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
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3月中旬开始,
将实行“实名认证”,
未实名认证的患者将不予看诊。
年龄大于3个月(含)的就诊人
◆ 必须凭就诊人本人姓名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护照、港澳台通行证、军官证等)完成强实名认证后,持有效证(卡)就诊。
◆ 已经完成实名认证的就诊卡、电子健康卡(码)可以继续使用。
年龄小于3个月的就诊人
◆ 年龄小于3个月的,已取得有效证件的,参照上条执行。
◆ 未取得身份证信息的婴幼儿,可以且仅能
◆ 监护人需在孩子报户口取得身份证号后,且孩子满3个月前补录其身份证信息进行子女身份认证,未认证的将无法正常就诊。
后期,青岛妇女儿童医院将实时推出“实名制”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