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改革」畢節:訪紀聯動服務信訪群眾新機制

「創新改革」畢節:訪紀聯動服務信訪群眾新機制

近日,畢節市紀委監委與市委群眾工作部、市信訪局聯合印發《服務群眾來信來訪工作處置機制(試行)》,對群眾來信來訪實行統一登記、歸口受理、辦結反饋,減少群眾“跑路”,防止多頭訪和重複訪,進一步提升服務群眾工作滿意度。

統一登記,減少群眾“跑路”

市紀委監委信訪機構與市委群眾工作部(信訪局)對群眾以來信來訪等形式的反映,屬於雙方受理範圍的,按照“誰接收、誰登記”的原則,統一按各自受理範圍分兩本臺帳進行登記,做到第一時間傾聽群眾呼聲,不讓群眾在兩部門間往返“跑路”。健全完善信訪舉報件移送機制,對收到屬於對方受理範圍件,第一時間進行登記並移送,確保反映信訪件“零遺漏、零暫存”。對群眾反映含雙方業務範圍的交織件,將屬於另一方的剔除以信訪摘錄的方式統一登記。

歸口受理,嚴守職責權限

明確信訪舉報件受理範圍,嚴格按照職責權限受理群眾來信來訪件。雙方對統一登記的群眾來信來訪問題,屬自身受理範圍的,嚴格按規定辦理;屬對方受理範圍的,填寫《信訪訴求和信訪舉報移送表》將相關證據材料及有關意見建議一併移送對方受理。同一信訪件中,既反映受理範圍內事項,又反映受理範圍外事項的,只受理範圍內事項。對反映雙方受理範圍外事項的,引導向相關部門(單位)處置。

辦結反饋,做到信息互通

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歸口辦理”和“誰承辦、誰反饋”的原則,對移送的群眾來信來訪件辦理結果按規定回覆信訪人。對移送市紀委市監委屬涉市管幹部(或單位)的來信來訪受理件,按《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要求,由具體承辦單位對署實名反映人進行結果反饋;屬縣(區)紀檢監察機關管轄的來信來訪受理件,由市紀委監委信訪機構按程序移送縣(區)辦理,由縣(區)承辦單位對署實名舉報人進行結果反饋。對移送市委群眾工作部(信訪局)來信來訪受理件,按照上述原則辦理和轉送,並協調督導有權處理機關及時將辦理結果回覆信訪人,對收到來自對方的移送件,在辦結後要及時向對方反饋最終的辦理情況,確保信息對稱。

對來信來訪反映應受理而未受理、接待粗暴、無正當理由久拖不結、反饋不及時不到位等引發群眾多頭訪、重複訪的,將視情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創新改革」畢節:訪紀聯動服務信訪群眾新機制


【供稿:畢節市群眾工作中心(信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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