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國會、參議院和眾議院是什麼,三者有何關係?

漁吾魚

美國的國會、參議院和眾議院是個什麼關係,這其實是個很常識的問題。但是它在中國卻成了一個疑難問題,當然是緣於我們的特殊國情。

世界上絕大多數現代國家,其 正值體制 一般可分為總統制、議會制、半總統制;另外一些國家實行形形色色的 毒菜制 或掛羊頭賣狗肉的 假皿煮真毒菜 正值體制,且不管它。

不管是總統制、議會制還是半總統制,都基本上有一個國會、一個政府、一套司法系統。區別在於其國會(國家一級的議會)的作用大小。一般而言,議會制的國會權力大於半總統會制,半總統制的國會權力大於總統制。

典型的議會制國家比如英國,典型的半總統制國家比如法國,典型的總統制國家比如美國。

英國沒有總統,國王只是國家的象徵,沒有實權;國會掌握最高權力,首相向它負責。

法國有總統也有總理,但是總統和總理分享行政權力,行政方面和國會互相制約。

美國有總統沒有總理,所謂的國務卿其實只是總統的對外事務全權代表,跟中國人心目中的總理沒有關係;總統擁有行政全權;總統、國會、司法系統各司其職並相互制約。

而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國會,即國家一級的議會,其內部又由兩個部分組成,它們多數被稱為參議院(參院)和眾議院(眾院)。比如美國,一般稱國會參議院、國會眾議院。在一些比較傳統的國家,參議院又稱(則稱)上議院(上院),眾議院又稱(則稱)下議院(下院),比如英國。

(美國國會參議院會場)

(美國國會眾議院會場)

另外還有一些國家,兩院的名稱五花八門,比如稱上院為共和國院、下院為人民院。蘇聯時期的“最高蘇維埃”分為聯盟院和民族院(後改為共和國院)。

現在可以小結一下了:美國的國會、參議院和眾議院之間的關係,顯而易見,是國會分設參議、眾議兩院,它們並不是獨立的三個機構。

隨便說說,中華閔國的北洋政府時期,也有國會,它也是由參議院和眾議院所組成。此不多言,點到為止。

說到這裡,講個笑話。本人幾年前去英國考察,遭遇一位來自中國東北的地陪,他把我們帶到著名的西敏寺大橋上,指著泰晤士河邊那座宏偉的建築,告訴我們:這就是英國的議會大廈。英國議會很大,分上院、中院、下院……

聽罷此言,我差點想從那橋上跳進河裡!

(有圖有真相)

關注巨蟹朱達志,心有靈犀一點通。


朱達志

首先,我們來看美國國會。根據美國憲法第一條第一款:

本憲法授予的全部立法權,屬於由參議院和眾議院組成的合眾國國會。

美國國會是美國聯邦政府中最重要的一環,掌握三權中的最重要的權力,立法權。從美國憲法實施以來的絕大多數時間中,國會在美國政治中一直居於主導地位,只是到了二十世紀二十年代以後,隨著政治經濟社會的發展,以及美國國際地位的提高,總統及行政部門的權力擴大,特別是二戰以後,總統成為美國政治中心,但國會仍在美國政治決策中佔重要地位,而且從對行政部分的監督和制約來看,美國國會是世界各國中最強有力的立法部門之一。

另外,有個小知識,就是美國國會英文是Congress,而不用英國議會的英文Parliament,這其實體現了美國立憲者們表明美國與英國君主立憲制的區別而特意採用的。

其次,上面美國憲法第一條第一款已經很明確的表明,美國國會實行兩院制,即美國國會是由參議院和眾議院組成。換言之,參議院和眾議院是美國國會組成部分。比較而言,美國參眾兩院具有平等的憲法權力和地位。美國國會兩院都有權創制法案和審議對方的法案。只是在某些方面各有自己的不同權限。例如,一切有關財政的法案,如稅收、撥款等法案,由眾議院提出,參議院複議和修改。總統與外國締結的條約和任命聯邦高級官員則須經參議院審議批准。除此之外,其他方面的一切法案,兩院均有提出權和互相審議權,即立法權由兩院共同行使,任何一院通過的法案必須送交另一院通過,任何一院對另一院通過的法案都擁有絕對的否決權。兩院通過的文本如果發生分歧,只能通過協商;兩院同等數量的議員組成協商委員會,提出妥協方案經兩院通過。

