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在管理違紀學生時,如果學生先動手打老師,老師有自衛權嗎?

都市耕田人

教師在管理學生違紀時,如果有學生先動手打老師的意向,教師應該怎麼辦?



如果老師已經被學生打了,那還有啥討論的,總不能憋著一口氣,再打回去!算了吧,先坐在辦公室裡休息休息,消消氣,然後叫班主任,政教主任,校長等人,前來解決吧!然後再叫家長來,最後免不了學生給老師寫檢討,賠禮道歉,然後完事。我想從此以後,這位老師的心理創傷一時難以癒合,需要一段時間的自我療傷。


如果老師正在批評或者處理違紀學生時,學生突然有打老師的意向,老師怎麼辦?我想,這要分情況。

如果這位學生是一個身體羸弱,平常做事謹慎,只是一時衝動,老師可以先厲聲呵斥住他,然後再找個“臺階”下。“你要幹什麼?你想要打我嗎?”然後讓旁邊的同學拉住他。

如果這位學生平常身強力壯,脾氣暴躁。老師這時就要把握好局勢。如果他像一頭憤怒的犛牛一樣撲過來,老師就趕快逃走為上上策,君子不吃眼前虧,趕快到辦公室先躲一躲。等他的氣消一點兒了,再尋求解決方案。如果他雙拳緊握、怒目而視、蓄勢待發,這時老師就不能再激化矛盾,可以把他叫到辦公室單獨處理:心平氣和地詢問他為什麼如此憤怒,是不是老師在哪兒冤枉你了?


當然,批評學生和處理學生糾紛時,要有技巧,不能武斷,以公平公正為原則,徵求多方意見,讓學生心服口服。這樣就讓這種事處於萌芽狀態,避免意外情況的發生。

在遇到學生“發怒”,甚至想要“打老師”的情況下,很多年輕教師就會和學生“懟”上了,要麼把學生打一頓,要麼老師吃了虧,要麼雙方不分勝負,兩敗俱傷。這時候無論輸贏,最後被“批判”的肯定是作為成年人的老師。領導談話,家長找事兒,總之就是惹一身的麻煩。

所以,老師切記不要意氣用事,也不要氣急敗壞。遇到一些煩心事,可以表面憤怒,內心做到平和。不要內心比表面看起來更憤怒,這樣會使學生產生誤判,從而激化矛盾。


雲中w漫步

首先說點題外話:當老師的,能做一個有文化、有思想、懂管理、有智慧、魅力十足的老師是多麼愜意的一件事!

如果很不幸已經發生了學生先打老師,老師要做的:第一是適當的正當防衛,不能防衛過當;第二是靈活借用毛澤東提出“敵進我退,敵退我追”策略。



看看這些圖片,發生學生和老師打起來的情況,無論是學生本人還是老師,我覺得都是非常掉面子,非常不文明的一種表現。老師打贏了學生,那是贏了面子,丟了裡子,你在學生心目中的形象比鄉村野婦好上一個錢;學生打贏了老師,那老師自己會感覺面子裡子都沒了。所以老師遇到這些學生要以智取勝。

為什麼會發生學生打老師的情況呢?

有的學生本來性子頑劣,沒有自律性,而且可能上課影響別人學習,但是他們不能接受斥責方式的批評,感覺在全班學生面前丟了份,(即使他早就在學生心目中沒有什麼好印象,他還是自以為某方面有面子,比如因為他的兇讓一些學生怕他,小事服從他);還有一些人自尊心特別強,也接受不了當眾嚴厲批評。生活中我也見過幾次這樣的情況:學生和老師針鋒相對,乃至動手。

