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诫、拘留、罚款!让区7人被处罚,全因为违规出入小区



近日

让胡路区有7人因违规出入小区

被处罚


2月11日8时许,陈某军(家住大庆市让胡路区西苑二小区2号)从家中欲前往普济康复医院陪其母亲看病,步行至西苑小区H区北门时,在北门执行防疫任务的工作人员要求陈某军出示单位证明或采购通行卡,陈某军出示采购通行卡后,防疫工作人员告知其已超过出门次数,陈某军认为防疫工作人员刁难自己,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阻并与防疫工作人员发生争吵。获此信息后,让胡路公安分局民警传唤陈某军到分局接受调查并陈述上述违法行为。陈某军不配合、纠缠防疫工作人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让胡路公安分局依法给予其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2月11日上午9时许,让胡路公安分局接到让胡路区政府工作人员报案称,有人不配合防疫人员登记工作,未按照防疫期间规定的路线出行,并与工作人员发生争吵,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了解情况。经调查,家住让十小区10-17号的居民苗某生要下楼买菜,因腿脚不好便不想从规定路线出行,待政府工作人员告知其不能从此路段通过时,与政府工作人员发生争吵,随即该人强行过卡。经询问及批评教育,苗某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承认错误,态度较好,且防疫工作人员不予追究,让胡路公安分局给予苗某生训诫处罚。


2月11日上午10时40分,在让胡路区二小区东门门口,刘某秋驾驶白色本田轿车(黑E1Z351)在防疫管控期间强行闯卡进入小区。让胡路公安分局民警赶到现场将其带回分局接受调查。经询问,刘某秋承认了驾车闯卡的违法事实,让胡路公安分局依法给予刘某秋罚款人民币200元的行政处罚。



2月11日上午10时40分,龙南公安分局接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报警称,有人驾驶车辆进入银亿B区时,拒不配合疫情防控人员开展进出小区登记、测量体温工作,强行驾驶车辆进入小区,后被工作人员强行拦停。分局接警后立即开展工作,传唤违法行为人邝某到分局配合调查,经深入工作,发现邝某驾驶车辆在2月9日、10日还存在两次拒不配合疫情防控人员工作的驾驶车辆强行进入小区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人邝某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被龙南公安分局依法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2月11日15时30分许,龙南公安分局接到西宾街道工作人员报警称,街道工作人员在世纪花园小区B区南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时,在对一名欲进入小区男性人员进行信息登记过程中,被对方辱骂。接警后,分局民警传唤该男子到分局接受调查。经工作确认,西宾街道新潮居委会工作人员在世纪花园B区南门执行政府对封闭小区进行登记管理工作过程中,因欲进入小区人员赵某认为工作人员登记慢,不放行,被违法行为人赵某辱骂,违法行为人赵某因阻碍执行公务被龙南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2月11日19时许,龙南公安分局接到报警称,红旗二小区盖家屯居委会物业保安在小区西门执勤时,有人不配合登记,闯卡进入小区。接警后,龙南公安分局立即开展调查,将涉案当事人田某、边某、杨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工作查明,田某因不想入门登记,自称是警察后进入小区。依据相关法律,龙南公安分局对田某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


2月11日晚17时30分许,喇嘛甸分局接到辖区庆新小区网格员报警称:有人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和命令,不配合小区防疫工作人员进行检查登记。

获此信息后,民警迅速赶至现场,经与工作人员沟通了解到:小区居民刘某于当日早5时许驾驶车辆驶出小区,到疫情较重区域肇州县看望家人,下午17时许返回小区防疫检查卡点,在工作人员上前要求刘某按照政府决定与命令,进行信息登记与体温检测,并到社区备案后居家隔离时,刘某拒不配合工作,且辱骂工作人员,不顾工作人员劝阻,驾车强行离开检查卡点。民警随即进行摸排走访、信息研判等大量工作,准确锁定刘某真实身份与活动轨迹。晚21时许,民警找到通过钻铁丝网、警戒带潜回家中的刘某,并将其传唤至分局做进一步调查。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刘某(男,27岁,大庆市人)对其在疫情防控期间,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决定和命令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