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號冬至這一天,
當大家都還沉浸在與親朋好友團聚的幸福中時,
長春市一名乘客由於粗心大意,
誤將19元的車費付成了19627元,
詳細情形來聽本臺記者趙爽發回的報道。
當晚8:04分,駕駛吉AY7649的出租車司機吳遠德在人民大街物貿賓館附近拉乘一名50多歲的男士,到達目的地後,計價器顯示19元,這位乘客用手機進行支付後便下了車。吳師傅沒顧上看手機,直接開車就走了。沒成想,車開出沒多遠,手機收款提示音才響起,讓人始料不及的是,收款金額居然是19627元。
吳師傅:“當時就給我嚇了一跳,我反身我就挑頭回去我找這老頭兒就找不著了,然後我隨身就查詢那附近的派出所,儘量地能找著他咱們把這錢還給人家。”
(司機吳師傅)
作為一名出租車司機,吳師傅似乎已經對乘客在車上遺忘物品並在第一時間送還給他們這件事習以為常了。所以,對於他來說,錢和物品一樣,必須物歸原主。
有時候,這個世界,說大也大,說小也小。這不,23號一大早,駕駛吉AY2635的出租車司機鍾永明就拉乘到了這位頭天晚上誤付車費的老大哥。
(司機鍾師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