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司法规范化活动专刊】无视法官提醒,数次破坏法庭纪律,还对代理律师恶言辱骂!这名当事人被法官严厉

10月28日下午,当事人金某水按照承办法官通知要求,来到江干区人民法院九堡法庭接受法庭训诫。

金某水缘何会被训诫?

法庭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跟随小编“回到现场”来了解一下吧~

原来,在10月15日下午,金某良诉金某水、金某琴、金某英、金某富法定继承纠纷一案在九堡法庭公开审理。法庭明确告知各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必须遵守法庭纪律,法庭有权制止不遵守法庭秩序的行为,对不听劝告的,责令退出法庭,直到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0月15日庭审截图)

但在庭审过程中,经主审法官多次提醒后,金某水仍数次破坏法庭纪律,随意发言,甚至当庭冲至原告代理律师面前对其恶言辱骂,致使庭审活动非正常中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法庭对金某水做出严厉的训诫,所以才有了开头的一幕。在对金某水做出训诫后,承办法官责令金某水于三日内作出具结悔过书提交法庭,之后将根据其反省深度及自我认识做出处理决定。金某水在接受训诫后,当场向法庭表示其已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并承诺会深刻反省自己,在三日内提交具结悔过书,希望能获得从轻处理。

人民法院在审理诉讼案件正式开庭前,书记员都会向诉讼参与人和旁听者人员宣布法庭纪律,目的是确保法庭秩序和庭审的严肃性。法庭是悬挂国徽庄严神圣的正义之所,金某水的行为扰乱了法庭正常的庭审秩序,理应受到训诫。法官在此提醒大家:法律是神圣不容侵犯的,任何组织和公民都应自觉维护法庭的纪律,不得践踏法律的尊严!

供稿|九堡法庭 张波

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