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內蒙古自治區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印發了《關於實行分類指導精準施策統籌做好疫情防控與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意見》。《意見》全文如下: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進一步做好我區疫情防控工作,奪取疫情防控和實現經濟社會發展目標雙勝利,制定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各項決策部署,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毫不放鬆做好疫情防控重點工作,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確保打贏疫情防控的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保持經濟平穩運行和社會和諧穩定。
二、目標要求
按照突出重點、統籌兼顧,分類指導、分區施策的原則,在全力阻擊疫情的同時,統籌抓好改革發展穩定各項工作,打好三大攻堅戰,落實好推動高質量發展各項任務要求,努力把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降到最低,實現全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確保我區“十三五”規劃圓滿收官,與全國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三、工作措施
堅持科學防治、精準施策,以實行分區分級精準防控為抓手,統籌疫情防控與經濟社會發展各項工作。
(一)精準劃定疫情分區
以縣域為單元,動態研判不同區域風險等級,分類實行差異化策略,精準預警,精準施策,精準落實。根據疫情風險程度由高到低分為4類地區。
一類地區:短期內疫情迅速傳播、出現社區流行的旗縣(市、區)。
二類地區:發生聚集性和暴發疫情的旗縣(市、區)。
三類地區:有輸入性散發病例或相鄰省份有較重疫情的旗縣(市、區)。
四類地區:無病例或最後1例病例治癒出院且14天后無新發病例的旗縣(市、區)。
各地區要根據本區域和周邊地區疫情變化情況,綜合考慮相關風險因素,動態調整防控地區類別。所轄旗縣(市、區)均為四類地區的盟市,可以盟市為單位劃定單元。
(二)實施分區分級防控
各類地區都要緊緊圍繞“提高收治率、治癒率,降低感染率和病亡率”,認真落實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的要求,抓好各項防控政策措施的落實,織密織牢三道防線。一是要守住交通卡口防線,加強航空、鐵路、公路等重點出入口管控,落實體溫檢測排查等各項措施,把好外來人員進入我區第一道關口。二是要守好社區(嘎查村)管控防線,實施網格化、專業化、地毯式排查管控措施,群防群控、聯防聯控,追蹤和集中管理重點人員,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防控責任和個人防護措施,嚴防疫情擴散和蔓延。三是要把住就診篩查防線,加強醫療機構預檢分診、發熱門診和發熱診室規範化服務,落實新冠肺炎診療規範和防控方案,儘快檢查、及早排查、及時轉診。強化醫療機構內部防控,嚴防醫療機構內交叉感染和疫情擴散。在落實以上共性防控措施的基礎上,對4類地區按照以下次序累加實施疫情防控策略。
四類地區,實施“外防輸入、精準預警”防控策略,保證正常經濟社會運行。
三類地區,實施“內防擴散、外防輸入輸出、精準預警、精準救治”防控策略,保證國計民生相關經濟社會活動有序運行。
二類地區,實施“內防擴散、外防輸入輸出、精準預警、精準救治、精準處置”防控策略,確保重大經濟社會活動正常運行。
一類地區,在二類地區防控策略基礎上,實施疫區封鎖等最嚴格防控策略,確保人民群眾基本民生和涉及全局的重大經濟活動運行。
(三)抓好疫情防控重點環節
各類地區要結合實際、綜合考慮本地區和周邊疫情等因素,制定實施分區分級防控措施。涉省界、國界地區要嚴格落實流動人口健康檢測措施,實現進出人員體溫檢測全覆蓋。農村牧區要持續做好農牧民防疫篩查、醫學追蹤、預檢分診及轉診工作,有效防止疫情擴散。有外國人居住工作的地區,要將轄區內的外國人納入社區網格化管理,關注其合理關切,做好相關服務管理工作。呼包鄂地區和赤峰市、烏蘭察布市等人口較多、人口流動性較大的地區,要充實社區管理力量,務必做到登記管理不漏一戶、不漏一人,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加強定點醫院能力建設和診療管理,加快疑似病例檢測速度,集中患者、集中專家、集中資源、集中救治。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統籌各類醫療機構、人員、物資,實施分類管理、梯隊部署,做好防大疫準備。
(四)支持企業有序開復工
推動企業分類分批覆工復產。結合地區分類和產業特點,統籌制定分類分批覆工復產方案。四類地區要做好各類要素保障,有序推動各類企業和經營單位開復工,二類、三類地區要優先保障疫情防控、能源供應、交通物流、城鄉運行、市場流通和生產生活必需品等涉及重要國計民生領域的企業復工復產。分類指導駐區央企和自治區各類國有企業率先復工復產,帶動其他企業復工復產。
