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陰影下的女童

性侵陰影下的女童

她們是家庭的天使,是未來的妻子和母親。她們之中蘊含著人類世界的溫柔與希望。

性侵陰影下的女童

小孩子的笑臉是世界上最純潔最寶貴的存在。

10月11日是國際女童日。

2011年,聯合國確認這一主題日,旨在為女童們爭取更多平等發展的機會,並保護其在教育、醫療、營養、法律和安全方面的權利。

在世界範圍內,女童的成長與發展都普遍面臨更多的威脅。

在與性權利相關的侵犯中,女童更是最為脆弱的受害者。

【01】

今年7月份,上海警方通報稱,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周某某因涉嫌猥褻兒童罪被警方刑事拘留,後經證實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為時任新城控股董事長的王振華。

誰也沒能想到一家坐擁超3000億的上市公司的董事長,因為猥褻9歲女童被抓了。

由於王振華巨大的財富與上市公司董事長的身份,該案一經報道迅速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然而,公眾不知道的是,類似於這樣的兒童性侵案件,可能每天都在發生。

3月2日,公益組織中國少年兒童文化藝術基金會女童保護基金(簡稱“女童保護”)參與舉辦的“女童保護”2019年全國兩會代表委員座談會在北京舉行,會議發佈了《“女童保護”2018年性侵兒童案例統計及兒童防性侵教育調查報告》。

報告顯示,2018年曝光的性侵兒童(18歲以下)案例317起,受害兒童超過750人。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有210起是熟人作案,熟人作案中又有網友作案39起,佔比18.57%,且呈逐年上升趨勢。

性侵陰影下的女童

(圖表源自網絡)

在這317起案例中,有204起明確表述了作案場所,其中發生在學校(含培訓機構、託管中心)的有72起,佔比35.39%,兒童活動場所是性侵兒童案件高發場地。

性侵陰影下的女童

(圖表源自網絡)

不過,由於“女童保護”的性侵兒童案例數據來自於公開媒體報道,實際發生案件量可能會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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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表源自網絡)

【02】

兒童性侵對於大多數的人來說是不曾提起過的話題。

人們往往不會認為兒童性侵可能發生在自己的身邊會,總覺得“戀童癖”這種暗黑的團體離自己的孩子很遠,認為只有個別變態或者“過度開放”的外國人才會幹出性侵小孩子的事情。

但實際上,兒童性侵者就潛伏在你我的身邊,他們靜靜地盯著你的孩子,伺機而動。

世界衛生組織的數據顯示,全球2-17歲未成年中,有近 10 億人遭受過身心或性侵害。聯合國兒童基金會2014年估計,約有1.2億兒童受到過性侵害。

從整體上看,女性受害比例佔 70% 以上。

2015-2018年,我國全國法院審理的兒童性侵案件一萬餘起,平均每天至少有8個孩子受到傷害。

著名犯罪心理學專家、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王大偉曾說過“兒童性侵害案件,其隱案比例是1:7

”。

可想而知,到底有多少孩子在默默地承受著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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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為什麼知道兒童性侵事件那麼多,而我們只能看到黑暗中的冰山一角?

一方面在於孩子的無知和父母的忽視。

多數父母的思想普遍是保守的,在孩子面前甚至到了談“性”色變的地步,這就導致了我國的性教育並不能滿足社會進步的要求,

許多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缺少相應的性知識,所以即使在遭性侵犯的時候,可能根本不會認為自己受到的是不能寬恕的傷害,或者根本不懂得如何去反抗。

很多兒童都是在進入青春期甚至成年階段,得到性啟蒙之後,才意識到自己曾經的經歷意味著什麼。

同時,很多時候,父母或者孩子的其他監護人並不會認真對待孩子的感受。

孩子在受到性侵後,往往會因為恐懼而會選擇隱瞞被傷害的事實,或者會因為年紀尚小,向父母敘說時表達得含糊不清。此時,許多父母並不能及時發現孩子的經歷,或者不能認真對待孩子的傾訴,導致孩子被性侵的事實一直不能被發現。

另一方面則在於虛假的自尊。

在很多案件中,孩子明明知道了自己遭受的是不法侵害,或者父母明知自己的孩子遭到了性侵害,但是為了維護所謂“聲譽”,防止受到外界的偏見而選擇隱忍。殊不知,這種做法不僅不能維護自己的權益,還會讓那些違法犯罪者更加肆無忌憚,甚至繼續去傷害其他孩子。

例如,2001年廣東一個小漁村裡,12歲的姑娘小米遭到校長性侵後告訴父母,而她的父母礙於校長在當地的勢力,竟荒唐地要求小米將此事當做沒發生,小米最終因承受不住心理壓力選擇自殺。案發調查後發現,該校長在侵犯小米後,還陸續侵犯了其他4名女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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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性侵兒童不可饒恕,但為什麼卻仍然時有發生?

