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所有“三轮”都是摩托车,三次准驾不符,他被扣36分

三次因准驾不符,贵阳一男子驾驶证被记36分,需参加科目一、科目三考试合格后才能恢复驾驶资格。南明交警提醒,不是所有“三轮”都是摩托车,驾车前先看清车辆行驶证上车辆类型,弄清自己是否具有驾驶资格。

11月5日晚,贵阳市交管局南明区分局三中队在中环路东段设卡开展夜间大型货车治理。21时许,民警冷冰再一辆三轮车进行检查时,只出示了行驶证,驾驶员表示驾驶证没带,并报给交警一个名字。对话中,三轮车驾驶员与交警目光对视,交警发现这名驾驶员显得很紧张,当即产生怀疑。经反复询问,驾驶人陈某承认之前报出的名字是自己兄弟的,并说出了自己的的名字。

经核查,交警发现陈某持有准驾车型为D的驾驶证,具有二、三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驾驶资格,但陈某当天所驾驶的车辆为三轮汽车属于低速车,需要C照或者以上驾驶证才能驾驶,属于准驾车型不符违法。同时,交警发现陈某于2017年7月8日在南明区汤巴关立交、2018年3月8日在经开区南二环均因准驾车型不符违法行为被查处过,这已是第三次查处。前两次陈某尚未进行考试清分,驾驶证还处于扣留状态。

准驾车型及代号

准驾不符,驾驶证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这次陈某又面临罚款250元,记12分的处罚,交警现场将陈某驾驶的车辆暂扣,目前正在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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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曹源麟

校对 王浩

编审 罗玮 周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