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解讀之二十五:大、逝、遠、反

原文: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廖兮,獨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

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

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譯文:有物(此處代指道)混(渾然而成)成,先(先於)天地生(存在),寂(無聲之狀)兮廖(靜寂空虛之狀)兮,獨(獨自)立(存在生存)不改(改變),周(循環往復、暢通無阻)行而不殆(懈怠、停止),可以為天下母(根本)。

吾不知其名(其存在久,其名不知,而強為之名),字(別名)之曰道,強為之名(事物稱謂)曰(叫做)大(超過事物一般),大曰(為、是)逝(過而去、往),逝曰(是、為)遠(離開),遠曰(是、為)反(相較“逝”,為復、循環之意)。

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解析:此章是論道、行道之論。三段中,第一段開篇宣示道之獨立天地間。道之存在大於天地,道之運行周行不殆先於天地。道之獨立存在之實,容易使後世讀者,甚至老子本人陷入絕對意志的唯心主義。斯人逝去兩千年,如果讓我來解,我將揣著善意來看老子論道之獨立。

人類認識,根源於實踐,這是馬克思主義。地球引力,量子引力的客觀規律和父慈子孝、羔羊跪乳的人倫自然早在老子誕生之前存在,基於老子實踐認識的基礎,才會發出道之獨立存在於天地間的結論。拋開了這些素材,老子的眼界也將必然是狹窄的;老子囿於其科技、觀察手段有限性限制,隱隱然覺得在事物背後應有個獨立的“道”存在,只是這個存在不似西方社會哲學取向中的絕對崇拜,中國從古至今在哲學和倫理取向中,最重要的一個傾向就是“實用”,老子論“虛空”之道少,對於道之運行揭示多,尤其在此章中,第二段、第三段皆是循道而行之論。老子在兩千年前,能夠提出關於規律、關於客觀如此深刻論述,已然不易。今天,我們認識和觀察世界的手段更加多樣,發現規律、事物的假設、邊界更加清晰,但是幾個人能有老子觀念之犀利和深刻呢?或許也正因為了這些假設邊界,使我們迷失在無限時空中。

在無限時空中,應有個不可察、不可知的客觀運行法則在後面,這個法則是個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法則,不會因為人類、豬狗、芻狗的崇拜和盲目信仰而有絲毫價值、情感取向,只會獨立不改於天地間。但是,我們人類在感知到這個不可控的法則之後,更多是因為了自己的無奈感、無力感、挫敗感,而自己造出一個偶像和上帝去崇拜和信仰,這就是宗教的由來。而老子,在我看來,不是這種迷信者,其闡述“道”之本質,貌似陷入了唯心主義,實際是在揭示客觀真理,和指引我們在無限時空中,有個大道觀,給我們一個正確認識自己和世界的一個基點。

那麼道是個什麼樣子呢?

我不知其名,亦不見其形。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在該章第二段,兩個“大”,五個“曰”含義不同。強為之名曰“大”,此處之大,是“道”之大,是“用”之大,非形制、形式之大,實內容本質之大;大曰逝之“大”,為具體事物“形”之大、“體”之大,是過度之大、過中之大。一個事物如何從萌芽到成熟、到薄暮西山,是有個過程的,因為了“大”,其逝去必不遠;薄暮消逝之後,遠去自然離開,從而開啟了新一輪的演化之路,物質能量、質量之不滅,只是演化,離去之後,自然會回返,遠曰反。上述形容是對於“道”之體在外在事物中的普遍性、規律性概括。放眼自然、社會甚至人心中,皆符合此處“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之規律。

老子在此章,道是什麼樣子在第一段寫了,道之運行什麼樣子在第二段寫了。那麼,在這個世界中,在域中,要如何呢?

老子給出答案,在域中就要道法自然。在老子看來,域中四大,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王居其一,王者,亦人也,參通天地人者為王,人法(效法)於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哲學的世界觀和方法論終究是要放在改造世界的實踐中去的,此為老子之有為。因為王是改造世界,進行實踐的最主要的一大。那麼,王該如何呢?王應明道、行道,以實踐循道而動,以思想於道契合才行,這就是道法自然的正途。

此外,此章容易生出歧義,牽強附會的對於人、地、天、道、自然做出各種偏頗之解,也容易被五個順序搞得暈頭轉向。我認為,此五個概念,人、地、天代表時間、空間中萬物,道、自然代表萬事萬物運行至法則,萬物無他,法道、循道而已。老子道德經,論道談德,道為核心,在老子看來,萬物之存在、演化皆合於“道”,此章之關鍵在於道法自然之語。

自然者,不妄為、不妄動、不妄思、不妄念、不妄行,存其本真,滅其皮囊,該滅自滅,非欲滅而滅。道者獨立運行,從來就是自然的。人類在大自然、在社會中生存,怎麼法於自然呢?老子說,法於地、法於天、法於道而已。在這個路上多少人執著、迷失呢?

而道法自然的另一層意義,在於以有法為無法,以無法為有法,以無法為大法。道從來沒有主觀臆想去法自然,而實在是道之本體與自然之本體相合為一。不法而法,無為而為,獨立周行,不殆於天地間。給萬物立法則,不顧於萬物效法之狀。

道德經解讀之二十五:大、逝、遠、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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