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二)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三)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四)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将在编制2020年第一季度时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导致的累积影响数,将调整2020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不追溯调整可比期间数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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