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小勐拉新金寶開戶18183617901失物與失主

偶爾看到一個故事,講述的是一個人撿到了一個手機,是名牌手機,而且是剛剛出現的新款手機。並沒有佔為己有的慾望,只是想著歸還,因為他也曾經丟過手機,知道對手機的感受,也知道那一份難受。可是周圍並沒有人找來,也沒有過來,沒有人詢問;想要個失主打電話,但是,現在的電話裡面都帶鎖,他是不能會打開的;而等待就成了他唯一的選擇。還有,他本來也是有工作的,也很著急。就在這個時候,手機響了,他覺得這就是希望。不出預料的是,果然是失主打來的。於是,他就告訴失主,他所在的位置;而失主卻讓他送過去。當時他很惱火,而失主卻是威脅,說手機有定位,他跑不了的;又說,他是偷手機的,準備報警。種種的威脅不斷,唯一的目的,就是讓他送手機。而這個人忍無可忍,旁邊就是一條河,於是,就把手機扔到了河裡,然後就當做什麼事情沒有發生一樣,走了。 這就是一個簡單的事情經過。可是,很多人做的事情,就是這樣,總是會不斷挑戰著別人的底線。我們是可以站在道德高度,對那個拾到者進行道德譴責,說他做得不對。但是,失主是不是應該承擔更多的責任?在某種程度上說,失主還沒有見過這個人,就給這個人下了定義,就是他偷的手機。這是罪惡?是拾到者犯了罪? 好像也並不是這樣簡單,因為失主並不是法官,怎麼可以輕易地給拾到者下一個偷盜的罪名?而且,這也意味著麻煩。畢竟如果是失主報警了,很多時候,一件小事情,就會變成一件很不小的事情。沒有人願意惹麻煩,也沒有願意麻煩。本來是做好事,卻被人誣告,心情就可想而知了。還有,警察來了,進行調查,能否說的清楚?如果有監控還好說,如果沒有監控,會怎麼樣?就會耽誤工作,帶來經濟損失。做好事,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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