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老人骑三轮“撞伤”男子,警方却把伤者及“老乡”全抓了?

高邮老人骑三轮“撞伤”男子

警方为何把伤者及其“老乡”全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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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9日上午10时许,高邮警方接受害人王某报案称,其被一个骑着电瓶车的年轻人故意碰撞,骗走现金7000元。其于当天上午驾驶三轮车行驶在高邮市一乡镇工厂门口的马路上,“不慎”碰到一骑电动自行车的年轻男子。男子被“撞”倒在地上,捂住脚踝,痛苦不已。男子一口咬定他就是被王某碰到。

迫于无奈,王某赶紧下来送男子上医院。经诊断,男子脚踝骨折,初步预估整个治疗费要一两万元。这个时侯,来了两个自称“伤者”的朋友,对方说由于是外地人,在高邮治疗不方便,要王某赔些钱就行了,最后双方讨价还价,王某赔偿男子7000元。“赔”完钱后,

王某越想越不对劲,感觉被人“下套”了,立马报警。




高邮警方经大量工作发现有诈骗前科的外地籍男子周某、孙某、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遂兵分三路,于10月22日、23日分别在泰州、盐城等地将犯罪嫌疑人周某、孙某、李某抓获。经审查,三人交待他们经常聚集在一起,长期进行时分时合碰瓷诈骗。8月9日上午10许,三人驾驶小轿车窜至高邮,寻找骑电动车的60岁左右男子为作案目标。后从轿车后备箱拿出折叠式电动车,由已经脚踝骨折的李某骑电动车,尾随王某。

王某和李某相撞,李某谎称自身陈旧性骨折系受害人所撞导致,后周某、孙某以打圆场的手段,骗取受害人现金7000元。

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均被高邮警方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





该“碰瓷”诈骗团伙中的“伤者”,本身就骨折,并在伤情恢复期间,频繁伪造交通事故,实施“碰瓷”诈骗,其作案手段隐蔽、误导性强。遇到此类交通事故,要第一时间报警,尤其是在对方伤情较重的情况下,切不可随意“私了”,以免给居心不良之人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