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为何说只有懂得尊重秘密,沙聚之邦才可变为“人国”?

每窥探一丝秘密,我们就接近野兽一步。

久保带人在《死神》的终章中以此句完结,并抛出疑问:“如若所有的秘密都被视作不正当的所属品,那这个世界会变成什么?”我想,它注定会变成死神哈迪斯的炼狱。



人们极其擅长为自己病态的欲求寻求保护色,秘密也不例外。试看上世纪的理想主义者们,用华美的绸缎为窥探欲编制外衣,美其名曰:文明的巡航灯。他们的乌托邦中,秘密是破坏社会文明的利器,它让人与人之间产生隔膜,让人与社会逐渐脱节,它是群居者的诅咒!因而,他们扫除一切秘密,赤裸裸地撕开隐私,企图让人与世界“坦诚相见”。


金斯堡


一个世纪后,金斯堡痛批为“文明的野兽”。长达一世纪之久的对文明与秘密的追思,在后继之人的眼中,何为真正的文明,何为虚美的乌托邦,一目了然!前者用近乎功利的文明观随意否定秘密的价值,而在后者不计成败利钝的指责中,我分明看到了文明的闪光!窥探欲又怎会是文明的巡航灯,它分明是侵压文明的野兽!

不知金斯堡是否料到,百年后的今天,文明的野兽依然肆虐与各行各业,尽情窥探他人的秘密,以满足自己恶碱性的欲望。

从各大媒体报端的“独家解秘”,到大型粉丝的网络追讨,“深扒”成为日常八卦的常态,而尊重秘密的文明习惯早已无处寻觅。

不可否认的是,对秘密的敬畏是人类自古而有的原始记忆。但丁《神曲》中的尤利西斯,不是因为用了木马计而步入地狱,而是因为他在最后的航行中看到了不应看见的秘密——世界的终极而下地狱的。

但时人似乎忘却了从一而终的文明习惯,对待秘密,早已失了应有的敬畏与尊重,化身侵食秘密的野兽,一阵大嚼大咽,文明的血肉消失殆尽只剩下苍白的骸骨。或是站在另一方,以“追讨”为名义,以文明为面具,将他人心中祝若珍宝的秘密撕扯得鲜血淋漓。

鲁迅曾执笔写道:“只有懂得尊重秘密,‘沙聚之邦’才可变为‘人国’”。

我说:“只有懂得尊重秘密,野兽才能被驱逐出文明之国,文明真正才会成为人类的袈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