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讓託管變拖晚

今天廣州(4月27日)市出臺了本市小學託管政策,小學生五點放學後,結合家長自願,學生可接受學校託管。

莫讓託管變拖晚


對於小學生託管,社會上頗有微詞,那麼到底好不好呢?

一、家長自願,學校組織,學生樂意

1、下午五點放學後,留校學生開始託管。

2、一部分學生在老師的監督下開始活動,不得進行文化課學習,學生可以參加體育活動,可以到學校閱覽室去閱讀,也可以自由做遊戲等等。這些學生是不需要繳費的。

3、一部分學生參加學校興趣小組,比如: 繪畫組、音樂組、舞蹈組等等。這部分學生要收取費用,但費用是校外同類機構的一半不到。

4、為滿足家長需求,學校可引入第三方機構進入托管,也就是各類非文化課興趣輔導班進入學校,豐富學生文化生活。這部分學生繳費標準要得到家長同意,時間可延長到下午七點。

莫讓託管變拖晚


二、託管教師

1、關於託管教師,政策裡沒有多說,只是說政府補貼,那就可以理解為託管教師的額外工作是有補貼的,由政府出資。

2、託管教師是學校安排還是老師自願的呢?如果是學校安排的,那老師願意嗎?如果老師不願意,那託管的教師夠用嗎?

3、老師不同意,不會給老師扣上不服從學校安排或有違師德的大帽子吧!

小學生託管,廣州先行。政策利好,有利於家長,有利於學生,只是沒考慮老師的感受。

如果把託管的責任強加到學校或老師頭上,除了不公,還會流於形式,流於形式就存在安全問題,安全出了問題,責任又是誰呢?學校還是老師?

莫讓託管變拖晚


老師工作了一天,也需要休息,託管應該讓老師自願,並讓老師輪流,應該關注老師身心健康。

有人說,託管變成了拖晚;

有人說,託管家長應該交錢;

有人說,託管交給老師理所當然;

有人說,幹嘛託管,延遲放學時間即可。

……

眾說紛紜,莫衷一是,還是讓我們期待廣州的託管有個好的開頭,有個好的結果。不要真的把託管變成了拖晚。

老師們,你的意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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