其三,美國國會為什麼實行兩院制呢?(1)這是現實政治的需要,是妥協的結果。在制憲會議上出現了大州與小州之間的利益衝突,以及由此產生的國會代表權問題。最終採用了康涅狄格州代表提出的妥協方案,即大州接受參議院的平等代表權,換取小州對眾議院人口比例代表權的同意。(2)體現了聯邦制原則。在聯邦制原則下,因為中央政府與州政府實行分權,公民即屬於他們居住的州,又屬於美國聯邦。為使聯邦國會體現這一代表制原則,只能實行兩院制,才能與聯邦制原則相適應。參議院體現了美國聯邦制中的州的權利,而眾議院體現了聯邦的權力,這個說法雖然不是很恰當,但卻反映聯邦制的特點。(3)有利於平衡保守傾向和激進傾向。每兩年眾議員全部改選,參議員只改選1/3,由於參議院任期更長,因而兩院在構成上,參議院更迭較小,比較穩定,比較有連續性,而眾議院則新人較多,帶來的新見解、新觀點也較多。所以,在美國曆史上,參議院往往比眾議院保守,改革議案在眾議院通過後,往往在參議院擱淺,或被長時間拖延。而憲法規定一項立法須經兩院通過才能成為法律,這一立法程序能夠制約兩種傾向,迫使雙方都作出一定讓步,使得法律較為穩妥。

最後,雖然參眾兩院都屬於美國國會,但他們之間的差別也不小。(1)最明顯的差別是規模上的差別。參議院參議員來自50個州,為數100名。而眾議院中有各州眾議院議員435名,以及華盛頓特區、關島、美屬維爾京群島、美屬薩摩亞、波多黎各及北马里亞納群島的無投票權代表。(2)參議院通常允許針對所有問題進行無限制的演講,但是也允許參議員通過投票來終止冗長的辯論。眾議院有專門的法案委員會,對幾乎每個提案的討論都加以時間限制。這使得眾議院在機構比參議院更加龐大的情況下仍舊可以以比參議院更快的速度通過議案。(3)因為數目原因,參議員通常比眾議員具有更多的媒體曝光度,以及在政黨內具有更高的地位,而眾議員則可能逐漸成為制定某個方面的政策的專家,例如財務、稅務、環境或者教育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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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參眾議院負責聯邦層面立法事務。合起來就是美國國會。

大體上,眾議院主要針對美國國家內政,民權等系列法案,比如美國國債上限。參議院則負責聯邦層面人事,外交等事務,比如內閣各部長提名,高級軍銜授予,大使、最高法院大法官等人事任命。

美國是世界上少數國會兩院平權甚至參議院略重要於眾議院/下議院的國家,其餘各國幾乎都是眾議院為主要立法機構。

在選舉產生上,美國參議員限額100人,每州平權,各兩名。副總統兼任參議院主席,在議案投票相等的情況下,副總統有決定票權。如參議員缺位,則由該州州長指定代理至該參議員任期結束。參議員任期6年,每兩年改選三分之一。參議員競選條件是年滿30歲。2014年美國參議員平均年齡57歲,最年輕37歲,最年長86歲。

美國現有435眾議員按各州公民比率分配,每州最少一名,多如加利福利亞州52人。競選最低要求25歲。2014年眾議員平均年齡51,最年輕議員30歲。最年長議員76歲。眾議員任期兩年,到期全部改選。

實際操作中,參議員具備更高政治地位和影響力,美國總統競選者不是州長就是參議員,至今還沒有眾議員直接當選總統的。


張勇達州

1787年憲法,確立了美國政治的三大基本原則:

1.聯邦制原則

2.三權分立原則

3.人min主quan原則(統zhi階層利益至上原則)

