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农民为“主体”——解读三门“涛头土改”系列报道之三

如今,涛头人的福利越来越好,入股分红,年年见涨。

“村里每四年一次分红,一家四五口人,一次集体分红就能拿到十几万元。”11月14日,今年54岁的涛头村村民陈华法开心地对记者说,村里人人有钱,哪怕是个老头老太,随时能拿出个十万八万的。

“涛头村的土地改革,始终本着一个原则,那就是‘以农民为主体,让农民多受益’。”涛头村党支部书记林后宜说,这大大有别于现在其他村庄的“土地流转”。

自筹资金改塘

——让农民成为经营模式转换的主体

“种改养”,就是要把当年种植作物的田地,挖成养殖塘,同时还要修建闸门、河道、道路、堤坝等基础设施。

“资金从哪儿来,成了大问题!那时,光改造养殖塘就需几百万元,还要建设其他基础设施,上级没有支持,村里没集体资金,村民也没有钱。”涛头村村委会主任林小快回忆说。

为解决开发资金,村两委决定:靠村民自力更生,采取老百姓自筹、招商引资和在外乡贤捐资等方式来解决,让农民成为经营模式转换的主体。

1998年下半年,公司出面把土地经营权全部集收到公司,再由公司将养殖塘5年经营权承包给农户,由承包户自筹资金按统一规划建造。公司规定:塘内基础设施由养殖户自己负责,公共设施比如大河、大闸、道路等由公司负责。

“承包期5年时间,第一年为改造期(免租费),每年租金是250元/亩,5年之后全面无偿归还到集体,统一收回到公司,再进行下一轮统一承包。”村党支部副书记王书明说。

“村里都测算过了,一口20亩的养殖塘,改造成本一二万元,加上承包费,总投资四至六万元钱左右。这样一个投资额,通过亲戚借一点,加上挖掘机费用暂时欠一下,普通家庭都投资得起。”今年54岁的村民陈华法回忆说,当年他就承包了一口养殖塘。

短短40天时间,承包户们自筹资金上百万元,一下子挖出了第一批66口精养塘。当年,放养对虾、青蟹、蛏子等,就获利329万元;第二年,村民又自筹建成了95口精养塘,投入资金300多万元。

选择包给本村人

——拒绝外来客商承包,让村民有可持续收益

土地一集中到村集体,当时就有温岭投资商打算全部统一承包,并提出要承包20年。对此,村两委班子断然予以拒绝。”林后宜说。

涛头村两委班子清晰地认识到,农村的土地改革必须要以农民为受益主体。如果对外承包了,这20年里,村民只有租金收入,那村民干什么去?这是不可持续的。

循着这样的思路,涛头村组建了涛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对养殖塘进行统一规划建设后,以反租倒包的形式,再次全部承包给本村村民。

“当年,租金是250元/亩,属于比较低的。而且,村民投入种改养工程的钱,还可以抵承包款,比如,一口养殖塘是6万元的承包款,如果投入了5万元搞塘内设施改造,只要交1万元就行了。这既解决了初期养殖塘改造的资金问题,也发挥了农民主体的作用。”王书明说。

因此,“以农民为主体”成了涛头村两委班子一直在坚持的一条原则——

2001年底,当初反对搞海水养殖的农民,都作出了新的选择:全部申请入股搞养殖。对此,虽有人异议,但村两委班子毫不犹豫地表示同意,并办理了相关手续。

当年年底,48户农民带土地入股,原先保留种植的1100余亩土地,也全部改成了养殖塘。至此,几乎全村的老百姓都参与到养殖业中来了。

实施“二次分配”

——集体分红,让村民成为改革红利受惠者

让农民成为主体,这是“涛头土改”的初衷,改革成功后,涛头农民真正成了改革红利的最大受惠者。

2002年,村里的养殖塘展开第二轮承包,由于养殖效益好,租金从250元升到1200元/亩;现如今,涛头村的养殖塘租金更是高达5000多元一亩,村集体收入随之水涨船高——2012年,村集体收入达到了1000万元。

“四年一轮的承包期一过,村里就会进行村集体收入‘二次分配’。这些年来,村里每4年一次分红,一人一年有6000元,一人一次就可以分得24000元。”林小快说,一家四口人一年光分红就有近十万元。

林后宜告诉记者,涛头全村有140口养殖塘,面积有3500亩左右。今后,村里会把租金控制住,要把更多的利润留给村民,让他们有更多的钱去谋划生产,增加对养殖塘的科技投入,从而提升养殖的附加值。

像这样,以农民为主体,“涛头土改”激活了农民在农村改革中的“主人翁”意识,充分调动了农民投身改革的积极性,进而激活了农村土地的效益。

如今,村民承包的养殖塘纯收入每亩有1万多元,正常年景每户年收入均可达二三十万元。

而且,“涛头土改”对附近村庄也产生了示范效应,目前,整个花鼓漫岛都学涛头的样,实施“种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