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依法提前介入首例涉疫诈骗案

日前,大同市公安局平城区分局按照事先沟通的要求,及时向我院通报了平城区首例涉疫诈骗刑事案件。对此,我院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及时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对该案提前介入。

经查:犯罪嫌疑人国某某,男,1993年出生,满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现住张家口市万全县旧窑子村,目前取保候审。该犯罪嫌疑人在疫情防控期间,于2020年2月7日至2月11日,通过微信群发布销售一次性医用口罩的不实信息,共骗取他人钱财11.65万元,所得赃款全部用于网络赌博。公安机关对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我院将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和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检察机关的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和固定证据,并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有力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