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製造業創新中心申報開啟!突出新能源、汽車等十大新興產業

大河財立方消息4月24日,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河南省財政廳聯合發佈《關於開展2020年度河南省製造業創新中心申報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確,2020年全省創新中心遴選和培育工作要緊緊圍繞提升產業發展能級、推進製造業高質量發展這一方向,在繼續聚焦裝備製造、食品製造、新型材料製造、電子製造、汽車製造等主導產業的同時,突出智能裝備產業、新能源及網聯汽車產業、新型顯示和智能終端產業、汽車電子產業、智能傳感器產業、新一代人工智能產業、尼龍新材料產業、5G產業、環保裝備產業、現代生物和生命健康產業等十大新興產業,兼顧鋼鐵、鋁加工、煤化工、水泥等傳統產業。

下附全文:

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河南省財政廳

關於開展2020年度河南省製造業創新中心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省轄市、濟源示範區、省直管縣(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經濟發展局、財政局,鄭洛新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核心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主管部門,省直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河南重要講話精神,落實中共河南省委十屆十次全會和省委經濟工作會議等有關會議的部署,進一步完善我省製造業創新體系,提升製造業創新能力,打造先進製造業強省,現就開展2020年度河南省製造業創新中心(以下簡稱創新中心)申報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創新中心的定位與功能

創新中心是由企業、科研院所、高校等各類創新主體自願組合、自主結合,以企業為主體,以股份制獨立法人形式建立的新型創新載體,主要定位於行業共性關鍵技術的研發供給、轉移擴散和首次商業化。其主要功能是:開展產業前沿及共性關鍵技術研發;探索產學研用協同創新機制;對技術成果進行中試、檢驗或驗證;促進科技成果商業化應用;為行業提供公共服務;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運用;強化標準引領和保障作用;開展人才交流與合作培養等。凡有意發起或參與創新中心建設的單位應首先明確創新中心的定位與功能。

二、創新中心的運行模式

創新中心作為一種新型的創新平臺,是由本行業骨幹企業及產業鏈上下游單位以資本為紐帶組成的一個公司制獨立法人,不是某個企業的內部研發機構或附屬部門,必須面向市場、獨立運行,而不能依賴於任何一個企業或部門。創新中心依託載體作為一個獨立企業法人,其股東中應包括若干家在本領域排名靠前的企業。圍繞依託載體,創新中心應積極構建產業(技術創新)聯盟,採取“公司+聯盟”的模式運行,而聯盟應匯聚在全省乃至全國包括用戶在內、與本領域密切相關的企業、科研院所、高校等各類相關的創新主體,並儘量整合本領域省級以上創新平臺參與其中。創新中心應建立高效協同的運行機制,切實打通從實驗室產品到生產線產品的各個環節,解決其中涉及的工藝、專用材料、專用設備、檢測能力和標準等短板和弱項,建立基於自我造血、循環發展的商業模式,最終通過技術轉讓、技術授權、專利許可、產業孵化、知識產權運營和技術服務等方式獲得穩定收入,從而實現自我造血、自負盈虧,自我發展。

三、創新中心的建設要求

根據省委十屆十次全會和省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以及2020年全省轉型發展攻堅戰及“三大改造”工作的總體部署,2020年全省創新中心遴選和培育工作要緊緊圍繞提升產業發展能級、推進製造業高質量發展這一方向,在繼續聚焦裝備製造、食品製造、新型材料製造、電子製造、汽車製造等主導產業的同時,突出智能裝備產業、新能源及網聯汽車產業、新型顯示和智能終端產業、汽車電子產業、智能傳感器產業、新一代人工智能產業、尼龍新材料產業、5G產業、環保裝備產業、現代生物和生命健康產業等十大新興產業,兼顧鋼鐵、鋁加工、煤化工、水泥等傳統產業。

請各地工業和信息化、財政主管部門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本著一個領域原則上只建一個創新中心的原則,按照2020年的申報方向和重點領域,有針對性地組織有意向且符合條件的企業進行申報。

