,特别是不要到有疫情的地区出行,确需出行的,要向所在村社、单位进行报备。

四、落实管控措施。各大市场、商超、冷库等重点场所,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畜禽肉类、水产品等重点品种抽查检测工作,持续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健康监测,严格落实市场卫生清扫、环境消杀、换气通风、经营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各室内公共场所要周密妥善安排落实限制人员流量、现场扫“信康码”、测量体温等措施。各开放景区景点要完善门票分时段预约制度,引导错峰出行。各级各类学校要严密防范、严格管理、严加看护,加强与疾控和医疗机构的沟通协作,严防疫情发生,同时,加大对水痘、腮腺炎、流感等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规范发热门诊、预检分诊管理,严格控制院内感染,保障就医环境安全可靠。

五、及时报告信息。广大群众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对掌握从青岛市市北区、李沧区等地区、青岛市胸科医院等单位及境外旅居史来返人员线索的,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反映情况,我们将对线索提供人相关信息进行严格保密,线索举报电话:0972—8613918。

海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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