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一男子騎摩托車撞傷人 逃逸20余天後終落網

菏澤一男子騎摩托車撞傷人 逃逸20余天後終落網

大眾網·海報新聞東明4月27日訊(記者 徐德波 通訊員 李萬友)近日,一位女士手捧繡有“心中為人民,交警顯神威”的錦旗送到了菏澤市東明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分管事故科負責人繆國臣和民警陳浩手中,向辦案認真負責的民警表示感謝。

原來,2020年4月7日21時許,東明縣的劉某某駕駛紅色兩輪普通摩托車沿106國道由北向南行駛至東明縣境內黃軍營附近處,與同向行駛王某某駕駛的電動三輪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使王某某受傷,兩車損壞。劉某某趁著夜色棄車逃逸。經醫生診斷,此次交通事故造成王某某肋骨骨折。

菏澤一男子騎摩托車撞傷人 逃逸20余天後終落網

接警後迅速趕到事故現場的東明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事故科民警陳浩在勘察事故現場中發現此次交通事故現場正處於監控盲區,四周監控均看不到事故現場所發生的事情,唯一留下的是倒在公路上的一輛紅色兩輪摩托車和受傷者王某某歪在路上的電動三輪車。

拍照,查看事故現場的陳浩分析相關情況,後調取周邊道路監控錄像,根據遺棄紅色兩輪摩托車號牌,通過網上信息查到車主是東明縣某鄉村的劉某某。接到電話通知的劉某某稱,交通事故現場遺棄的紅色兩輪摩托車早已被他轉賣,他不知道交通事故這件事情。

因此交通事故受傷躺在醫院的王某某的家屬唉聲嘆氣滿面愁容地說:“找不到肇事逃逸人,在醫院治療骨折花費這麼多錢該咋辦哪!”陳浩一邊安慰受傷者王某某的家屬,一邊思忖著如何儘快找到交通事故肇事逃逸人,還受害者一個公道。

次日,東明交警大隊事故科民警陳浩、趙振營根據紅色兩輪摩托車相關信息驅車找到劉某某家庭住址,劉某某一再強調:紅色兩輪摩托車早已被他轉賣,他不知道此事。

3天,5天,8天,10天……陳浩、趙振營多次上門找到劉某某。怎奈,劉某某堅決不承認交通事故肇事逃逸一事。

距該交通事故發生半個月後的一天,陳浩、趙振營想方設法將劉某某接到交警大隊事故科,慢聲細語地詢問交通事故相關情況,無論事故科民警向劉某某瞭解什麼情況,劉某某都說不知道。突然,劉某某的舉動引起了細心民警陳浩的注意,劉某某在與民警對話中右手不經意幾次觸摸左上肩。陳浩心想,劉某某是否在交通事故中駕駛摩托車與王某某駕駛的電動三輪車碰撞時摔倒在路面上時撞擊到劉某某的左上肩引起的不適感,想到此,陳浩結束對劉某某問話後開始摸排,走訪劉某某居住周邊遠戚近鄰,四周村莊村民,調取劉某某居住地周邊監控,查看劉某某前期和近階段活動相關情況中瞭解到,交通事故現場遺棄的紅色兩輪摩托車車主一直是劉某某,並且劉某某駕駛紅色兩輪摩托車外出及案發時間相吻合。

對此,在接下來的幾天裡,陳浩在劉某某面前擺證據、證言,繞之以理,動之以情,耐心細緻地作劉某某思想工作,最終劉某某承認了此次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對此次交通事故供認不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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