首先要確保實現聯邦制,保證聯邦的穩定性和持續性,這就需要進行一種頂層設計,那就是確保在國會中,讓所有的聯邦成員都可以滿意這種制度,通俗點說,那就是:大州不佔便宜,小州不吃虧。

雖然真要實踐起來,大州是不是一定沒有優勢?這是不一定的,因為各個州經濟發展程度不同,有的州,例如加州,GDP牛逼的驚人,中西部的一些州,發展水平就相對差一些,再比如一些傳統的州和新加入的州,在美國建國初期那個階段,自然是老州佔便宜,新州吃虧。

因此這種頂層設計,就落在了國會的肩上,國會作為美國的立法機關,為何要分參眾兩院?

這也是為了平衡各個州的利益,使得所有的州都能實現利益訴求最大化,注意,只是利益訴求的最大化,在現實中,不可能所有的州都能實現自己的利益,需要進行不斷的妥協。

眾議院和參議院,都有立法的權力,但是兩者是互相牽制的,可以互相否定對方的提案,有些法案,也只能在眾議院進行表決,有些重大的事項,需要參眾兩院聯合表決。眾議院,其實是按照人口多寡來分配給各個州的名額,體現第三個原則,代表民眾的意志。但是參議院每個州都有兩個名額,各個州一律平等。

在長期的歷史實踐中,參議院的權威越來越高,參議員的聲望也非常大,也就意味著,在參議院和眾議院兩者間,最有發言權的是參議院,而參議院的議員,也就是真正接觸美國權力中心的人,是掌握美國人命運的代表。

美國建國後,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權力中心在國會,因為那時候的美國還沒有今天的規模,還不是一個發達國家,還沒有形成數量眾多的利益集團,也沒有明顯的dang派區別,大家只是在過自己的日子。即便是總統,在這個時期,也得讓位於國會,看國會的臉色,就怕哪個州不滿意了,威脅到聯邦的整體利益,所以雖然是三權分立,但是此時的權力中心,在國會一方。

1860年林肯當選總統後,南方几個州脫離聯邦成立了“美利堅聯盟國”,次年南北戰爭爆發,幾年後,北方贏得了戰爭,美國再次實現統一。但也正是在這個階段,總統的權力得到了擴張,隨後一發而不可收拾。在隨後的半個世紀中,隨著美國國力的不斷膨脹,總統成為了權力中心,國會的地位略微下降。

但是1945年之後,美國總統的權力達到了巔峰狀態,以至於不得不對任期進行限制,不允許擔任兩屆以上。直到尼克松搞出了“水門事件”,國會的地位再次升高。

在今天,美國國會的實力依然非常強大,代表美國利益集團的利益,參與美國的政治決策,掌握美國人min的命運,但是跟總統比起來,還是差了一截。


圖維坦

這個問題啊,說來話長,那我們就從美國建國之初說起。

眾所周知,美利堅合眾國建立於1776年,當時有一個“大陸會議”行使類似國家主權的權力,實際上當時主要工作都是軍事鬥爭,因此也沒有很完備的國家權力機構形式。

獨立戰爭勝利前後,大陸會議被“國會”所取代,當時13個州(邦)各自為政,僅有一個鬆散的邦聯形式,也就是這個一院制的國會。這個國會採取一州一票制,很難取得一致意見,沒有法律權威性,許多州際、國際事務無法處理,國防外交和國家債務問題十分突出。

1787年,正是為了解決聯邦法律、機構的權威性問題,制憲會議通過了美國憲法。在憲法的規定下,美國的國家體制完善起來。美國是總統制共和制國家,議會(國會)採取兩院制,也就是說參議院和眾議院共同組成國會。

下面具體說說,兩院之間的差別:

眾議院採用比例選舉,即根據人口多少產生代表,所以人口多的大州就擁有更多的代表。眾議院獨立享有稅收議案的提出權(參照英國議會模式),彈劾發起和選舉人票相等時選舉總統的權力。但,總的來說,權力不如參議院,眾議員的任職要求也比參議員的低,任期也短。