說幾件我自己經歷的事情吧。

曾經在一個六年級開學的第一天,(我那次沒有參與報名,不知道新來了同學)我習慣提前進教室一會,那天我一如既往進了教室,同學們看見我進去也都陸陸續續進來坐下,有一個陌生的壯壯的大個子站在教室邊自顧玩。我默認他是隔壁班學生,問了他一句“你是哪個班的,該回去了吧?”(教室裡已經非常安靜了)他態度粗魯地說“我就是這個班的。”我說哦,你是新來的。他依然站在那裡不坐。我問他“你是哪裡來的呢”(應該是外面轉回來的)他依然粗魯的語氣不屑的回答說,我就是廣安的。學生都看著我,氣氛很尷尬,我笑著問同學們“你們知道廣安在哪裡麼?”同學們大聲回答,知道,我們都是廣安的。我說哎,幸虧他說是廣安的,不然他說一個大家不知道的地方,可是比我們都見多識廣了。這個時候他坐下了,我心裡默認他是一個“刺頭”,心裡想要在上課過程中慢慢征服他。他果然是個刺頭,已經15歲了,外面老師不收他才回來的。在後來學習中經常和班主任老師對著幹。他來的時候語文數學都是50幾分,到期末的時候他語文60多,我教的數學他考了90分,這個過程就是和學生“鬥智鬥勇”的過程呀!

還講兩個“小有名氣”的學生吧。暫且稱呼他們小何、小吳。這兩個人的名字是經常掛在他們小學班主任嘴邊,所以全校都知道這兩個名人。這兩個學生對我來說“只聞其名,不見其人”。他們為什麼出名呢?其一:在學校經常毆打同班的,外班的同學,這個班主任經常請他家長,他們都是在問題家庭長大,家長都很護短;其二他們幾進幾齣派出所(中央臺12套法制欄目曾經播出一個案件,其中參與者就有他們)。

小學畢業了,小吳轉學到廣東,小何本校初中就讀。我剛好是他們的班主任。小吳在廣東讀了一年又被趕回來了。初二他們兩兄弟又匯合了。這個時候小何已經改掉了很多惡習,比較合群了。小吳來報名的時候我早就有同學告訴我了,我裝作不知道地和他聊天,表揚他穿得乾淨整潔,形象陽光,然後針對他提了一些基本要求,我問他能不能努力做到,他說能。(屬地就讀,他爸爸比我還熟悉政策)

小吳我每天幾乎都要花幾分鐘來和他聊天,聊他的喜好,特長,(這個是前奏,主要是提要求)然後再問他這幾天自己感覺哪些方面做得比較好,哪些方面不太好,他自己沒有說我會提示他。這樣當我建議的時候他都能愉快答應。當然這之間也穿插了一些不愉快的插曲。

有一天某科開始上課他在說話,老師其中說了這樣一句“班上有你不多,無你不少”。他下次這個老師的課,他大聲唱著歌,橫坐在那,把桌子弄得蓬蓬響。老師對其他學生說去請校長來,他說哪個我都不怕。(他爸爸灌輸他的義務教育思想還是根深蒂固的)。最後當然是我出面請他來,我們交流了前因後果,他主動給老師認錯了。其他小事也多,再說一件嚴重的事情。

有一天學校集會,他坐在那裡玩礦泉水瓶,不知道怎麼一擠砰的一聲蓋子飛很遠。同學們都笑起來。我正在提醒他的時候,學校教務主任就走過來,同學們都往一邊閃,他也閃,主任就拉住他。你們想得到接下來的劇情麼?

小吳厲聲叫罵,動手打人,而且拖板凳要砸人,嘴裡還嚷著“老子今天要弄死你”。當然在我班同學阻止下,現場沒有打起來,同學把他拉回教室,我和主任說了幾句趕快回去,發現他正拿洋鏟準備作戰,同學們盡力阻止他。我拉住他,他這個暴躁性子,先等他冷靜。他的想法是:這麼多人面前丟了面子。(幼稚吧)而且他說派出所又不是沒有進過,進了還不是要出來,那就要報復誰誰,他敢於拼命,主任敢不敢拼命?他拼命不死又不判死……反正他把相關的知識瞭解得比較清楚。(應該是他父親灌輸的)你們說遇到這樣一個學生,你和他打起來值不值?我說,對別人來說,你死了不要緊,你自己估計現在也無所謂,你死不是你一個人完了,是你這個家庭都完了,你的父親60馬上退休了,要是你進了監獄,生氣都活不到你出來吧!(平時感覺他是非常維護他父母親的,所以我這樣說。)當然後面和主任溝通了,主任的表現非常大度,小吳主動和我提出給學校造成負面影響,要全校大會做個檢討。後來我每次如果給他提一個要求的話,他口頭禪:老師,你放心……。習慣難改,不惹事就是進步。

