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橋”成了某些人的“灰色收入”

偶遇老朋友,被拉住吐槽,自己辛苦打拼,創立公司,為發展經營,前年在當地農商銀行貸款一千多萬,每月按時交息,前幾天貸款快到期了,由於業務發展還需要繼續使用,於是向該銀行申請續貸。為按期歸還銀行貸款,儘快獲得續貸資金,在自有資金不足的情況下,朋友以二分的利息向民間融資,沒想到貸款所在的農商銀行支行行長提出使用他們的資金,三分的利息,保證二天發放貸款。朋友怕得罪該行長貸款不能繼續使用,只好使用他們的資金還款,二天付了7萬多元過橋資金費用。辦了三年的貸款。我問他為什麼不籤一年的合同,利率還低。朋友說一年到期翻合同過橋費比三年貸款利息高多了,而且還得請銀行行長、信貸員,自己實在負擔不了。

聽到這些我感到驚訝,一個農商銀行支行行長,一個月工資能有多少?能拿出上千萬的資金。兩天就收入7萬多,這收益也太高了吧?後來聽說支行行長用員工、親戚名字貸出款後,讓企業出高額的過橋費使用,他們賺取高額的收入。

銀行管理人員長時間在灰色地帶遊走,難道上級行渾然不覺?這在一定程度上也折射出內控管理制度的失範、失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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