加快推進全產業鏈協調運行。建立企業應對疫情專項幫扶機制,成立推動企業復工復產專班,緊扣物流、用工、防護物資保障等重要環節採取針對性措施。對因缺少勞動力不能正常復工復產的企業,做好用工替代方案,加強勞務供需對接。建立重點企業派駐聯絡員制度,及時協調解決用工、資金不足等問題,抓好原輔料等穩供保障。保障煤電油氣等供應,防止集中復工復產可能帶來的區域性、時段性短缺或價格大幅上漲。
落實落細各項惠企穩企政策。用足用好國家在市場保障供應、財稅金融支持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加快落實自治區支持防控疫情重點保障企業和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困難中小企業健康發展15條措施,切實降低企業負擔。高度關注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困難、資金斷流的企業,把幫扶救助和治理欠薪有機結合起來,嚴防出現群體性事件。
(五)抓好春季農牧業生產
切實保障農資供應。將種子、化肥、農藥等農資生產企業納入復工復產重點企業名單,保障春耕生產。確保農資運輸暢通,鼓勵農資企業和經銷商提供整村、整社統一集中送貨上門服務。
推進春季畜牧業生產。加強以接羔保育為主的春季畜牧業生產,保障種畜禽、飼草料、獸藥等物資調運暢通,推動乳品加工企業正常生產。
加強農牧業生產服務。及時發佈氣象信息,組織科技人員開展線上生產指導、種植飼養管理、疫病防控等技術服務,有條件的地區可以組織農技人員深入田間地頭指導。
組織好備春耕生產。二類、三類地區要以嘎查村為單位加強管理和動態排查,指導農民在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有序下田、分時下地、分散幹活。農機服務原則上應就近作業。加強在田設施蔬菜生產管理,抓好閒置溫室恢復生產,提高蔬菜供應能力。
統籌抓好鼠疫等重大傳染病防控。加大春季集中免疫力度,開展保護性滅鼠滅蚤行動,落細落實監測排查、檢疫監督、消毒滅源等措施,進一步完善各類應急處置預案,突出做好鼠疫防控工作。加強非洲豬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等疫情防控,全力做好應對準備。
(六)保障人流、物流有序通暢
積極應對返鄉、返學、返工人員迴流高峰。四類地區特別是與其他省區相鄰的旗縣(市、區)要持續做好防輸入工作,全面恢復境內公路班線客運、城市公交等服務。二類、三類地區要在防輸入的同時加強外出人員管理,有序恢復公路班線客運、城市公交等服務。做好農牧民工等重點人群返崗的對接和服務。開闢員工返崗綠色通道,優先保障復工企業核心員工、技術骨幹及時到崗。做好返流態勢分析、防控能力評估、交通卡點排查、企業責任落實和社區群防群控等工作,糾正對外來車輛和人員“一刀切”勸返等簡單做法。
確保物流渠道暢通。切實保障重要交通幹線及關鍵物流樞紐正常運行。按照“三不一優先”“一斷三不斷”要求,嚴格落實疫情防控物資和重要生產生活物資“綠色通道”政策,對執行緊急運輸任務的運力給予優先保障、優先通行。在全區高速公路、國省幹線、主要道口加強人員部署,優化工作流程,統籌管控疏導,確保通道暢通。堅決糾正各類“硬阻斷”交通行為,禁止隨意設卡、挖斷道路、阻礙正常行駛車輛等行為。
(七)做好民生保障工作
高度關注就業問題。落實就業優先政策,多措並舉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就業工作,支持高校和用人單位利用互聯網進行供需對接。建立企業復工應急協調機制,組織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企業緊缺用工提供精準服務,開展網絡招聘專項活動,及時發佈供需信息。積極引導因疫情無法外出的農牧民工參加農村牧區基礎設施建設和人居環境改善。
持續做好保供穩價工作。嚴格落實“米袋子”省長責任制和 “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加強市場監測調度,切實抓好主副食品生產、流通、供應,根據市場供求情況適時組織投放儲備肉及儲備菜,確保蔬菜、肉蛋奶、糧油等生活必需品供應。關注秋糧收購動態,積極協調解決收購中出現的問題,開展產後服務,避免出現大面積黴糧、壞糧現象。嚴厲打擊哄抬物價、製售假劣食品藥品、囤積居奇等違法犯罪行為,確保價格不發生大的波動。
加快發展社會事業。聚焦攻克脫貧攻堅戰最後堡壘,結合推進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以疫情防控為切入點,加強鄉村人居環境整治和公共衛生體系建設。針對疫情防控暴露出的短板和漏洞,加緊採購配置負壓車、呼吸機、防護服等醫療防控設備和物資,加快負壓病房、遠程醫療等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公共衛生防疫和重大傳染病防控能力。落實停課不停教、停課不停學要求,做好在線教育準備,根據疫情發展情況適時開展線上授課,最大限度減少疫情對學校正常教學的影響,待疫情結束後儘快恢復教學秩序。
(八)加大穩投資力度
推動重大項目建設。各地區要成立重大項目專項推進組,實行一企一策、重大工程項目一項一策,全面實施重大項目三級包聯制度,實行清單管理和周調度制度,著力幫助協調解決開復工前重大問題。四類地區要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全面推進項目開復工建設;二、三類地區要做好項目前期工作,確保在具備條件時及時開復工。