四、創新中心申報要求

(一)申報工作要求

創新中心申報工作由擬創建創新中心的牽頭單位具體負責,並由參與創建的單位協助配合。牽頭單位需符合《河南省製造業創新中心建設工作實施方案》(豫製造強省辦〔2017〕2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中規定的五個條件,即一般應是在本行業(領域)具有較強影響力和顯著競爭優勢的龍頭骨幹企業,或在相關領域具有雄厚創新實力的科研院所(含轉制型科研院所)及高校;一般應建有省(部)級以上創新載體,有較雄厚的科研和經濟實力,有較強研發能力和良好的產學研合作基礎;有較好的技術創新機制和創新效益,有比較先進的科研設備和較為完善的基礎設施;近三年無環境、安全、知識產權和稅務等違法行為。牽頭單位應會同參與創建單位共同編寫創新中心建設方案(建設方案編寫指南見附件1),並按要求提交相關申報材料。

(二)申報材料要求

凡申請創建創新中心的單位,應按要求填寫《河南省製造業創新中心建設申報書》(見附件2),並按照其《填寫說明》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上述材料需提供申報書紙質版上、下冊一式各8份,並在相應位置加蓋單位公章,同時提交含申報書和創新中心建設方案的刻錄光盤一式4份(須以油性筆在光盤上註明申報單位名稱)。

提交的所有書面文件請採用A4紙雙面打印,以普通紙質材料作為封面,不採用膠圈、文件夾、金屬釘夾等帶有突出稜邊的裝訂材料。

(三)材料報送要求

申報材料須由申報工作牽頭單位首先報送至本單位註冊地所在的省轄市、省直管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之後由當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進行彙總,並與同級財政部門聯合審核後共同行文,將推薦文件以及《2020年河南省製造業創新中心申報推薦彙總表》(見附件3)分別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同時將具體的申報材料報送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各省管企業、各央企集團所屬駐豫單位、省內高校及科研單位(含轉制型科研院所)均按屬地原則辦理。

2020年創新中心申報材料不要求統一申報時間,地方工業和信息化、財政部門經過審核後,認為條件成熟的可隨時推薦,申報時間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本年度的申報材料。申報材料需由申報工作牽頭單位現場提交,不接受郵寄、快遞等方式。

四、注意事項

(一)凡有意牽頭創建創新中心的單位要認真學習研究《實施方案》和相關文件精神,正確認識創新中心的功能、定位、組織形式、基本條件和建設要求等,客觀評估本單位的行業地位、研發能力、創新水平和整體實力。在此基礎上,組建由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牽頭,包括技術、法務、財務、營銷、行政等方面人員參與的工作團隊,通過與行業管理部門、相關行業組織和本行業的資深專家充分溝通,研究確定擬建創新中心的方向領域、功能定位、技術路線、發展路徑及工作思路等,編制創新中心的建設方案和申報材料,保證提交的申報材料符合相關文件的要求。

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加強與同級財政部門的溝通協作,共同做好本地的申報組織和推薦工作;要幫助申報單位做好與參與創新中心創建有關各方的協調工作,並指導申報單位認真編寫申報材料,填寫有關信息表,提供有關證明資料。

(二)各地工業和信息化、財政部門要加強對申報材料的審核,確保材料真實完整。要本著認真負責的精神,對創新中心建設方案的可行性進行把關;如有條件可邀請相關專家對本地擬推薦單位的申報材料進行前期研討或論證,凡不具備申報條件的不要推薦,寧缺毋濫,保證質量。

五、聯繫方式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王冰 鄭楠 電話:0371-65509831

省財政廳:唐曉燕 王炳喆 電話:0371-65808051

附件:1.河南省製造業創新中心建設方案編寫指南

2.河南省製造業創新中心建設申報書(V2.1版本)

3.2020年河南省製造業創新中心申報推薦彙總表

26號附件下載.zip

2020年4月22日

責編: 劉贇 | 審核:李震 | 總監:萬軍偉

End

河南製造業創新中心申報開啟!突出新能源、汽車等十大新興產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