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0-021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 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近日,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视觉中国”)收到担保合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华盖创意(天津)视讯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资租赁”)签订《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向文资租赁申请融资租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担保期限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2. 担保额度的审批情况

2020年3月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为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7,500万元,授权期限自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额度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4日、2020年3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视觉中国: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视觉中国:关于2020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视觉中国: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审批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7月14日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29号维亚大厦12层097

法定代表人:柴继军

注册资本:307.8818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提供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版权代理;软件开发;摄影扩印服务;电脑动画设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自产产品;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电子公告服务)(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11月28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4,186.99万元,负债总额16,328.85万元,银行贷款总额5,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5,978.85万元,净资产17,858.14万元,营业收入18,964.24万元,利润总额-503.48万元,净利润-179.08万元,资产负债率47.76%;截至2020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1,966.29万元,负债总额14,630.72万元,银行贷款总额5,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4,280.72万元,净资产17,335.57元,营业收入879.43万元,利润总额-570.11万元,净利润-522.57万元,资产负债率45.77%。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华盖创意(天津)视讯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担保期限: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担保范围:租金(包括到期未付和未到期应付)、租前息、利息、手续费、服务费、保证金、留购价款、逾期利息、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仲裁费、保全费、担保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运输费、评估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

四、董事会意见

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视觉中国:关于2020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视觉中国: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57,469.93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8.70%,均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互保。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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