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战“疫” | @武侯文旅企业及景区,这里有一笔...

为切实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对文旅行业的影响,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健康发展,加快推进世界旅游名城建设,近日,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发布

《关于应对新冠疫情做好2020年度成都市市级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指南》,拟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景区管理等相关单位进行重点支持与帮扶。


共同战“疫” | @武侯文旅企业及景区,这里有一笔...


那么相关企事业单位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如何办理申报呢?

小编马上为大家揭晓!


一、支持对象

(一)凡在我市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我市作出贡献且符合我市旅游业发展要求和专项资金支持方向的企业(行业协会)以及景区管理等相关单位。

(二)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其他资助对象。


二、支持条件

(一)申请专项资金的企业或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3.会计信息真实、纳税信用良好;

4.无违法记录,未进入征信黑名;

5.申报项目符合我市当年扶持政策,符合专项资金年度支持方向和重点。

6.按照具体政策条救规定所需满足的其他特定条件。

(二)申报企业存在以下情况不得申报:

同一项目当年度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市级财政支持,按照不重复支持原则,本专项资金不再予以安排。

对未按合同规定归还贷款而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罚息,不予补贴。

对摘牌降低等级的和开业营运时间低于6个月的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不予申报。


三、2020年支持重点

围绕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文旅行业健康发展,拟从专项资金中安排“纾困资金”用于重点支持我市旅游业贷款贴息和企业纾困补贴;围绕2020市委政府2020年中心工作,优先支持文旅(运动)产业功能区重大项目、文旅产业融合项目以及文化旅游消费项目等。


(一)专项纾困资金重点支持方向

1.支持文旅企业防疫体系建设

对2020年2月20日前安全有序复工复产的文旅企业防疫体系建设投入给予30%,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经区(市)县文广旅行政管理部门汇总拟补助企业名单报区(市)县政府认定后,由区(市)县政府先行补贴,再由各区(市)县文广旅局联合区(市)县财政局行文申报,市级文旅“纾困资金”按照各区(市)县实际支出的50%给予补助。

2.减轻疫情对旅游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影响。

第一是对全市A级旅游景区进行纾困扶持,全市A级旅游景区按照同一品牌等级(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的旅游统计全市国际(出境社)、国内旅行社按照游客接待(入境接待)等情况综合评定后,给予适当补助;全市不同等级星级饭店按照旅游统计税收解缴等情况综合评定后,给予适当补助。第二是旅行社和酒店进行纾困扶持,全市国家(出境社)、国内旅行社按照游客接待(入镜接待)等情况综合评定后,给予适当补助;全市不同等级星级饭店按照旅游统计税收解缴等情况综合评定后,给予适当补助。

3.加大对中小微型旅游企业的信贷支持。

为切实减轻新冠疫情对中小微旅游企业的影响,对符合支持条件的中小微企业重点打造的旅游业发展项目专项贷款,享受市财政给予不超过贷救合同约定市场报价利率(LPR)50%的贷救贴息,剩余利息按《市级旅游业发展专项资佥管理办法》贴息政策给予补贴。


(二)其他重点支持方向

支持符合《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成办函[2016]150号)、《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动文化商贸旅游体育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委发(2018]27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宿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成办函(2019)31号)》、《成都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若干政策措施(试行)(成委厅(207]179号)》等文件政策范围的项目。

1.支持打造世界级、国家级旅游资源品牌;支持涉旅资源旅游化;鼓励旅游企业做精做强;支持乡村旅游转型升级;推进智慧旅游建设等奖励项目。

2.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内基础设施建设。

3.支持旅游产业功能区建设。支持文旅(运动)产业功能区重点项目等。

4.支持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培育旅游+文化、旅游+农业等新业态项目,优先支持纳入年度世界旅游名城建设的融合类重点项目。

5.促进文化旅游消费。鼓励文旅企业设计特色文化旅游线路,鼓励打造特色文旅演艺节目,开发旅游文创产品,丰富市场供给,促进文旅消费。

6.支持旅游金融融合项目。支持设立文创旅游企业债权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鼓励采取多种模式与金融机构合作,撬动和引导银行资本推动我市文旅企业发展。

(三)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其他项目。


四、申报流程

(一)项目承担单位填报电子版项目申请书,并制作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同报区(市)县归口管理单位进行初审。已经由市委、市政府同意扶持的重大项目,项目承担单位也需填写项目申请书并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和审批依据文件至归口管理单位。申报材料包含项目申报书正文和相关附件,须装订成册,一式3份(1份正本,2份副本)。

(二)各区(市)县文广旅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归口收集、初审、汇总本级项目和本行政区城内社会企业项目,汇总《2020年度成都市市级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并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初审后联合行文向市文广旅局、市财政局申报,同时将纸质版申报材料和电子版申报资料(需项目承担单位盖章后扫描成PDF版,U盘拷贝)报送至市文广旅局。


五、申报材料


(一)项目承担单位提交,并经区(市)县文化广电旅游部门转报的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成都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书;

2.事前绩效自评报告;

3.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证合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被审计的单位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5.项目专项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奖励补助项目提供);

6.项目支出明细表及佐证凭证复印件(专项资助项目提供);

7.项目所在地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地产产权证、用地许可证复印件(建设类专项资助项目的如涉及需提供);

8.项目批准立项文件复印件(已获市委、市政府审批同意扶持的重大项目提供);

9.第三方出具的绩效评估报告(已完成的专项资助项目如涉及需提供)提供);

10.贷款合同、本金及利息支付凭证复印件(贷款贴息项目提供);

11.其他证明材料;


(二)区(市)县文广旅行政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共同行文提供材料包括:

1. 各区(市)县初审项目推荐文件,文件中需对初审推荐项目的申报主体的纳税、征信、违法记录等进行审查说明并盖章;

2.2020年度成都市市级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六、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所申报项目应体现产业的引领性和带动性,以社会效益为首位,发挥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二)项目承担企业或单位可申请纤困补助、奖励补助、专项资助、贷救贴息等其中一种支持方式,同一项目不得以多种方式、多种渠道重复申报市级财政资金支持。

(三)本次公开征集项目,项目申报单位在申报项目时,应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并提交自评估报告,并编制项目绩效目标。

(四)支持时间区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有关投资统计、品牌认定等均以此时间段为准。2019年已获支持的项目均不得重复申报,并超过该期隈申报的项目不再受理。

(五)项目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绩效)必须真实有效,要科学、客观、务实、量化测算和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模糊、效益夸大的不予受理,未落实自有资金、配套资金和仅处于策划阶段未实际启动实施的项目不得申报。奖励类项目可不提供绩效目标相关资料。

(六)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备验

(七)各归口管理单位上报专项资助类项目(包括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旅游产业功能区建设、支持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文化旅游消费等方向)原则上不超5个。

(八)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5月13日材料报送地址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其中,“支持文旅行业防疫纤困”支持A级旅游景区补助类报送至资源开发处21934办公室;支持旅行社补助类报送至市场管理处2191办公室;支持星级饭店补助类报送至市场管理处3198办。

(九)联系人

文旅产业处:罗英 618899;阳志明 61882968

资源开发处:张利丹 618986

市场管理处:刘媛媛 6187260;杜妮鸿61887258


符合条件的企业及单位

赶紧申报起来吧!

特殊时期

我们携手前行,共克时艰!


共同战“疫” | @武侯文旅企业及景区,这里有一笔...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