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4起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的通报

阿拉善盟:关于14起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法纪观念和守法意识,现将查处的14起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盟财政局干部范玉祥(事业编制)醉酒驾驶的问题。2019年5月6日,范玉祥酒后驾驶车辆在巴彦浩特镇秀府家园小区门口与他人车辆发生剐蹭,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司法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40mg/100ml,属醉酒驾驶。2019年8月29日,范玉祥因危险驾驶罪被阿左旗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19年9月6日,盟财政局党委给予范玉祥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阿左旗文化馆副馆长莫日根饮酒驾驶的问题。2019年1月16日,莫日根酒后驾驶车辆被阿左旗公安局执勤民警查获,经司法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66毫克/100毫升,属饮酒驾驶。2019年1月18日,阿左旗公安局给予莫日根行政罚款2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记12分的处罚。2019年5月20日,阿左旗纪委给予莫日根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阿左旗发改委工作人员布仁(事业编制)醉酒驾驶的问题。2019年1月15日,布仁酒后驾驶车辆被阿左旗公安局执勤民警查获,经司法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25mg/100ml,属醉酒驾驶。2019年4月19日,布仁因危险驾驶罪被阿左旗人民法院判处拘役45日,并处罚金1500元。2019年5月20日,阿左旗纪委给予布仁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阿左旗监委给予布仁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阿左旗家畜改良站工作人员伊祥生(事业编制)醉酒驾驶的问题。2019年3月13日,伊祥生酒后驾驶车辆被阿左旗公安局执勤民警查获,经司法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5mg/100ml,属醉酒驾驶。2019年4月11日,伊祥生因危险驾驶罪被阿左旗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19年8月12日,阿左旗监委给予伊祥生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阿左旗巴彦诺日公农牧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七一(事业编制)醉酒驾驶的问题。2018年11月15日,七一酒后驾驶车辆在S317线由东向西行驶至林业公安门口路段时将防护栏撞坏,经司法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07mg/100ml,属醉酒驾驶。2019年6月12日,七一因危险驾驶罪被阿左旗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19年10月18日,阿左旗监委给予七一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内蒙古贺兰山管理局工作人员王兆钢(事业编制)醉酒驾驶的问题。2019年6月16日,王兆钢酒后驾驶车辆被阿左旗公安局执勤民警查获,经司法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36mg/100ml,属醉酒驾驶。2019年7月17日,王兆钢因危险驾驶罪被阿左旗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2019年12月12日,阿左旗监委给予王兆钢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阿左旗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张斯琴(事业编制)醉酒驾驶的问题。2018年5月30日,张斯琴酒后驾驶车辆在世纪阳光城小区与他人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司法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23mg/100ml,属醉酒驾驶。2019年4月30日,张斯琴因危险驾驶罪被阿左旗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19年11月28日,阿左旗监委给予张斯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阿左旗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周建忠(事业编制)醉酒驾驶的问题。2019年1月21日,周建忠酒后驾驶车辆被阿左旗公安局执勤民警查获,经司法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1mg/100ml,属醉酒驾驶。2019年5月20日,周建忠因危险驾驶罪被阿左旗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19年11月22日,阿左旗纪委给予周建忠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阿左旗监委给予周建忠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阿左旗新华街道办干部白留所饮酒驾驶的问题。2020年1月3日,白留所酒后驾驶车辆被阿左旗公安局执勤民警查获,经司法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74mg/100ml,属饮酒驾驶。阿左旗公安局给予白留所行政罚款2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记12分的处罚。2020年4月3日,新华街道党工委给予白留所党内警告处分。

额济纳旗东风镇政府干部巴图苏依拉(公务员)醉酒驾驶的问题。2019年8月20日,巴图苏依拉酒后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在达来呼布镇行驶时与他人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巴图苏依拉受伤的交通事故,经司法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94mg/100毫升,属醉酒驾驶。2019年12月12日,巴图苏依拉因危险驾驶罪被额济纳旗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2020年3月19日,额济纳旗监委给予巴图苏依拉开除公职处分。

额济纳旗财政局干部宫卫祯(公务员)醉酒驾驶的问题。2018年3月1日,宫卫祯酒后驾驶车辆在达来呼布镇劳动渠路由南向北逆行时与他人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司法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84mg/100ml,属醉酒驾驶。2019年11月21日,宫卫祯因危险驾驶罪被额济纳旗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20年3月19日,额济纳旗监委给予宫卫祯开除公职处分。

额济纳旗应急管理局干部贺溪(公务员)醉酒驾驶的问题。2019年8月31日,贺溪酒后驾驶车辆在原S315省道行驶时与他人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司法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06mg/100ml,属醉酒驾驶。2019年12月9日,贺溪因危险驾驶罪被额济纳旗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20年4月22日,额济纳旗监委给予贺溪开除公职处分。

乌兰布和示范区巴彦木仁苏木文化体育中心干部王鑫(事业编制)醉酒驾驶的问题。2017年11月20日,王鑫酒后驾驶车辆被乌海市乌达区公安局执勤民警查获,经司法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00mg/100ml,属醉酒驾驶。2019年12月9日,王鑫因危险驾驶罪被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45日,并处罚金2000元。2019年10月14日,乌兰布和示范区纪工委给予王鑫开除党籍处分。

阿拉善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杨勇醉酒驾驶的问题。2019年11月6日,杨勇酒后驾驶车辆被高新区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司法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4mg/100ml,属醉酒驾驶。2019年12月9日,杨勇因危险驾驶罪被阿左旗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19年12月19日,高新区纪工委给予杨勇开除党籍处分,并被人社局予以解聘。

审稿主任:剧根宏

值班总编:周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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