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原告不到庭怎麼辦?

一生一世60067

一、原告本人必須到庭。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如果離婚案件的原告有訴訟代理人的,除非原告不能表達意思不能出庭外,其他情況原告仍必須出庭;但是原告本人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比如當事人出國在外、身患重病、處在特殊崗位等),唏噓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表明自己對婚姻關係、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等問題的態度。如果原告本人不來,不論原告是否委託有訴訟代理人參與訴訟,都視為原告撤訴,法院會按照撤訴處理。

二、原告本人無法參與按時參與庭審,可以申請延期審理。離婚訴訟涉及到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的處理,所以離婚訴訟的原被告必須到庭參加訴訟。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六條的規定,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可以申請延期開庭審理。

調解是審理離婚案件的法定程序,且審理離婚案件的核心問題是確認雙是否已經具備解除婚姻關係的條件,即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而關於這個問題,因為直接涉及到當事人人身關係,訴訟代理人無法把握,更不能替當事人作出決定,所以當事人本人必須參與庭審。

既然選擇了離婚,就要直面問題,積極參與訴訟,才能最大限度的維護自己和合法權益。


微言法義

一、原告本人必須到庭

離婚案件的原告必須到庭參加訴訟,因為對於離婚案件而言,法官判決離婚的主要標準便是夫妻關係的破裂,只有當庭聽到雙方的陳述以及對雙方在庭上的當面行為進行準確觀察分析才能知道夫妻雙方關係是否破裂。

二、不到庭的結果

在離婚案件中,若原告本人不到庭參與訴訟,依照相關法律規定,法官可對該案件按照撤訴進行處理。

三、原告本人不到庭的例外

但是也有例外的存在,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離婚案件中,若原告本人無法出庭(病重)或是無法表明自己的意見(患有精神疾病),在這些情況下,其本人可不到庭參與訴訟,但對於原告本人無法出庭的事由,需有證據進行證明,包括病歷本等。

四、有其他是由無法出庭

除了上述事由,其他事由都不得作為原告本人不予出庭的理由。

原告本人因其他事由無法在庭審當日出庭參與訴訟的,若只是庭審時間與其他事由時間相沖突,可向法院申請延期審理。若是因害怕與對方發生衝突(本身具有家暴等情節),建議與親人共同前往法庭,並且在庭審前與法官聯繫,尋求幫助。


法束書亭

離婚案件當事人必須到庭,這是因為夫妻雙方的感情是否破裂,只有當事人自己心裡清楚,夫妻關係以外的人更是無從知曉,所以只有當事人到庭,法官才能對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出判斷。

同時依據《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即使離婚案件聘請了律師等訴訟代理人,除非本人除不能正確表達意志的以外,仍要出庭;確實因為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本人必須向人民法院就相關問題提交書面意見。

而且如果原告不到庭,法院可以傳票傳喚,傳喚後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再審理途中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例外是

原告僅僅就夫妻關係解除提出訴訟,不涉及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的,而且在庭審前雙方提供的證據又足以查清相關事實的,法院可以缺席審判,但是實踐中很少。


劍心雅韻

離婚案件的審理,夫妻雙方都要到庭的,除非是有不可抗力,(比如受傷之類的沒法去)或者無法表達自己的意見(比如精神病人之類的)可以由代理人去,但也要有是否同意離婚的確切的意見。如果原告什麼原因都沒有而不到庭的話法院一般會按撤訴處理的。


小毛哥哥141242

如果人民法院依法不可以撤訴時如對方當事人反訴、原告有惡意訴訟嫌疑、原告提起的訴訟有其它違法情形涉及公益訴訟的可能等情形。離婚訴訟原告一方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與訴訟時,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會拘傳原告到庭。


入門的憤怒的小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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