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安徽六安市霍邱县周集镇某村卫生室医生吴某德,明知就诊病人刘某根发热(自测体温37.4度)、咳嗽,在无相关证明的情况下接诊刘某根,为其开处药方,并安排王某(吴某德妻子)进行输液治疗,且未按要求告知刘某根转诊或到上级医院诊治。
2月20日,霍邱县公安局对吴某德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3月3日,经会商,认为犯罪嫌疑人吴某德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问,拒绝执行霍邱县卫生健康委员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擅自收治发热病人,引起新冠肺炎传播,造成数百名群众被隔离观察,情节严重,其行为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目前,因吴某德被医学隔离,霍邱县公安局暂对其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