各位老師,一方面我們是教育者,另一方面俗話說“人在屋簷下,豈能不低頭”,未成年人保護法,義務教育法就在那裡,我們老師既要想方設法樹立自己威信,也要保護好自己。當你征服了班上的“刺頭”,“曾經滄海難為水”,其他那些小打小鬧也就難不住你了,對於學習差的學生為什麼一定要強調讓他學好呢,行為習慣好你就省事多了,也就不會發生學生打你的事情了吧!


嫣然168875709

這個我問題是個棘手的問題,作為教師很難回答!因為這樣的事原來很少,現在身邊有但是還是不多見,可是學生看不見不見得寫事沒有,也不見得這種事情少!世界之大是無奇不有,如果上網一看打老師得比比皆是,甚至還有殺老師的!最可怕的是社會輿論一邊倒,如果是是學生打了老師不是新聞,如果老師打了學生那就是特大新聞了!


書歸正傳,學生先動手打了教師,老師有自衛權嗎?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你要了解什麼是自衛?自衛有什麼條件?

自衛說簡單點就是受到侵害時給予適當還擊。

根據規定,正當防衛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五個要件: 1、必須是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權利和其他權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實施的 2、必須有不法侵害行為發生。3、必須是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4、必須是針對不法侵害者本人實行。5、不能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



我們看到這個規定沒有特指老師和學生,這個法律條文適用於所有的公民!

如果學生在攻擊老師時,不同時具備這五個條件,那老師不能自衛,教師以高尚師德回饋社會,自己寬容博大的胸懷包容學生!


但是如果學生拿著刀子凶煞惡煞般的去殺老師,作為教師就任由他宰割才算是遵守師德嗎?其實他現在的身份已經不是學生了,他就是個暴徒,是犯罪分子,教師有權為了保護自己的生命進行自我反擊!

當學生實施惡劣犯罪的時候,千萬不要說:他還是個孩子!就是這句話害了好多人!也害了他自己的!


任何人不單要受到道德的束縛,還應該遵守法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松高尋鶴

  對於這個問題,得認真思考和分析呢,不能被題主的假設牽著鼻子走。當過老師的人都知道,一般情況下,很少發生老師在進行課上教學管理或者課間秩序管理時,有學生打老師的非正常現象。那都是什麼情況下有可能發生學生動手打老師的現象呢,我們不妨分析一下?

  第一種可能:部分中學生課上不遵守課堂紀律,授課老師為維護紀律當著全班同學的面嚴肅批評該同學,甚至動手打了這個同學。該同學出於情緒的激憤而失控,從而盲目出手還擊老師。儘管這和題主的假設相反,是老師先動手,但是這屬於常見現象。如果老師只是批評違紀同學,而不動手,最大可能是招致該同學的言語上的頂撞和反擊,一般不會出手打老師。

  第二種可能:部分中學生,與本班同學或與他班同學發生矛盾而鬥毆,老師出在制止或拉架時,被鬥毆的某一方同學誤認為老師在拉偏架(或者非本班同學不認識該老師),出於強烈的不滿情緒對老師進行人身攻擊。一般來講,有經驗的老師不會拉偏架,而是大聲喊停。學生看到有老師來制止,會自動停止。所以,這種可能與題主所提假設似乎粘點邊,但很牽強。

