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人民管好城市!延安市實施首部地方性法規創新城市管理

为人民管好城市!延安市实施首部地方性法规创新城市管理

延安市城市管理執法體制改革工作從2016年9月正式啟動,按照市委“真改、實改”和“該放的放到位”的總體思路,2017年6月12日,市委、市政府正式印發《延安市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確定了十一項具體改革任務,並逐項明確了工作時限。

延安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局長呼世慧介紹,目前市上和寶塔區已經完成了機構整合、職責匡定、職能劃轉、人員配備、統一著裝、數字化監管平臺建設和權責單公佈等工作,新組建的“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市城市管理執法支隊”於2017年9月29日正式掛牌運行,改革任務基本完成。安塞區和其他各縣改革工作正在有序推進當中。

據悉,此次改革的主要成效體現在綜合設置機構,執法主體明確;集中行政處罰,執法效率提高;下沉執法重心,基層責任夯實;強化隊伍建設,隊伍形象轉變;整合信息平臺,實現資源共享;完善地方法規,嚴格依法行政;開展綜合治理,城市品位提升。

其中,根據城市管理執法體制改革的需要,聚焦城市管理執法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報請市人大於2017年10月1日頒佈實施了延安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規《延安市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條例》。《條例》從建(構)築物容貌管理、城市道路及相關公共設施容貌管理、車輛及其相關設施容貌管理、燈飾設置容貌管理、戶外廣告和標識牌容貌管理等八方面,為延安市城市管理步入規範化、法制化、長效化軌道提供了強有力的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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