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整頓風暴來襲,“穿透式”嚴查虛開發票!數十家CSO移送司法

安徽省馬鞍山市稅務局日前發佈《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公告2020年3月》,此次公告內容共列出51家“重大稅務違法”企業名稱,可以看到,除少數商貿、建材類的企業之外,大部分均為醫藥服務類企業,案件性質則多為虛開增值稅普通發票或專用發票。

  

  行業普遍認為,近年來整肅財稅合規與打擊商業賄賂成為醫藥行業監管重點,尤其在中央出臺“反洗錢”綜合措施之後,自去年6月開始,依託“金稅三期”的強大威力,“穿透式檢查”帶來的行業合規考驗正在進一步加大。

    

虛開發票“零容忍”

  

  眾多醫藥服務類企業,即行業內所謂的“CSO”作為合同銷售組織,主要從事銷售外包,這種模式在藥品的營銷和銷售方面以專業化見長,其存在的價值不言而喻。然而,部分投機者利用不合規的手段進行市場操作,這也引起了國家監管部門高度重視。

  

  隨著國家開始大力整治藥品購銷過程中的商業賄賂問題,並逐漸落地“兩票制”在藥品流通領域內的試點工作後,眾多傳統的CSO“過票模式”轉瞬之間變成了燙手的“山芋”,很多企業都擔心CSO的合規性問題。

  

  2019年6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官網發佈《財政部開展2019年度醫藥行業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工作》通知,財政部聯合國家醫療保障局按照“雙隨機、一公開”要求,對77家藥企進行會計信息質量檢查,檢查要對醫藥企業銷售環節開展“穿透式”監管,延伸檢查關聯方企業和相關銷售、代理、廣告、諮詢等機構。

  

  從此次馬鞍山市稅務局發佈的51家“重大稅務違法”企業情況來看,“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案件較多,涉案票面額累計數十萬至數百萬不等,除了已經公開的“重大稅務違法”之外,眾多“非重大”“告誡”的稅務違法行為如未能及時做出修正,同樣可能遭到嚴肅處理。

  

  眾所周知,通過“粗暴帶金”的營銷手段拉動銷售增長是很多醫藥企業的傳統做法。伴隨近年來“兩票制”“營改增”“醫保帶量採購”等體制機制改革深入,國家對醫藥企業經營的合規要求不斷提升,行業嚴打商業賄賂的糾紛管理也愈發嚴格。

  

  業內專家指出,CSO虛開發票的問題必然會涉及到收票藥企,醫藥企業面對全新的合規監管形勢,必須審慎對待財務合規管理問題,及時調整合規管理體系,以防止財稅監管協查發現CSO存在“重大稅收違法問題”,造成無法補救的後果。

    

體系合規勿留死角

  

  一直以來,醫藥企業以諮詢費、會議費、廣告費等大量大額髮票頻繁入賬,正因如此,醫藥企業和延伸檢查單位是否遵守會計法律法規、會計財務制度、內部控制規範以及國家財稅政策等有關情況,與財務管理相關的費用、成本、收入的真實性,均為歷次財稅檢查的重點。

  

  事實上,《反不正當競爭法》對“商業賄賂”有明確定義:經營者不得采用財物或者其他手段賄賂下列單位或者個人,以謀取交易機會或者競爭優勢。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9年重點工作任務》中明確提出“制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管條例”,對醫療服務過程中的“商業賄賂”予以打擊。

  

  2018年6月,國家稅務總局發佈《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對證據鏈提出了“應遵循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原則”的總體要求,醫藥企業和CSO機構發票必須做到“四流一致”。

  

  為維護經濟稅收秩序,嚴厲“打擊虛開發票和騙取出口退稅”違法犯罪行為, 2018年9月3日,武漢市稅務部門雷霆出擊,專門針對武漢市及周邊區域短期內快速成立的為醫藥企業開具諮詢服務類發票的服務公司開展稅務大檢查。

  

  隨後,該專項檢查進一步擴大到湖北全省,並且根據相關財稅線索延伸至重慶、江西、雲南、江蘇、上海、湖南、西藏等地,眾多CSO企業因“虛開發票、違規抵扣”等問題遭到查處。

  

  面對嚴肅監管現實,傳統的粗放管理和粗暴帶金式營銷已經走到盡頭。藥企必須意識到,營銷行為的合規調整絕對不是簡單的銷售費用處理,也不是簡單的商務渠道調整,而是從內到外的營銷體系功能重新思考及構建。



馬鞍山市稅務局稽查局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公告

(2020年3月)

稅務整頓風暴來襲,“穿透式”嚴查虛開發票!數十家CSO移送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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