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白云寺镇:能否拿到补助 民政部门已解释清楚

近日,民权县白云寺镇的吴先生向《鲁超帮办》求助说,他是持有二级残疾证的残疾人,生活无法自理,还要独自抚养孩子。不知道能否申请贫困户和无能力抚养孩子的生活补助?

“我是二级精神残疾人,而且在2014年摔伤,造成腰尾椎骨折和双脚粉碎性骨折。”吴先生说,自从摔伤之后,自己大小便失禁,生活无法自理,“无法下地,只能卧床,平时吃的都是邻居帮忙给弄一些”。

吴先生称,他是低保户,听说对于生活特别困难的人,还能够享受特困户的待遇。“我还有一个孩子要抚养,孩子的母亲早就不知去了何处。”吴先生说,他自己的生活都无法自理,也没有任何劳动能力,听说在这种情况下符合事实无能力抚养孩子的生活补助领取条件。

4月23日,记者就此采访了民权县白云寺镇民政所所长黄建营。他说吴先生的情况他是了解的,而且前不久刚在电话中向吴先生就救助问题进行了政策解释。

“他全家都享受着低保户的待遇,但并不存在低保户中还区分出特困户待遇和补贴的说法。”黄建营告诉记者,低保户的待遇确实分为两种,但一种是80岁以上,而另一种则是80岁以下,“80岁以上的低保户每人每月增加30元,而不足80岁的低保户则每人每月都是178元。”

黄建营说,确实有特困人员的补助政策,但特困人员并非是吴先生以为的生活困难的低保户,而是针对以前所说的“五保户”。“需要满足无儿无女的条件,才能享受到特困人员的待遇,而吴先生是有孩子的,不符合该规定。”

针对吴先生求助时所说的“事实无能力抚养孩子生活补贴”的问题,黄建营说该政策其实是针对事实孤儿的补助,“他的妻子不能认定为死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或者失踪,也不能为孩子申请事实孤儿待遇”。

黄建营说,已经将相关政策详细对吴先生进行了解释,“除非通过法院,出具了孩子母亲失踪的文件,才能符合事实孤儿的要求”。

据悉,2019年7月10日,12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这是我国首次就加强“事实孤儿”保障工作出台专门意见。意见指出,要加大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力度,及时帮助儿童寻亲返家,教育、督促其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履行抚养义务,并将其纳入重点关爱对象,当地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每季度应当至少组织一次回访,防止其再次外出流浪。2020年1月1日起,民政部将全面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

根据意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