  第三種可能:極少數極端情緒比較嚴重的小學生可能會發生攻擊老師的現象。我在多年與中小學校老師接觸的過程中,幾乎沒遇到中學生先主動攻擊老師的現象(除網絡上報道的弒師案),但是見過多起有極端情緒的小學生對老師踢打撕咬的現象。這種現象不難理解,這類小學生認知和理解能力非常差,在家裡經常被父母打罵(或被老人過度溺愛,而父母又無法下管教),不管是對父母還是對老師從來不知道何為怕,只要違反紀律被管教時,就會情緒失控,從而產生攻擊老師的現象。

  對於以上三種可能,基本上可以排除中學生主動攻擊老師的現象,但是身為老師必須要加強自我保護,在管理違紀學生時要講究技巧和方法,絕不能當眾羞辱該同學,或者打罵,必要時可以私下單獨教育和引導,讓其明白那樣做錯在哪,怎樣做才是老師欣賞的好孩子好學生。只要不傷害違紀學生的自尊心,就不會激起其強烈的反抗與報復心理。


韓國成老師

教師在管理違紀學生時,如果學生先動手打老師,老師有自衛權嗎?

回答這個問題前,先看看刑法對正當防衛是怎麼定義的:

《刑法》 第二十條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所以從法律角度上來說,老師能不能正當防衛,取決於受侵害程度。

如果對方身形瘦小,力量羸弱,教師能憑一己之力制服,那就果斷出手,迅速將其控制,送交學校處理。一定不要弄傷學生,否則就變成了體罰學生,有理也會變得對教師不利。

如果對方身形高大,年輕氣盛,教師沒有把握制服,就要注意方法策略。在於學生周旋時,要第一時間尋求學校的幫助,畢竟身邊的同事離自己更近一些。切不可和學生硬碰硬,學生有未成年人保護法護體,你卻沒有教師保護法保護。和學生打了,很可能是輸,輕則受傷,重則丟命,而學生極可能無需擔責!僥倖打贏了,學生受傷了,家長和社會的一句“他還是個孩子啊”,就會讓你四面楚歌,惶惶不可終日!輕則賠禮道歉,重則被開除公職,還得賠錢,基本上一輩子白乾了。

當然,如果對方窮兇極惡,一心想著殺死你的時候,在生命已受嚴重侵害時,就得堅決回擊!寧可不當教師,也得保住生命和最後的尊嚴!湖南鮑老師的悲劇,不應該再次重演!


校園多稜鏡

從道理上。任何人,在面臨對方的首先攻擊時,都有自衛的權利。更何況是在制止對方的違紀行為。

可惜,我們國家已經和平了幾十年。和平年代需要的是穩定。需要的是民眾溫順。因此,不僅僅是老師失去了自衛權。其實在社會中往往也是這樣。別人欺負你。你還手往往也不會被認定為正當防衛。到最後,很少去講究,說誰有理誰沒理。只要動手了,誰把對方打得慘,就抓誰。

而學生和老師打架。由於未成年人保護法,由於要平息家長的怒火。一般來說,都會無條件的整老師。

因此,作為一名老師。要學會看事。

1.假如學生對你動手,假如對方不夠果斷,下手有點心虛,並且身形比自己小,能夠對付的果斷下手製服,儘量不傷對方。只要無明顯傷,最後頂多賠錢。

2.假如判斷。對方身材比較高大。那麼能跑,絕對跑,假如跑不了,寧可打傷對方,被開除賠錢,也別傻傻的被他打,打不贏就要比對方猛,再兇狠的歹徒在打老師的時候,也是心虛的,你硬他就軟,你軟,他就進,本來可能只會被打輕傷,最後你軟弱,就被打成重傷。其他的事情後面再講。因為打輸了,輕則受傷。嚴重的可能致殘致死。因為未成年人有免死金牌,你打他縮手縮腳。他卻血氣方剛,腦袋一熱絕對是下手無情。而且可怕的是,他打死你可能都不用負刑責。因此毫無後顧之憂。一個縮手縮尾的武林高手都打不過一個敢下死手的官二代。何況你一個文弱書生。假如打贏了更慘,賠錢開除,甚至吃官司。

