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打工女子抱娃過馬路雙雙被撞身亡 孩子僅7個月大

郑州打工女子抱娃过马路双双被撞身亡 孩子仅7个月大

嫌疑人落網

郑州打工女子抱娃过马路双双被撞身亡 孩子仅7个月大

案發現場遺留著孩子的零食

本報訊5月17日晚8時許,鄭州市大河路發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名30歲女子抱著7個月大的女嬰,試圖由南向北橫穿馬路時,被一輛由西向東行駛的小型汽車撞倒,肇事司機逃逸,被撞母女經搶救無效均死亡。據瞭解,被撞女子劉某,河南商丘人,陪丈夫在鄭州打工。

鄭州交警五大隊事故中隊民警經過近一週的晝夜偵查,成功鎖定肇事嫌疑人及車輛,並於5月24日上午將肇事嫌疑人殷某抓獲。據瞭解,殷某系超速行駛。

5月17日20時20分許,交警五大隊指揮室接110指令:“北四環與花園路交叉口向西20米處,一對母女被撞死亡,肇事車逃逸。”

接到警情後,五大隊立即啟動重大逃逸案件處置預案,大隊領導海洲、賀倩立即帶領事故民警趕赴現場進行勘查。勘查發現,現場無燈光照明設施,附近監控因施工不能使用,現場遺有肇事車大燈碎片及半截雨刷器。通過對現場碎片進行比對,確定肇事車為一輛黑色大眾邁騰。

隨後,民警按照車輛來車方向和行駛方向進行實地排查,調取沿途民用監控進行視頻追蹤,發現一輛嫌疑車輛在案發前駛過青寨村北口,其外觀與邁騰車型一致。同時,民警結合走訪得到的線索,將附近某工地的進出車輛作為重點進行摸排。19日、20日、21日三天,專案民警對工地項目管理員、分包商、包工頭及工人進行了座談走訪,並公佈肇事車圖片,發動群眾提供線索。

最終,民警獲悉案發當日下午,曾有一男子開一輛黑色轎車來該工地要賬。後經瞭解,該要賬男子名叫殷某際,兩年前曾在該項目工地承包鋼筋活。根據調查,民警立即調取殷某際戶籍信息及名下車輛信息,確定其為“5·17”案件肇事嫌疑人,並立即對其進行布控,通過其親屬及關係人不斷對其施壓。

24日上午10時許,殷某際迫於壓力在工友的陪同下到交警五大隊投案自首。經突審,殷某際對其駕車肇事逃逸的事實供認不諱。目前,殷某際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交警五大隊事故中隊副中隊長王慶福說,經過審訊調查得知,嫌疑人殷某際當時車速在每小時70到80公里,超過了規定時速,系超速行駛,根據目前情況,殷某際或將面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終身禁駕。

警方在審訊時,殷某際稱,車禍發生後他將車拐到花園路上,停在西側一條小路,後將車放在修理廠修理,在新田大道一個工地呆了兩三天,直到接到民警電話後才投案自首。

此外,據瞭解,受害人劉某在現場對面一工地陪丈夫打工,其丈夫聞此噩耗後精神崩潰住院。

司機肇事後現場如何正確處理

1.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

2.若造成人身傷亡,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包括呼叫急救中心),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3.若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4.切記不要肇事逃逸,若逃逸緻人死亡,將會面臨更為嚴厲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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