參議院每個州一律2票,所以小州的話語權更大。參議院具有一些眾議院沒有的權力,如聯邦高級官員的審核權,如聯邦對外條約的簽訂權等。通常情況下,一般的法律議案和重大聯邦政策都由眾議院提出,參議院進行審查複核。參議員任職要求高,一屆任期長達6年。所以,對於總統而言,參議院是重要且麻煩的多的存在。


書中有路

美國國會由聯邦參議院和聯邦眾議院組成。是兩院的合稱。兩院構成國會。美國國會享有立法、監督、人事、彈劾等權力。參眾兩院在權力上有區別。

參議院議員每個州有2個名額,任期6年,無連任限制,每2年改選三分之一。現在美國有50個州,總共有100名參議院。參議院沒有議長,由副總統兼任,且僅在表決的同意票數和反對票數相等時才有投票權。

眾議院有議員435名。按照人口數量分配到各州,每州至少有1名,哥倫比亞特區有一名,無一般選舉權。人口普查每十年一次。(IBM就是依靠人口普查起家的。)眾議員任期2年,可連選連任。每屆眾議院選舉議長一人,主持眾議院會議。議長是第二總統順序繼任人。

眾議院有彈劾權力。彈劾案通過後交由參議院表決。相當於眾議院起訴,參議院裁判。眾議院有財政預算法案審議權,也可單獨提出撥款法案。參議院可以修改或駁回。修改過的也要眾議院重新通過。

參議院主要是批准條約,批准總統提名的大使、最高法院大法官、其他政府官員、晉升將軍名單。彈劾總統案由首席大法官主持。

參議院和眾議院的設立是為了平衡大州和小州的矛盾。如果以州為單位設立單一制議會,實行州民主,大州的人數意願就不能充分表達。如果設立以人口數為單位的議會,實行人數民主,小州的利益就得不到保證。兩院制比較公平的解決了人口和州的利益衝突。


天明遙遙山海關

美國國會由參、眾兩院組成。眾議院每兩年選舉產生,議員名額按照納稅人口比例分配。為了防止人數較少的州遭受多數人的暴政而利盜受到侵害,又成立了參議院,每個州有兩個參議院議員名額,由各州選舉產生,任期六年。各州的參眾兩院議員人數就是該州的選擇人團總票數。兩院都可以提出或者對另一個議院提出的議案進行修正。總統沒有提案的權利,但是所有兩院通過的議案都必須經總統簽署批准。總統否決的議案,經兩院三分之二票數通過後即自行生效。所以,總統所在的黨如果在兩院都失去多數黨地位,就會成為“跛腳鴨總統”,因為總統的任何施政綱領都會在國會難以順利通過。從美國建國曆史及憲法精神來看,個人認為眾院權利更大:一是一切徵稅議案必須首先由眾院提出,當年美洲殖民地就是因為英國的徵稅才造反的;二是眾議員任期更短,為了防止權力壟斷,美國賦予權利的原則就是民選的、任期短的權力更大。參議院也有自己的專屬權力,審判一切彈劾案。言而總之,國會就是通過立法權對代表政府的總統的行政權力進行制約,參眾兩院又互相制衡。

由於各民族、國家的歷史文化背景不一樣,三權分立的政治構架並不是萬能靈丹。


無言成蹊2016


留研

美國國會下設參、眾兩院,參議院為眾議院的更高一級議題審議機構,通常眾議員提出議題,如果該議題獲得審議資格,先在眾議院審議,通過後再由交參議院審議,最後經總統審批,總統審批通過的議題或交由立法或交行政執行,總統若否決,將退回參院再議,再議如或得三分之二以上多數,同樣獲法律效力,若不能獲三分之二以上數通過,則該議案做廢。


58昌澤

許多回答都回避了一個問題,就是美國參議員可以連任幾次。以著名參議員麥凱恩為例,他已經當了三十年參議員,正在醞釀第六次,牛不牛,可以無限期連任。參議員每州兩名,共計一百個,任期六年,可以不限期連任。任期長責任少權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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