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嚴重,就業困難
最近國家統計局公佈了3月份的失業率和就業市場數據:
2020年2月份的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為6.2%,3月份則是5.9%;按照2019年的統計數據,城鎮就業人口為4.4億,說明直到復工復產後的3月份仍然有超過2500萬人處於失業狀態;這還沒有考慮到農村人口的失業/待業情況;從實際來看,失業狀況比數據中看到的更加嚴重!
另一方面,一線城市寫字樓的空置率居高不下的狀況,也從側面反映企業的生存壓力之大;北京寫字樓的空置率創下2010年來新高,3月底達到13.8%;而深圳以24.6%的空置率領跑4大城市;上海則為21%,寫字樓空置率最低的廣州,也到了5.2%;
總體來看,一季度失業率較高,而企業狀況並不樂觀;所以,面對公司倒閉、裁員的時候,有人就想到了“失業保險”,作為工作人員每月必須繳納的“五險一金”中的重要部分,在此次新冠疫情衝擊下,理應有所作為的,但是現實給人來了個“透心涼”,
失業保險?對,你可能真的有!
微博上有這樣的一個故事:
90後女孩默默在以後辦妥了失業金領取手續之後,失業保險金的發放結果並不滿意;因為她累計繳了15個月社保,卻只能領到1個月失業金,1960元。
為此她還不得不從長沙老家回到之前的工作地深圳一趟,路費花掉一半,“早知道這樣就不辦了”。
默默的故事中有幾個細節,我們可以看到:
- 失業保險的申辦手續
- 失業保險金的發放額度
在分析“失業保險”前,我們有兩個數據要看:
1、至3月末,我國失業金髮放人數為230萬;
2、3月,我國城鎮調查失業率為5.9%。
以城鎮就業人口4.4億來計算,可推算出失業人數在2500多萬(姑且使用官方數據)
從數據來看,2500萬人失業,只有230萬人領到了失業金,佔比不到十分之一。對比美國2600萬排隊領取失業金的大軍,230萬確實有點少。
除了調查失業率,我國還有登記失業率這一指標。
數據顯示,今年一季度,我國城鎮登記失業率為3.66%,由此推算有900多萬人進行了失業登記——只有進行失業登記,才有資格領取失業金。
2500萬,900萬,230萬——為什麼絕大部分失業者沒有進行失業登記?又為什麼登記過的人只有少數領到失業金?
換句話說,當你在這次疫情中不幸丟掉工作,能否成為那“十分之一”?不談失業率真偽,我們來聊聊失業金這件事。冷冰冰的數據之外,還可以看看“失業”相關報道的評論區,可以說是 “哀嚎”一片,這些聲音成為數字的註腳:
(1)失業保險金是什麼東西,真有人領過?
(2)繳滿一年社保才可以有失業金,很多這次被裁的人都沒資格;
(3)主動離職,不能申領
靈活就業的,又沒有五險一金,到哪裡去領失業金?
失業的和登記失業的,都在家隔離,沒有時間去;
失業登記的條件比找工作還要高,既然這樣幹嘛不去找工作?
別高興的太早,無數學生家長在陪學生上網課,哪有時間去再就業。
有幾個去領失業金的?都拿積蓄自己扛著呢,社保也是自己交。
沒去登記失業、領取失業金的原因多樣,有些人是主動放棄,但更多是因為不滿足領取失業金的條件。
想拿“失業保險”?
對,就是“想想”
根據我國《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領取失業金需要滿足三個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先看第一項,“繳納失業保險滿一年”,就已經將很多失業者拒之門外了。
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末,全國有就業人員7.76億,而全國繳納失業保險的人數為1.9億——也就是說,繳納失業保險的人數佔就業人員的四分之一左右。
這道門檻攔住了全國四分之三的就業人口。這其中,既包括2億多未參加失業保險、甚至連正式合同都沒有的農民工,也包括今年面臨“畢業即失業”窘境的八百萬高校畢業生們。他們或許才是最需要失業金保障基本生活卻不得的群體。照四分之一這個比例,目前失業的2500萬人中只有600多萬人繳納了失業保險,勉強闖過了領取失業金的第一關,這也是最重要的一關。
再看第二項,“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這其中有較大“靈活應變”的空間。
例如一位網友獻計:上失業保險課,老師教的曲線救國的方法,自己離職的,先去轉成靈活就業,轉換個身份,兩個月後申請失業保險。如果這些“硬性”條件都通過了,接下來你要過的是自己這一關。也就是說,“有資格”之後,是否“有意願”。你可能會對此顧慮重重。
2019年《安徽工人日報》上的一則新聞標題為《失業了,不應嫌“丟面子”放棄應得利益》,道出了部分失業者的“小心思”,這是具有中國特色的“面子”文化。
在中國,失業金給人的感覺更像一種“額外的福利”而不是“應得的權利”,“救窮”的色彩大於“救急”,似乎領取失業金並不是什麼光彩的事。所以,當有些人正為自己不滿足失業金領取條件而苦惱,另一些人卻可能因為“面子”而放棄了這個機會。
除了“面子問題”,你一定還會在網上搜到大量類似《千萬不要領失業金,後果很嚴重》《為什麼不建議失業人員去領失業金》的文章,它們一般會列出領取失業金三大“危害”:
第一,會在檔案上留下記錄,影響以後找工作;
第二,影響社保繳納,例如有些地方規定領取失業金期間要停繳社保,這會影響以後的養老金數額,以及一些大城市“連續繳納5年社保”才能享受的福利;
第三,失業金金額低、手續麻煩,所耗費各種成本還不如自己儘快找到一份工作來得容易。
拿北京來說,以下是北京人力與社會資源局網站關於失業金的領取標準:以北京的物價和生活水平,1000出頭的金額可以說是杯水車薪。不久前,某招聘網站發佈了各城市復工後平均工資水平,北京高居榜首達到11874元,竟比去年秋季還上漲了400塊……
這就引申出一個悖論:真正要依靠微薄失業金維持生活的人,或許並不滿足領取條件;滿足條件的人,反而因為“嫌少”或者嫌麻煩並無太高意願,就自動放棄了。這種錯位匹配的一大後果就是,我國現在的失業保險基金餘額,真的太高了——全國平均備付能力為6.2年,備付能力最強的西藏甚至高達65年。
總之,2020年,真的很不容易哦;有工作的,堅持住,“穩”字當頭;失業/待業的,用學習投資自己,未來才能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