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一租客拖欠房租48000元不給 法院強制騰屋

據介紹,2016年5月1日,蔣某與羊某簽訂了《租賃合同書》,約定羊某529.7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權及房屋設施出租給蔣某用於經營飯店使用。因蔣某已拖欠羊某租金48000元,羊某將蔣某訴至法院。去年12月22日,東方法院依法判決蔣某支付羊某拖欠租金49228.42元,並將涉案土地及土地上建築物、構造物及附著物歸還原告羊某。該判決生效後,羊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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