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警調低部分有獎舉報金額,你怎麼看?

大洋網

深圳交警自2014年實施交通違法舉報以來,交通違法數量呈現爆發式增長,4年間接到市民的交通違法舉報增長了3倍。深圳交警發放的獎金也越來越多,從2016年的117萬餘元到去年的400多萬元。深圳交警宣佈,從4月1日起,將取消部分交通違法有獎舉報,並降低三種交通違法的獎勵金額,最高的降幅達到八成。同時還新增了乘客不繫安全帶的有獎舉報。

調整內容:

佔用公交車道、應急車道和違法停車這三種舉報獎金和額度調低

面對日益增長的舉報熱潮,交警將通過合理規劃、有序引導來規範此項工作,今年4月1日起實施新的《深圳市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實施辦法》(以下簡稱新《辦法》)對個別舉報範圍及獎勵標準進行了適當調整。新《辦法》取消了部分有獎舉報的獎勵,並對舉報佔用公交車道、佔用應急車道和違法停車三種有獎舉報項目調低獎勵標準及額度。

蘆陽陽說,新《辦法》取消了關於按量進行獎勵的規定。按照原《辦法》規定,對其他交通違法行為的舉報,每個月數量達到5宗的,獎勵50元;達到10宗的,獎勵100元;達到20宗的,獎勵200元,可循環類推,每人每月不超過1000元。新《辦法》取消了該項規定。

2015年,佔用公交車道行駛納入有獎舉報範圍,設定獎勵金額為:每宗獎勵100元,每人每月獎勵金額不超過500元。根據新《辦法》,今年舉報佔用公交車道,每宗獎勵20元,舉報人每人每月獎勵金額不超過200元。每宗獎勵大幅降低八成,每月獎勵金額也降低了六成。

2015年佔用應急車道行駛納入有獎舉報範圍,設定獎勵金額為:每宗獎勵100元,每人每月獎勵金額不超過500元。新《辦法》對舉報佔用應急車道進行了獎勵調整,每宗獎勵50元,舉報人每人每月獎勵金額不超過500元,每宗獎勵金額減半,不過每月獎勵金額不變。

增加7項違法舉報有獎項目 舉報不繫安全帶納入獎勵範疇

除了降低獎勵金額,深圳交警還新增了部分交通違法的有獎獎勵。

新《辦法》增加了道路危險品舉報、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泥頭車非法加裝擋板、繁忙路段違停等7項違法舉報有獎項目。

根據新《辦法》,增加了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舉報獎勵種類:未經批准從事道路危險品(包括“環保油”、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運輸的舉報。根據案件性質予以獎勵;追究刑事責任的每宗獎勵3000元,作出行政處理的每宗獎勵1000元。

根據新《辦法》,對從事建築廢棄物、裝修材料、生活垃圾、建材等運輸的輕型自卸貨車(簡稱小泥頭車)非法加裝擋板的舉報。每宗獎勵100元,舉報人每人每月獎勵金額不超過500元。

新《辦法》新增對不繫安全帶的有獎舉報。根據新《辦法》,大型汽車(7座以上)駕駛人和乘客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舉報。每宗獎勵100元,舉報人每人每月獎勵金額不超過500元。小型汽車(7座以下)駕駛人和乘客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舉報。每宗獎勵50元,舉報人每人每月獎勵金額不超過500元。

新增繁華路段違停舉報有獎 每宗獎勵50元每月不超200元

去年5月,繁忙路段違停納入有獎舉報範圍。由於上次發佈的《辦法》在2016年,因此繁華路段違停也是新增的有獎交通違法舉報類型。根據規定,舉報在公交站點違法停車的,每宗獎勵100元,每人每月獎勵金額不超過500元。現在調整後改為:每宗獎勵50元,舉報人每人每月獎勵金額不超過200元。

按照現行規定,舉報機動車在人行道、人行橫道、消防通道、道路網狀線區(“黃方格”)違法停車,被處罰款1000元以上的,每宗獎勵100元,每人每月獎勵金額不超過500元。根據新《辦法》調整後,每宗獎勵50元,舉報人每人每月獎勵金額不超過200元。

舉報機動車在道路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放,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違法行為,被處罰款500元的,達到5宗獎勵100元,每人每月不超過500元。新《辦法》調整後:達5宗獎勵50元,舉報人每人每月獎勵金額不超過200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