3.要判斷對方是,臨時衝突要打你。還是預謀故意沒事找事讓你批評他,趁機動手。假如是後者,要防備他口袋裡有刀。做好預警。

4.這種學生堅決不要。事後,假如校方不能夠開除。找校領導說清楚,堅決調班。不跟他玩兒了。不要因為家長的求情、學生的道歉而心軟,也不要屈從於校領導的壓力,要麼他走,要麼我走。因為,能到這一步的學生是不可能改的。哪怕悔過,書寫上千百份也沒用。這種學生寫的檢討,心中也不會檢討。用一句霸王龍勇士的話來說:你稱呼這是和平,不,和平只是在無法消滅對手的時候,等待時機。

總結,要根據不同情況隨機應變。行動要機智,下決定要果斷。面對歹徒。必要時刻,不要太過著眼於教師的身份。不管是什麼情況,動手了,忘卻一切。跟著自己的感覺走。


尋隱者不遇34337085

老師有自衛權,可是老師敢使用嗎?怎麼用啊,是雙手抱頭,還是抬手打學生啊?我勸老師還是不要抬手了吧!仔細掂量掂量,不如:三十六計,走為上。然後一個人靜下心來,好好反省吧。

學生違紀了,老師管理他,他就動手打老師了,老師若要還手,學生會善罷甘休嗎?一個老師和一個學生就這樣打起來。這畫面一定會轟動校園的!老師不讓步,又能怎樣?

學生不服管理而打老師,這應該是很嚴重的問題,但是作為老師,此時此刻決不能感情用事,更不能使用什麼自衛權,那樣將使問題更嚴重。因為學生既然敢動手打老師,可以說他已經和老師較上了勁,甚至想“破釜沉舟”,如果老師處理不善,很容易造成矛盾激化,結果自己收不了攤子。

這個時候,就不要考慮什麼師道尊嚴了,還是想辦法給自己找個臺階下吧。都被學生打了,這起碼是自己教育的失敗啊!都已經失敗到這種程度了,就不要繼續失敗下去了。


敏教育

看到這樣的題目不由得悲從中來!

一日為師,終身為父。打老師就是打自己的父母,屬於不孝。

但父母含辛茹苦地養育大孩子孩子尚且動手大打出手,所以,學生打老師也就沒有什麼稀罕的了。



是的,教師職業已經成了一種高危職業,執教者倘認真負責,唯恐一個孩子掉隊,勢必會惹惱一些不喜歡學習的孩子,招來打罵甚至來殺身之禍。

那麼,如果被學生打,老師是否可以進行正當防衛?

於老師而言,如果不至於喪命,最好打不還口罵不還手!畢竟你是老師是成人,學生無論多麼大都是孩子,《未成年人保護法》會保護孩子,《教師法》卻沒有保護你!所以,明智的做法是能跑就跑,不能跑起碼向最近的同事求救!



一般情況下敢於動手的是高中學生,他們的力氣不是一般老師可以對付的,或者有兇器在手,更是沒有一點勝算。所以視情況而定,不拿刀,不往死裡打,就最好認命吧。畢竟自己身後是一大家子,沒有必要因為一頓拳打腳踢丟掉自己的飯碗,忍得羞辱,你會更堅強,會長記性,別人家的孩子,還是盡力就好,自己孩子學習不好也沒有辦法,不要出言不遜,不要事先動手,置自己名譽,飯碗於不顧。

委屈,已經是常態,好賴現在也能掙個幾千塊錢,所以好自為之,留得青山在,拾柴也可以活。

特別是年青的老師,一定要壓住火氣,不是有人已經在課堂上吃酒喝肉了嗎?那位老教師不是還是任憑風浪急,穩坐釣魚臺嗎?且看,到頭來是誰承擔不學習的後果!



三尺講臺賦予我們的權力,已經被消失殆盡,不能批評,會跳樓,不能使用戒尺,會跳樓,即使不寫作業也不敢問問為什麼?老師的責任和義務只能存在於自己的良心和嘆息中了。

不過,真的不用因咽廢食,孩子們好得多,懂事的也不少,家長們還是懂禮得多,但前提是你不要把人家的孩子傷到,無論需要還是行動上。所以,如履薄冰也好,朝不保夕也好,戰戰兢兢也罷,怎樣也得活下去。

老師們,不必太過悲觀,盡好自己的責任,不多事多嘴,約束自己的言行,祝你安然無恙地走完自己的教學生涯!祝你平安無事!