加快項目前期工作。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改革,推行投資項目承諾制和部門代辦制。充分利用線上平臺等方式加快審核備和報建階段手續辦理,推行“不見面”審批。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有序組織開展實地勘察、現場查驗等線下前期工作和重點項目督察調度工作。
切實做好資金保障。積極推動中央預算內資金和地方債券儘快落實到項目建設上,並持續做好後續資金和債券爭取工作。落實國家相關政策,通過專項再貸款、貼息等方式,加大對列入國家名單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金融支持力度。繼續完善常態化政金企對接服務機制和在線平臺推薦項目機制。
做好重大項目儲備。結合“十四五”規劃和各專項規劃編制,圍繞基礎設施、產業發展、科技創新、生態環境、教育、醫療和公共衛生等領域,動態謀劃儲備一批補短板、調結構、惠民生、增後勁的高質量發展項目,形成“謀劃一批、儲備一批、建設一批、竣工投產一批”的良性循環。
(九)穩定促進居民消費
推動服務消費提質擴容。發展壯大健康、養老、撫育、家政服務業,努力彌補疫情期間的缺口。四類地區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時,有序恢復餐飲、住宿、批發、零售等領域經營活動,促進消費回升。三類地區要在做好疫情防控基礎上逐步恢復。
擴大實物商品消費。增加綠色食品、藥品、衛生用品、健身器材等產品供給。穩定汽車等傳統大宗消費。支持傳統零售企業提升網絡營銷能力,推進線上線下融合。加快社區菜市場等便民消費設施建設,推動品牌連鎖便利店發展。深入推進農畜產品進城等農村牧區電商發展。
加快釋放新興消費潛力。順應疫情催生的“不見面、不接觸”等新需求,推動城市供應鏈、冷鏈物流、智慧物流、城鄉高效配送、電商與物流協同發展,進一步釋放網絡消費潛力。積極擴大信息消費,培育網絡診療、在線辦公、在線教育、線上文化娛樂、影視及智能家居等新興消費業態。鼓勵快遞企業創新業態形式、擴大服務範圍,最大限度滿足人民群眾消費需求。
(十)全力穩外貿穩外資
積極參與國際交流合作。營造良好對外貿易發展環境,支持外經貿企業抓緊復工生產,加大貿易融資支持,充分發揮出口信用保險作用,全力保市場、保份額、保訂單。推動外資項目落地,實施好外商投資法及配套法規,優化外商投資環境,保護外商投資合法權益。加快組織落實貨物集聚和分撥渠道,儘快恢復中歐班列開行。積極拓展疫情防控急需物資進口渠道,協助解決防控物資快速通關和物流運輸等問題。
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對受疫情影響無法如期履行或取消履行國際貿易合同的企業,指導企業及時申請辦理與不可抗力相關的事實性證明,幫助企業防範違約風險。
提高服務水平。優化進出口管理環節工作流程,開展在線申領進出口許可證和更新電子鑰匙。指導企業及時調整近期貿易促進活動,引導有條件的企業積極參加網上廣交會、華交會和境外展會。做好分類指導和政策諮詢,為我區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外債創造條件,拓展企業境外融資渠道。
(十一)引導穩定市場預期
加強新聞宣傳引導。強化輿論引導和輿情管理,及時回應熱點關切,做好疫情信息通報。堅持團結穩定鼓勁、正面宣傳為主,更好強信心、暖人心、聚民心。
做好經濟運行監測。圍繞“六穩”工作,密切監測疫情對經濟運行和走勢的影響以及對不同盟市、不同行業、不同企業的影響,及時發現解決苗頭性問題,做好應對各種複雜困難局面的準備。
提前謀劃政策預案。針對疫情防控中出現的各類矛盾和問題,提高政策響應效率。根據疫情防控形勢發展,做好各項預案准備工作,進一步完善疫情防控期間能源供應保障、市場價格異常上漲等應急預案。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統籌協調。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加強對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各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健全相應工作機制,加大統籌協調力度。各有關部門要強化協同配合、上下聯動,積極作為、主動服務,及時解決疫情防控及經濟社會發展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二)加強風險防範。統籌管控疫情防控風險和經濟運行風險,建立健全產業損害預警體系,加強風險監測分析預警,強化安全生產監管,及時採取應對措施,引導企業和社會積極應對風險。
(三)加強工作落實。各地區各部門要從實際出發,進一步明確重點任務,堅持科學防控、依法防控,實事求是做好防控工作,不能層層加碼、一刀切,堅決防止形式主義,切實把各項工作抓實、抓細、抓落地。各盟市、旗縣(市、區)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措施。呼和浩特、包頭、赤峰等盟市要強化對所在地集中連片區的統籌管理和指導,同時要強化對其他旗縣(市、區)的分類管理和指導。
(四)加強考核問責。進一步建立科學合理的考核問責機制,對在疫情防控和推進重點工作中表現突出的,要及時給予表揚獎勵。對工作作風不嚴不實、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履職盡責不到位的,要嚴肅追責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