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事件:我朋友06年在汉口3个月赚了6万!却因老板女儿被迫离开

本文采取当事人第一视角:

那几天,实在熬不住了。没办法,厚着脸皮联系了一个朋友,给打了五百块钱过来。三个人兴冲冲地跑到银行去取钱,偶遇一秃头男,西装革履,一副成功人士的派头。插在我们面前取钱,流水比较大,那一沓沓的百元大钞闪瞎了我们的眼。

中间过程不再详述,反正出来的时候,那人走的急,就在银行对面的马路上把钱包落在地上了。我朋友眼尖,跑过去就给拾了起来。打开一看,里面有一千多现金,还有很多银行卡,身份证,发票联什么的。

其实也是考验人性的时候,三个快沦落街头的人,在得到这笔意外之财的时候,大部分人还是会选择私吞的。我那时候留了个心眼,刚好这是银行门口,有监控。即使把这钱拿了,失主最后找的话,也不会太费劲。关键是里面几张发票联,几百万的收据在哪里。我说这钱不拿了,咱把钱还给人家。他俩感觉很意外,说我傻了之类的话。

后面的事证明了我的决定是正确的,钱包里的一张名片:某某公司总经理,留着电话号码, 打过去,在银行门口等了半个多小时,秃头男开着奥迪来了。见了我们后,用蹩脚的普通话跟我们道谢。随后把钱包里的一千多现金拿出来要塞给我们,我们没要。他感觉很意外,说这是你们应得的。我说如果想要你钱的话,就不会再给你打电话让你回来拿钱包了。我们不是什么正人君子,但是也不去那么贪得无厌的人。

后面,秃头男请我们吃了顿饭,说是为了表示感谢。知道了我们三个的情况,他是搞水产批发的,做的也算有规模。于是给了我们一些渠道,三个月时间,我们跑渠道,供货,赚了六万多。

是不是好奇为什么我现在在这里跟你们吹牛逼?那是因为做到后面,我哥们长得帅,跟秃头闺女暧昧上了,秃头感觉外乡佬,瞧不起,就开始使绊子。我那哥们也做的差,所以就在没弄了。最后,秃头闺女结婚了,新郎不是我哥们儿。

现在想想,当时是真的心动了,但是我看到那名片里总经理的头衔。。。让我想起了,是不是可以蹭着这次还钱包,让人家帮我们一把。

我也从来没想过像这种类似于八点档的电视剧情节会发生在我身上。说不上后悔,毕竟一晃十年都过去了。哦对了,我对象的钱包也是我捡的,她也是为了感谢我拾金不昧,主动请我吃饭。世间的缘分就是如此奇妙。

人呐!任何看似安全的关系,在利益分化的问题上,总会凸显出最本质的矛盾。是不是想着如果我哥们儿当初没跟他闺女搞暧昧,现在已经实现财产自由了,呵呵,可惜没如果。

真实事件:我朋友06年在汉口3个月赚了6万!却因老板女儿被迫离开

(by:ぃ未见青山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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