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交警查获一起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近日,驾驶人尚某博驾驶陕JZJ***号小型普通客车,由志丹县杏河镇川味川酒店驶往志丹县杏河镇牛咀沟井场,当行至志丹县杏河镇小学路段处时,被志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何金锋、刘志清检查发现,其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经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查,两次结果分别为:32.1mg/100ml、25.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

驾驶人尚某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陕西省实施办法》第九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尚*博的违法行为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壹仟元罚款。(王延峰 记者 刘全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