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律师事务所受聘为郑州商品交易所知识产权专项法律顾问

2021年3月15日,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与郑州商品交易所正式签订了专项法律顾问合作协议,受聘为知识产权领域专项法律顾问,本项目由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尤清波律师牵头,为该项目负责人。本次选聘历经三个月有余,前后历经预选、入围、评审等过程,经过律师团队认真、严谨的准备,并经评审委员会的严格评审,本所成功受聘为郑州商品交易所知识产权领域项法律顾问。

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成立于1990年10月12日,是国务院批准的首家期货市场试点单位,是全国四家期货交易所之一,也是中西部地区唯一的期货交易所,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郑商所先后与美国芝加哥期权交易所、芝加哥商业交易所、印度多种商品交易所、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墨西哥衍生品交易所、泰国农产品期货交易所、加拿大多伦多蒙特利尔交易所集团、德意志交易所、莫斯科交易所等多家期货交易所签订了友好合作协议,定期交换市场信息,进一步扩大了其在国际上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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