一個重要的原因是,法律在兒童保護方面做得還遠遠不夠。

換言之,作惡的成本太過低廉。

2017年河北幼兒園教師性侵女童獲刑3年,2018年杭州男教師猥褻女童獲刑1年6個月,2018年池州兩老人性侵不滿十二週歲的幼女,分別獲刑2年和3年......

在兒童被性侵的情形中,如果不能對侵害人的行為是構成猥褻還是強姦作出特別明確的定性,則侵害行為很容易僅被認定為猥褻行為,不構成強姦。而一旦侵害人的行為被認定為猥褻,則有極大的概率僅會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顯然法律對性侵兒童的不法分子的懲罰太輕,性侵兒童的犯罪成本太低。

同時,我國《刑法》中與性侵兒童直接相關的罪名只有猥褻兒童罪和強姦罪,罪名單一,不能根據具體案情更適當的對侵害人進行定罪處罰。這方面較之日本,似乎有待改進。

在日本,針對兒童性犯罪有著精細的分類,有猥褻罪、強制猥褻罪、準強制猥褻罪、強姦罪、準強姦罪、散佈猥褻物罪、勸誘淫行罪等,可以在各個階段和環節上對性侵兒童的犯罪行為進行精準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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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危險總在身邊,除了寄希望於嚴刑峻法外,作為大單元的社會,以及作為小單元的家庭和學校也要加強對兒童性權利的保護。

不諳世事的孩子對很多事情沒有能力去作出正確的判斷,就拿前兩年被爆出的名為“正太基友們群”來說,一個註冊年齡僅為15歲的男孩,在群裡發消息稱,只要20塊錢,就可以提供裸聊,30塊錢,“讓他做什麼就做什麼”。

為什麼年紀尚小的孩子會有如此舉動?

究其根源,是對孩子的教育出現了問題。

正如臺灣90後作家林奕含在《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中描述的一樣。房思琪用麵包塗奶油的口氣對媽媽說:“我們的家教好像什麼都有,就是沒有性教育。”

媽媽詫異地看著她,回答:“什麼性教育?性教育是給那些需要性的人。所謂教育不就是這樣嗎?”

許多父母不能理解性教育的重要性,甚至對此諱莫如深。

而事實卻是當父母對性教育草木皆兵時,壞人卻絲毫沒有停下魔爪。

作為與孩子最為親近的父母,應從孩子小時候就開始告訴他身體的哪些部位是隱私,不能給別人看,更不能被別人觸摸,同時也不要隨便觸摸別人的身體。

西方很流行的一個教育方法是,父母可以告訴孩子:背心和短褲覆蓋的任何部位都不應該被其他人看到或觸摸到,哪怕是隔著衣服被觸摸,也是不可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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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父母要教導孩子面對傷害要勇於打破沉默。告訴孩子,如果自己受到侵犯性的接觸或者其他人的行為讓自己感到不舒服時,一定要勇敢地大聲說不。父母要讓孩子明白,自己永遠會站在孩子這邊,讓孩子敢於將自己的遭遇告訴父母,而不是擔心受到訓斥和懲罰。

同時,如果孩子真正的遭遇了不幸,父母應及時尋求專業的心理干預,降低對孩子心理上的傷害,以免侵害行為給孩子帶來其他的不良結果。

【06】

國際女童日的建立,是女童權益保護中的一個里程碑。它標誌著人們開始在認知層面上重視女童成長中面臨的種種挑戰與困境。

女童是這個世界美好的種子,因為她們是家庭的天使,是未來的妻子和母親。她們之中蘊含著人類世界的溫柔與希望。

而在女童性侵受害案件中,需要被教育的永遠不只是孩子,更是父母和整個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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