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教:五代和宋、元时期的穆斯林(下)

让我们继续来了解一下伊斯兰教:五代和宋、元时期的穆斯林。蒙古统治者对各种宗教都采取宽容的态度,这不仅表现在建立王朝之后,而且在其征服过程中已充分地显现出来。成吉思汗没有偏见,“对各教一视同仁,不分彼此。”不舍一种而取另一种。也不尊此而抑彼,“他尊敬的是各教中有学识的、虔诚的人,”在进军西辽时,他派一队那颜去消灭屈出律这个败类,可失哈耳〔喀什噶尔)人记述说:”蒙古军一支接一支到来,除屈出律外不向我们要什么东西,允许念塔克必儿和阿赞,并且派一名使者在城内宣布,人人均可信仰自己的教规。”蒙古军在进入穆斯林聚居的中亚和波斯以后,同样表现出这种宽容态度,并且在征服地往往任用穆斯林上层人士进行统治。

到后来,作为征服者的蒙古人在精神上却被伊斯兰教所征服。蒙古军在征服西域各国以后,又回兵东征:这时有各地各族的不少穆斯林加入蒙古军来到中国。同时,蒙古人西征,建立政权后,也促进了中国与西域的经济、文化交流,这时不仅有不少阿拉伯人、波斯人、中亚人,乃至欧洲人来华,也有许多中国人前往西域。前者如著名的意大利旅行家马可·波罗、摩洛哥人伊本·白图泰;后者如道教的长春真人邱处机、常德、耶律楚材等。但更多的则是那些为中西经济、文化交流作出巨大贡献而没有留下姓名的商人、工匠、军士之类的人。

元朝建立后,实行种族政策,将人分为四等: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和南人。这里所谓的色目人是对西域人的统称,“在种类繁多、名目不一的色目人中,以回回人为最多,因而有时也用回回人代称色目人。”“蒙古人之征服中国,因色目人的功劳颇大,故色目人的待遇也与蒙古人同,而汉人与南人则望尘莫及。”正因为如此,元时来中国的穆斯林要比唐宋时多得多。在这些人中间,不仅有商人,而更多的是军人和从军的工匠,还有其他许多不同职业的人。他们居住的地方也已经不局限于通商口岸和陆路交通线上的一些都市,而是大分散小集中地长期居住在中国各地。所以周密《癸辛杂识续集》说:“今回回皆以中原为家,江南尤多”。《明史·西域传》也说:“元时回回遍天下。”

这众多的穆斯林,除来自西域者外,伊斯兰教徒在中国与他族人结婚繁衍的后代和蒙、汉等族的人改宗者亦不在少数。穆斯林不再以客人自居,读书求仕者愈多,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方面都取得了相当高的地位,“著录于《元史·氏族志》者逾百人。”在生活习惯、风俗、礼仪方面也日益华化。陈垣在《元西域人华化考》中对此作了较为详细的论述。这时,穆斯林已具有相当大的经济实力,正如许有壬《至正集》卷五二,《碑志》《哈只哈心碑文》所说:“我元始征西北诸国,而西域最先内附,故其国人柄用尤多。大贾擅水陆利,天下名城巨邑,必居其津要,专其膏腴。”故在陶宗仪的《辍耕录》卷二八中有“富贵回回”之称。在政治地位方面,自中央和行省的丞相、平章政事至州县的达鲁花赤,都有不少穆斯林担任,并且有专门为回回设立的官职。出现了像赛典赤·瞻思丁这样一大批贤明的政治家。在学术上,穆斯林也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在许多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出现了像诗人萨都刺、丁鹤年,建筑家也黑迭儿丁、天文学家扎马鲁丁这样一些出类拔萃的人物。

随着穆斯林人口的增加,有更多的清真寺在各地建立起来,在清真寺周围形成穆斯林聚居的坊。规模大的清真寺设有掌教和专门执掌教法的人。以宗教法官(哈迪)掌管穆斯林之诉讼,这在唐未时已经有之,但那时仅限于通商口岸之侨民,而元代则在中央设立哈的所,下有司属,统管中国境内之穆斯林。不过哈的所的职权前后不尽相同,在至大四年撤销前除为国祈福外,还要过问穆斯林之诉讼:及至皇庆元年再置时,则只准析福并掌教念经,而不准再过问诉讼。

元代时伊斯兰教在中国发生了不小的变化,穆斯林的人数增加,经济和社会政治地位提高。但总的来讲,穆斯林仍以外来者为主体,蒙、汉人的阪依并未改变这一状况。就中国内地来讲,正如杨兆钧所说,从唐初到明初,“即从7世纪到15世纪。这800年间伊斯兰教在中国教义不明,教名未定,不见于典籍及著作,亦无汉文译著,是个侨民的宗教,或外来民族的宗教。”不过,在中国边远的省份新疆,情况则有所不同,从10世纪开始,信仰伊斯兰教的主要是我国的维吾尔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