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風窗的一篇文章刷屏了。
一個上市公司的副總裁,通過“領養女兒”的騙局,長期性侵自己的養女。
從這個女兒14歲開始,至今已經近四年了。
這四年裡,女孩內心已經瀕臨崩潰,甚至想自殺了事。
這段時間裡,在醫生和好心人士的幫助下。
女孩多次報警。
但 案件卻被撤銷,惡魔多次逃過懲罰。
這讓我的內心無比的煎熬。
很多讀者讓我就此寫一下戀童癖的惡魔是如何誕生的?
但我完整看完了整個事件的所有細節後。
我覺得這不僅僅是一個戀童癖的野獸在摧毀一個女孩這麼簡單的事了。
而是一個有計劃、有目的的犯罪者,通過手上的權力,把一個人能實施的最大惡意,施加在一個無辜女孩的身上了。
根據南風窗的報道,先梳理下事情的經過。
女孩李星星(化名),是一個單親家庭的瘦弱女孩。
母親2015年通過網友介紹,和副總裁鮑某明相見。
這個一米九以上,200多斤,壯得跟山一樣的鮑某,當場提出要和這對母女組建家庭。
雖然,母親也對四十多歲都不結婚的鮑某產生過懷疑。
但鮑某的執業律師、名校畢業生的身份,在半年時間裡,徹底取得了母女的信任。
他對母女關懷備至,並提議帶快滿14歲的女兒去北京上學。
殊不知,這就是女孩噩夢的開始。
剛滿14歲的女兒當晚,爸爸鮑某在黑暗中,突然一把抱住了她。
李星星本能地推開,但當時只有70多斤的女孩,根本無法和200斤的男人抗衡。
他像鐵桶一樣箍住她,摸她。強行脫掉她的衣服,侵犯了她。
女孩後來形容:巨痛,從下體一直衝到肚子裡來。
這之後的三年了,鮑某無數次侵犯了李星星。
一個200多斤的男人,坐在李星星肚子上,壓得她怎麼也起不來。
在這三年裡,她無數次出血、昏厥、痛不欲生。
在掙扎過程中,女孩甚至把床單都踹爛了。
而鮑某卻還有許多更變態的行為。
比如還準備把膠帶沾在女孩身上。
看到照片裡床頭的那個洋娃娃了嗎?
那是李星星很喜歡的東西,而鮑某在侵犯女孩時,卻經常用這個東西做“道具”。
昨晚我想到這個細節,心中無比的痛苦。
因為鮑某不僅在身體上折磨女孩,更在內心中折磨女孩。
他要把女孩所喜歡的一切東西,都臭掉、死掉。
這也是PUA裡常用的一種控制手段,精神打壓。
李星星後來寫下過一句話,“我逐漸感覺自己病了,我對一切都不再相信,甚至覺得我最在乎的身體的各種器官,我所珍愛的各種愛好和特長,都不在我身上,而在他身上。
接下來更讓人心痛的,就是這件事的兩次立案,一次撤銷,一次再也打不通辦案民警的電話。
李星星第一次報警,是因為下體疼痛,他在網上找到了一位“醫生奶奶”。
“醫生奶奶”明確告訴她:“你被強暴了。”
當她報警後,警察來家裡搜過東西,但什麼也沒搜到。
隨後鮑某消失過一段時間,卻很快又回來了。
可以看出鮑某對性侵是早有預謀的,他提前銷燬了證據。
不過這次警方的行為還是對鮑某起到了震懾作用。
三年後,鮑某事業飛黃騰達,他在煙臺擔任一家大企業的高管,把李星星也帶去了。
鮑某這時候的獸性又再次大發了。
李星星無法忍受,自殺後被人救下,接著報警。
這次,李星星找到了帶有血液、精液的衛生巾,還告訴警察,家裡的電腦裡,有很多“兒童色情片”和她被拍下的裸照和視頻。
鮑某也被帶到警局做筆錄。
眼看,是不是壞人將被懲罰了呢?
讓大家失望了,案件被撤銷了。
所有的證據都石沉大海,在警方的促使下,鮑某給李星星寫了一封保證書。
裡面寫道:“給我現在的女兒,和未來的妻子。”
從派出所出來後,李星星跳進了黃海。
卻再次被人撈了起來。
這時,媽媽周星才知道真相,把她帶回老家休息。
在老家的這段時間裡,女兒頻繁自殺。
媽媽周星恨不得跟鮑某同歸於盡。
於是,媽媽周星走上了漫長的維權之路。
找遍了各種部門,也找遍了鮑某的父母、親人、公司老闆。
但只有四處碰壁。
“我打了很多電話,都不接。”
“人都在,就是告訴我不上班。”
一位曾經對她們表達過善意的民警直言說,“我不能再管你這件事了,再管我就沒工作了。”
沒錯,這就是本案的一個重點,到底是什麼樣的人在向善良正直的民警施加壓力?
當李星星再向南京警方報案後,南京警方為此向煙臺警方詢問。
該視頻一直衝上熱搜。
在視頻裡,我們能清晰地看到南京警方在詢問這個事情的時候已經很著急了。
南京警方甚至這麼說。
“你們是不是派出所啊?”
“我希望你們還是正規一點!”