漫語慢文

我是一線教師、班主任,但這個問題困擾了我幾天,讓我覺得好難回答。

我總不能說教師連自衛權都沒有吧?

可是教師怎麼自衛?有必要自衛嗎?自衛了以後的結果是什麼?

既然已經問到該不該自衛的問題,我們不妨引用一下《孫子兵法》:“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



教師這個行業是講究“教育機智”的,我們什麼時候竟然淪落到不講“謀略”直接“攻城”的地步了呢?

出現了題上的那種情況,我覺得我們教師首先考慮的不應該是能不能自衛的問題,恐怕首先得考慮以下幾個問題:

1.儘快結束這場不該有的“夢魘”。

“學生動手打老師”!或許早以有之,但無論怎麼說,都是驚世駭俗的事。



肯定一點,出現了這種情形,教師如果還想採取“攻城略地”的方式來解決問題,這件事對教師終將是一個“夢魘”----縱使我們的上級不找我們談話,這件事也最終會以“某老師被學生打了”“某老師和學生打架了”的形式廣泛流傳。那時候,最丟人現眼的是誰?那時候,作為“人類靈魂的工程師”的你顏面何在?豈不斯文掃地?

所以,面對這種突發事件,我們唯有開動我們聰明的大腦,“不戰而屈人之兵”,方是上上策,方能儘快結束這場“夢魘”!

2.到底是自己哪裡出了問題,觸了學生的哪根敏感的神經,以至於讓他“”奮起反抗?

一般情況下,只要學生還有正常思維,老師的方法還算得體,學生是不會“先動手”的。既然是學生已經“先動手”,那教師就不得不考慮一個問題:今天自己到底是哪裡出了問題?觸動了學生的哪根神經?

3.事後,教師應好好加強“內功”修煉。



當今,社會各界對教育這塊陣地予以了足夠的“關注”,關於教育方面的負面事件每天都充斥於耳。在這樣的情形下,教師更應該遇事冷靜,並加強“內功”修煉。唯此,我們才能煉就“寵辱不驚”“百毒不侵”的“內功”

,才能適應教育新形勢!


忙人說教育

看了這麼多回答我很不贊同他們的看法,就是因為有怯懦軟弱,畏首畏尾的老師,所以猖狂的學生才越來越多,作為一個老師,如果不敢說,不敢打不敢罵,那這個老師還怎麼服眾,怎麼繼續教學。


因為在全國範圍內發生了幾起類似老師與學生產生矛盾,而老師受罰的事情,有些人就把這種事當做大概率事件,作為一個還正在上學的學生,我想說這種事情實在太少了,正是因為事件的稀少才有新聞價值,才會被媒體大肆渲染。

走在街上被高空墜物砸死的事情也發生不少,交通事故也經常發生,難道你就不出門了?有點杞人憂天了。

我上了十幾年學,發生學生罵老師的事情都很少,別說打老師的事情了,最後受到處分的只有學生。高二時我學校發生了一起比較嚴重的師生矛盾,老師把學生按在地上打,最後警察都來了,拘留老師兩天,回來照常教書,沒有開除,沒有處分,只要是學生有錯在先,老師為什麼不能反擊?



至於什麼混賬家長,大鬧學校的更是萬中無一,反正我是從來沒有見過,95%的家長見了老師還是畢恭畢敬。

老師這個行業在一些人的眼裡貌似成了高危行業,老師也變得卑微可憐,罵不能還口,打不能還手,事實上並不是這樣,老師也是人,就算泥人也有三分火性。

最後回到問題本身,老師管理違紀學生,學生與老師產生衝突,老師當然有自衛權,不過要確保是學生犯錯並且先動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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