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胡適:《大學》與《中庸》的哲學講義

《大學》《中庸》《孟子》是公元前四世紀至公元前三世紀初的儒家學說代表。

《大學》不知何人所作,後人根據書中的“曾子曰”,認定其作者是曾子及其門人,這種說法根據是不充分的。

《中庸》古人傳說是孔子的孫子,孟子的老師,子嗣所做的。孔子去世的時候,子思只有三歲,我們不能指望一個三歲的孩童可以繼承先師的畢生絕學。

《大學》的方法是: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

《中庸》的方法是: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篤行之。

《大學》和《中庸》討論“行為舉止”的範圍,仍然是:君臣、父子、夫婦、昆弟、朋友。

至於應該先“尊道德”,還是應該先“道學問”,這是宋代儒生爭論的問題,在此之前並沒有誰會把它當作問題來研究。

孔門之後,有一派別就記住了孔子講的一個字,把“孝”看得太重要,以至於後來者完全地把“個人”埋沒在家庭倫理之中。“我”根本不是“我”,而是“父母的遺骸”。

墨子和楊朱,實際上是兩種極端主義。楊朱是極端的“個人主義”,不肯損一毫而利天下。墨子是極端的“為人主義”,要把別人的當作自己的來愛護。前者割裂了我與世界的統一性,後者護士了個體的特殊性。孟子把他們都罵了一頓,然後開始著手進行“調和”觀念。

儒教打著“孝”字招牌的人,講的是:思事親不可以不修身。因為要孝順父母,所以要修身。實際上《中庸》講的是:思修身不可以不事親。兩個觀念恰好相反,一種是無視“個人”的“孝”的人生哲學,一種是“修身”的人生哲學,修身就是修個人。

如果能用一個字來講《中庸》的話,那就是“誠”字。誠是天之道,誠之是人之道。人的天性本來是“誠”的,跟著天性去做事,讓天性充分地發揮出來,這就是“教育”,這就是“誠之”的方法。中庸是要充分發展個人的天性,使得個人行為可以配天道自然規律,可以“天地參”。

《孝經》本身是個極端,不能體現《論語》中孔子對“孝”的闡述,也不能作為儒家正統的人生哲學或是倫理思想。《孝經》實際上的作用是“家天下”環境中,“君父”給萬千子民弄的“家風”。皇帝是所有人的爹,大家都孝順的話,就沒人造反了。正統的儒家可是鐵桿的“公天下”支持者。

到了戰國時期,儒家從“外務的儒學”進入了“內觀的儒學”。早期的儒家只注重實際的倫理,注重禮樂儀節,不太多談心理上的內觀。即便是曾子是“三省吾身”,具體反思的事情都是行為,而不是心理。到了《大學》,儒家開始涉及“心”和“意”等心理範疇。

但凡善惡,一種是從“居心”立論,另一種是從“行為效果”方面來立論。《大學》中的政治學說偏重“居心”一方面,說:“君子先慎乎德……德者,本也。財者,末也”。又說:“國不以利不利,以義為利”。義不義,問的是心;利不利,講的是效果。

《大學》裡面的“正”,就是《中庸》裡面說的“中”。只是《大學》講得更過了寫,一個人沒有憤懣,沒有恐懼,沒有好樂,沒有憂患,很難在說他是個人樂,這是一些極端的“苦禪”。《中庸》講的稍微溫和些,喜怒哀樂是人情,不能沒用,也不能太過,所以要“中節”,要用禮來做束縛。《中庸》進一步延伸了內在的“中”,是為了追求外在“和”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