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用”之用未可輕

“無用”之用未可輕

說到一個人有用或無用,大概誰都不願意也不甘心被人說成無用,因為無用意味著沒用處、沒價值,是個吃閒飯的人,會被人瞧不起、看不上,甚至遭鄙視、受歧視。真正無用是件挺沒面子的事。

人之有用或無用究竟應該體現在哪、怎麼體現?現實中有一種現象值得注意。不少人往往把那些特別能辦事、會來事,或者善於擺平、能夠搞定的人看成很有能耐,是有用的人,而往往把那些規規矩矩、老實本分,或者不辦無原則的事、不做違規違紀違法之事的人說成窩囊,是無用之人。在這種扭曲了的“有用觀”驅使下,一些有權有勢被稱之“有用”的人滋生“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的思想,搞“一朝權在手,便把令來行”,以權謀私、公權私用,甚至胡作非為;而一些無職無權的人,因為生怕被人說成自己無用,也到處東拉西扯搞關係,或吹牛撒謊、坑蒙拐騙去逞能,幹些打腫臉充胖子的事,裝出“有用”的樣子,甚至做出明明不可為、不該為的事情來,等等。這麼多年來“有用”者胡來、“無用”者則硬著頭皮裝有用的事屢見不鮮,因此而摔跤跌倒的人也時有所聞。

戰國莊子在《人世間》中說:“桂可食,故伐之;漆可用,故割之。人皆知有用之用,而莫知無用之用也。”一個人是否有用,得看他為何而用、用在何處,倘若是為了黨的事業和人民利益,則應該努力去做一個有用之人;倘若是因為小團伙或一己私利,就應該也可以是個無用之人,此時的“無用”恰恰是真正的有用。

無用之用就在於,它是一種清醒和自覺。什麼事可為、可不為、不可為?對此要有清醒認識,切不可自視為“觀音菩薩”,搞“有求必應”。孟子曰:“人有不為也,而後可以有為。”范曄在《後漢書》中說:“然則有所不為,亦將有所必為者矣。”世上之事,有黑白之別、對錯之分,不可昏昏然、似是而非。比如,對於那些所謂“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暗裡事,“杯子一端政策放寬”或“公章不如私章、條子勝過章子”違背原則的虧心事等,得有是非對錯觀,保持警覺、守住底線。可為之事盡力做、不可為之事堅決不做,在不可為之事上寧可做個“無用之人”。

“無用”之用未可輕

無用之用就在於,它是一種真誠和坦率。人的能力有大小,有多大的能力辦多大的事,切不可飄飄然,不可好高騖遠或自欺欺人。這應該是最明白不過的道理。然而,有的人卻總喜歡一味地逞能,或在恭維聲中虛榮心膨脹,習慣於拍胸脯、打包票等。俗話說:一是一、二是二。做人做事來不得虛的、空的和飄的,行則行、不行則不行。在力所不能及的事情面前直接表明自己不行,在不該為、不可為和不能為的事情上坦陳自己“無用”,這是難能可貴的一種勇氣。

無用之用就在於,它是一種規矩和自律。在不能為、不可為和不該為事情上敢於承認自己的“無能”“無用”,說白了是對可能出錯與出事的有效規避,它好比建了一道防火牆和安全網,把那些違法亂紀的事給屏蔽了,是一種很好的自我防護。嚴於律己和嚴守規矩的人,有著強大的內心,它往往不在乎人家怎麼說,而在意自己怎麼看。恪守內心那份信念和執著,堅守內心那份價值和原則,就會守住底線、保持定力,做安分守己、老實本分的人。

凡事不可虛張,也不可功利,在一些不可為、不能為和不該為的事情上大聲說出自己“無用”,既是一種膽略和策略,又是一種敢於示弱和不逞能的大智慧。此時的“無用”實質派上大用,是真正的有用。

(選自《新湘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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