之後煙臺警方發佈了回應。
我真的不知道,如果沒有南京警方的追問和事情在網絡上的巨大發酵。
這案子會不會是這樣的發展。
我想起了那個跳樓的甘肅女孩。
我希望這次也一樣,最終正義能得到伸張。
事情登上熱搜後,鮑某立即被所在公司閃電開除了。
這既是母親多方奔走的結果,也可能是公司其實對鮑某的事心知肚明。
要知道這位鮑某可是在微信公眾號裡撰文呼籲法律加強對幼女的保護。
事到如今,這位鮑某依然氣焰囂張。
首先,他在接受採訪的時候,這麼說:
“我對李星星百般疼愛,沒想到她居然恩將仇報,沒見過那麼壞的人。”
在接受新京報採訪時,鮑某直言要起訴李星星。
說實話,鮑某說得到底是不是真的。我們大家看下這段採訪,大家就知道了。
鮑某自己說:我和她從來沒有以“養父女”的關係相處。
鮑某不愧是學法律的,他知道年滿14歲以上只要自願,就可能無法追究他的刑事責任。
因為法律規定:與14週歲以下的女性發生性行為,無論女方是否自願,都構 成強姦罪;與14週歲以上的女性發生性行為的,若有證據證明該女子是非自願的,則構成強姦罪,若該女子是自願的,則不構成強姦罪。
所以他在剛剛領養星星時,還忍了三個月直到星星14週歲。
但是,事實是不容狡辯的。
鮑某在和星星的聊天記錄裡,是清清楚楚的自稱爸爸的。
於是,“爸爸”成了實施罪惡的外衣。
緊接著,另外一個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發生了。
澎湃新聞在未經受害人家屬,甚至是受害人強烈反對的情況下,收集資料進行了新聞發佈。
然而在澎湃新聞點贊十幾萬的新聞裡,直接曝光了受害人李星星的真名。
但卻把鮑某的真名保護的很好。
在澎湃新聞裡,對家屬最為關注的“對嫌疑人的追責”絲毫不提。
卻刻意撰寫出一個與《南風窗》原始報道完全不同的細節。
在澎湃新聞的描述裡,星星媽媽特別的迷信“認個養父養母能衝災氣”,親自把星星送到鮑某手中。
接著,刻意隱瞞了星星媽媽這段時間,為了替女兒伸冤的到處奔走。
似乎隱晦地描述,星星媽媽是知道這件事的。
新聞報道沒多久,星星全家受到了巨大的網絡暴力。
知乎某點贊五千的網友還有了如下腦洞:
這是一個《白夜行》的故事,母親故意將女兒送到禽獸的手中,從而獲得一筆鉅款,這是一筆骯髒的交易。
母親和女兒都是收 了錢了,這就是一個買賣的故事。
之所以被曝出來,純粹是因為利益沒談妥。
為此受害人姐姐非常憤怒地在網絡上譴責澎湃新聞。
澎湃新聞的報道,原諒我是真不信。
無論是湯蘭蘭案件,和安陽女醫生自殺案,澎湃新聞對事件的無端帶節奏,造成了多少人的無辜痛苦。
但如果大部分網友都想澎湃新聞暗示的那麼想。
很可能鮑某會逃脫強暴幼女的刑事處罰。
要知道,鮑某的力量可是非常強大的,這個案件可謂一波三折。
在“陰謀論”的網友炮轟下,受害人全家終日以淚洗面,很可能心理上早已堅持不住。
即便我的自媒體朋友,也在用“一個糊塗媽,把女兒送給禽獸”這樣的字眼來描述這件事。
正如受害人姐姐所說:
事實不是曝光就好的,被肆意引導的公眾情緒,可能會變成比事件更加可怕的推手,把已經遍體鱗傷的受害者和家人,徹底推向萬劫不復的地獄。
在《南風窗》的報道里,受害者母親不善言辭,而且極其內斂。
再加上,鮑某完完全全是個兩面人。
她被欺騙是很有可能的。
而且鮑某這幾年來,完全控制了星星對外溝通的方式。
這位母親沒能及時知道女兒的情況,是有可能的。
《南風窗》記者也不斷強調,他的採訪裡,根本沒有“媽媽迷信”這一細節,當地也沒有這種觀念。
我們為什麼總要第一時間去用陰謀論看待所有事物呢?
能不能對其他人的痛苦,有一點點必要的想象力!
黑暗之所以在我們的世界裡猖獗,原因就是很大一部分人,在面對令人髮指的惡行前,喪失了人類必要的痛苦想象力。
對於犯罪他們大談利益交換,彷彿道德和母愛在他們心中就是個笑話一般。
要知道,罪惡就是被這樣的“利益理解”所縱容的。
2018年的照片上顯示,在當年2月18日,鮑某明連續訪問了近數名“送養”“送養小孩”“送養女寶寶”的用戶空間。
李星星告訴記者,“不只有我,還有其他小孩兒,現在我受傷害,將來還會有別的小孩受傷害。”
之前就有,新城控股董事長王振華。
洗腦變自願,強姦變談戀愛,就是這些人的特長。
如果我們再繼續縱容罪惡,下一個鮑某明(也可能就是這個),會成為國內現實版的N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