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党锢之祸—君子(党人和太学生)何以斗不过小人(宦官集团)

东汉末年,朝廷内部宦官专权,先后爆发了两次官僚士大夫因反对宦官专权而遭禁锢的政治事件,史称“党锢之祸”,这个事件发生在桓、灵二帝时期,时间跨度约十年,前后共两起三波。

“清议”

公元159年,汉桓帝因不满外戚专权,联合宦官单超等人合一举消灭了外戚梁氏。单超等五人同日封侯,从此,宦官独揽朝政。他们利用手中的政治特权谋取私利,侵占土地,扩展势力范围。这不仅加深了人民的痛苦,激起人民强烈的反抗,而且引起大地主出身的官僚以及一般地主阶级知识分子的不满,他们痛恨宦官阻塞了他们作官的道路,影响了他们的权位。于是,官僚士大夫把抨击的矛头对准了宦官。他们评论朝政,褒贬人物,猛烈抨击宦官集团,史称“清议”。

第一次“党锢之祸”

随着冲突的不断加深,士大夫与宦官的斗争渐渐从一般清议转为实际斗争。公元166年,士大夫李膺捕杀与宦官勾结、教子杀人的方士张成。宦官乘机指使张成弟子牢修(xiu)诬告李膺等人蓄养太学游士,交结诸郡生徒,共为部党,诽讪朝廷。桓帝于是下令郡国逮捕“党人”,李膺和太仆杜密、御史中丞陈翔等200余人均被收捕。次年,经过太学生贾彪活动,借助尚书霍谞(xu)、外戚窦武之力,“党人”始得“赦归乡里”,但仍“禁锢终身”。这是第一次“党锢之祸”。

第二次“党锢之祸”

但是斗争并没有随着士大夫暂时的失败而告终,两方的斗争继续进行。公元172年,宦官又指使司隶校尉段颎(jiong)逐捕“党人”和太学诸生千余人。公元176年,宦官更是挟持汉灵帝下诏各州郡,凡“党人”的门生、故吏、父子兄弟和五服以内的亲属,一律免官禁锢。是为第二次“党锢之祸”。

“党锢之祸”全过程大抵如此,虽然事情过去了1800余年,但这个恶性事件并不是历史上的孤例。马克思曾经说过:“一切历史事实与人物都出现两次,第一次是悲剧,第二次是喜剧。”可是,党锢之祸在东汉两次出现,第一次是悲剧,第二次还是悲剧,或者说是惨剧。类似“党锢之祸”事件,不仅在中国历史上时常发生,而且每次都是悲剧,这既令人扼腕叹息,更值得反省叩问。

官僚士大夫的反宦官斗争,在当时有一定的正义性。“党锢之祸”发生后,宦官势力增长,政治黑暗,阶级矛盾日益尖锐。

严格地说,外戚也好,宦官也好,即使在封建专制时代,都不具备掌握国家权力的合法性。但是,由于他们的特殊身份,容易与皇帝亲近,故而能窃取权力,把持朝政。即便权力来路不正,只要一朝权在手,也把令来行。尤其是对于宦官来说,一旦掌握本不属于自己的权力,更是抱着“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心态,肆意弄权,胆大妄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再说天下是皇帝的,哪怕搞得乌烟瘴气、洪水滔天,也与我无关;因此,宦官专权的时代都异常黑暗。

所谓滥用权力,当然是随心所欲,为所欲为。所以,这些人一旦有了权力都不愿意接受监督或约束。宦官擅权,本来名不正、言不顺,故而面对士大夫与太学生的议论与抨击,他们会感到压力很大;尤其是面临权力被剥夺的时候,他们会趁机找借口报复,变本加厉地打击政敌。而最有效的打击,莫过于让政敌闭嘴或永远闭嘴;永远闭嘴,就是将其人杀害,甚至株连灭族;闭嘴,就是剥夺其人话语权,将他从体制内清除,放逐出去,终身禁锢。

君子(党人和太学生)何以斗不过小人(宦官集团)呢?

问题在于,君子讲规则守法度,即便是“打黑”,也要走程序,以事实为依据,依法办事。比如,窦武想解决宦官问题,先征求太后意见,太后没有同意,他便犹豫不决;当他决意行动之后,他下令抓捕宦官郑飒,交给北寺狱审讯,查出宦官曹节、王甫等人的罪行,上奏朝廷予以法办。这么做,自然是君子所为,却因此贻误时机,给对手反扑的机会。

反观小人,他们无所顾忌,不守法规,不择手段。君子试图依法“打黑”处置小人,而小人却利用“黑打”收拾君子;“打黑”终究不及“黑打”,君子完败于小人。

宦官集团如此“黑打”,无非是借恐怖威慑,禁锢人们的头脑,封闭人们的嘴巴。的确,通过捕杀党人和太学生,有效地遏制了社会舆论,“群公卿士,杜口吞声,莫敢有言;州牧郡守,承风顺旨,辟召选举,释贤取愚”(《资治通鉴·汉纪四十九》)。这种万马齐喑、小人得势的局面,正是宦官所希望看到的。但是,对于东汉王朝来说,党锢事件严重伤及国本,为它的灭亡埋下了大祸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