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事情讓你下定決心要離婚?

1與異性成員曖昧

2出軌

3對我的家人不好

什麼事情讓你下定決心要離婚?

如果我在三點中犯了罪,我就要離婚了。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

我的性格是這樣的。我不能忍受眼中的沙粒,我不能接受心中的沙粒,我不能生氣,也不能再提舊事,所以我不會挑戰。

我九年戀愛的結束也是在他臥室裡看到女人的私人物品。因為我沒在現場看到他們,我不想大驚小怪,所以我什麼都沒做。

我的計劃是給他:在30歲之前,有房子、汽車、儲蓄、無債、也許價值觀、人生觀、消費觀念不同,他不稀罕,人不稀罕,你做得更多,是多餘的….哈哈,不是嗎?通常我的性格是:我相信他說的話,不喜歡猜測,這也可能是個問題!

2018年3月初,我幫助過他。我的手機沒電了。我用了他的手機。哈哈。。。女人可能天生敏感,天生就是偵探。他的手機有密碼。他從不給任何人。有人知道嗎?這是那種帶手機到廁所。鬼知道我怎麼猜到了密碼,按了留言,記下了聊天記錄,停在一個漂亮女人面前,點擊打開,哈哈…”驚喜“——從2017年11月開始,每晚11:20-11:40左右,他會主動與女生聊天,聊天很多,最後提到的聊天記錄見家長……哦,我關上屏風,給自己和他媽媽發了個信息。你知道,每次我打電話給他,他都會不耐煩的。他和我很少發信息……

那天我刪除了他所有的信息,糾纏不清,吵了一個星期,我提議分手,結束了9年的愛情長跑。

我想說:女人真的不傻,其實你們都知道,不只是想給自己心愛的人一個機會,但你不珍惜,對不起,我不想。我的誠懇,我的愛,你不想要,然後我收回。你不再愛我了。我仍然愛著自己,收回我的愛。就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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