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神车”失方向,致人重伤陷囵圄

2019年7月2日,万某才驾驶无号牌正三轮轻便摩托车沿白云区合益西街由南往北行驶,与正在路边由北往南步行的吴某凤相撞,事故造成吴某凤受伤(后经检验鉴定为重伤)。

经广州交警调查,万某才(只持有C1牌驾驶证)在未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无号牌正三轮轻便摩托车,并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车辆导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重伤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

2019年12月9日,白云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万某才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三轮“神车”失方向,致人重伤陷囵圄


对此广州交警表示,驾驶人在驾驶车辆上路之前首先要核实自己是否具有驾驶相关车辆的资质;驾车上路务必系紧安全弦,守法出行。此外,相关运输企业应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末端车辆的管理和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降低交通安全风险。

法律链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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