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員符合城鄉特困供養?

一市民諮詢:哪些人員符合城鄉特困供養?供養標準是怎樣的?

市民政局工作人員回覆:城鄉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同時具備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和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的,應當依法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

從2017年7月1日起,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為:城市特困人員分散和集中供養月基本生活標準分別為不低於500元和600元;農村特困人員分散和集中供養月基本生活標準分別為不低於400元和500元。

(綿陽日報社融媒體記者 安達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