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出舊照片——巴金:蕭珊心靈純潔,我把她當小朋友對待……

巴金與蕭珊的傳奇婚戀(二)

冰心說:巴金最可佩服之處,就是他對戀愛和婚姻的態度上的嚴肅和專一。他對蕭珊的愛情是嚴肅、真摯而專一的,這是他最可佩之一。巴金一生的愛情,只和一個叫蕭珊的女人有關。

——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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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金與蕭珊

“新亞”見面之後,蕭珊常給巴金去信。她坦率、熱情地在信中說:我永遠忘不了從你那裡得來的勇氣。巴金每次覆信都稱蕭珊為小友。蕭珊常到出版社找巴金,以求思想上得到更多更大的啟蒙。

巴金一直避免把蕭珊當作“另一半”設想。但到了1936年底,巴金的朋友馬宗融要到桂林去半年,家裡無人照料,巴金被請到襄陽路敦和裡去幫助照看居所,於是蕭珊常常去看巴金,並開始關心巴金的起居生活。蕭珊的來訪和關心,使從成都出走十幾年很少與女性接觸的巴金,感覺到了生活豐富多彩、充滿詩情畫意的另一面。當時的巴金,要趕寫文章,要看資料,要給許許多多的讀者覆信,還要看校樣,讀稿、改稿──他太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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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時的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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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時的巴金

在巴金看來,蕭珊主動熱情,是她純潔心靈的流露,他仍然把蕭珊當作一個小朋友對待。蕭珊對巴金的愛,是為他作品中真誠、激情和高尚的人格力量所感動而產生的。善良、熱情、重感情的蕭珊,常來巴金住所,或是大大方方地到巴金工作的文化出版社去,給巴金講青年學生對他作品的反應和現實的思想狀況,講家庭瑣事。巴金總是靜靜地聽著,從不打斷她的談興,因為他很尊重蕭珊。


一天,蕭珊高興地來到巴金在霞飛路霞飛坊的住處,不一會兒,卻淚流滿面的從樓上下來。同院的朋友好心問蕭珊:“李先生欺負你了?”蕭珊不好意思地回答:“我爸爸要我嫁給一個有錢人。我來請他決定。他卻說,這件事由你自己考慮決定。”隨後下樓的巴金趕緊解釋:“我是說她還小,一旦考慮不成熟,會悔恨終身的。將來她長大能有主見了,成熟了,還願意要我這個老頭子,那我就和她生活在一起。”一番感人的話語,道出了巴金內心深處的顧慮,同時也堅定了蕭珊追求愛情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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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珊與女友

巴金和蕭珊訂婚後,愛情又得到了新的昇華。1938年7月,蕭珊去廣州看望巴金。他倆同住在出版社裡,各有各的房間。他們一道上街,一起吃飯,巴金工作時,蕭珊料理雜事,互相尊重,十分和諧,像朋友一樣生活在一起。不久,巴金應邀去武漢,她隨同前往。

1938年10月18日,日軍進攻廣州,巴金帶著蕭珊和文化出版社廣州分社的同行,一起急忙包木船去桂林,十多個小時後,廣州就陷入敵人手中。去桂林途中,換船等船,防敵機,躲警報,一共九天。後來,巴金根據這段顛沛流離的生活,寫了《從廣州出來》等一系列文章,“這些通訊寫了我愛情生活中一段經歷,沒有修飾,也沒有詩意,我們就是那樣生活,是沒有半點虛假。” 幾個月後,蕭珊考入昆明西南聯大讀書。一到桂林,巴金又投入忘我的寫作之中,他寫了《旅途通迅》和長篇《火》。

1939年,巴金從桂林去昆明,兩相約定第二年在昆明相見。送走了蕭珊,巴金回到上海,寫完了他《激流三部曲》的最後一部《秋》。1940年夏天,《秋》交開明書店出版,巴金拿著樣書,跑到昆明和蕭珊見面。蕭珊還是那麼活潑開朗,那麼丰姿綽約、光彩照人。巴金見到蕭珊,心情的歡愉是可想而知的。暑假期間,蕭珊每天都和巴金在一起,一同遊玩,一起接待親朋好友。晚上,巴金送蕭珊去女生宿舍,他回到自己住處伏案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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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蕭珊未完成的小說手稿之一頁

2、蕭珊致巴金書信手稿

三個月後,巴金去了重慶,在重慶一住就是一年。這年暑假,巴金按約定去昆明看望蕭珊後回到桂林。蕭珊非常想念巴金,怕他在桂林只顧忘我地工作,不顧吃飯和休息,她一封接一封地給巴金寫信,關心他的身體和生活。巴金每次收到蕭珊的信,都是一讀再讀,在感動之後也及時回信互相鼓勵,增進情感。

1942年,由於抗戰吃緊,巴金的一些同事先後離開了桂林文化生活出版社,巴金頓感悲寂,不知所措。體貼入微的蕭珊深深惦念著巴金,不等大學畢業,就來到巴金身邊,並意味深長地說:“你不要難過,我不會離開你,我永遠在你身邊。”不再需要過多的言語,黃金萬兩也抵不上一位純真姑娘矢志不渝的摯愛,巴金的眼睛溼潤了,他顫抖地說:“蕭珊,我不知道怎麼感激你,再等我一年,好嗎?”

“再等我一年。”蕭珊沒有提出過任何異議,因為她清楚地知道,巴金家有一大家人,由於戰爭阻隔,原由三哥承擔的生活費用,現在只能靠巴金了。一年多時間裡,巴金是拼命地寫書、譯書、編書,他寫出了《火》第三卷,翻譯完了屠格涅夫的《父與子》《處女地》。侄兒、侄女的學費有了,結婚成家的費用也沒問題了。

1944年5月1日,蕭珊和巴金決定結婚。此時巴金已經40歲了,而蕭珊只有27歲。相識到決定結婚,他們戀曲進行了八年,與他們共同經受的一場民族戰爭所需要的時間相同。或者可以說,正是因為戰爭,他們的愛才變得持久而深刻。這八年中,他們在連天的烽火中幾度離散,幾度相聚,天南地北,兩情依依,患難與共的歲月早已把他們的命運緊緊地連在了一起。如今終於要結婚了,蕭珊清澈的大眼睛裡盛滿了對未來的憧憬和渴望。巴金在桂林灕江東岸借了朋友一間房做新房,沒有添置一絲一綿,一凳一桌,只有巴金四歲時與母親的合影,作為祖傳的家產。也沒有什麼可安排的,只委託弟弟李濟生以雙方家長名義,向親友印發了一張旅行結婚的“通知”。

一個星期後,巴金和蕭珊去貴陽郊外風景如畫的“花溪小憩”度蜜月,這是坐落在花溪公園內的一棟花園洋房。是夜,兩人依偎著坐在一把長長的藤椅上,在一盞清油燈的微光下談著過去的事情和未來的日子。蕭珊轉動著一雙明澈如秋水的大眼睛興致勃勃地談著,用溫柔的目光凝視著那張臉的純潔和天真。

蕭珊忽然說:“我提出一個條件。”“怎麼,還要約法三章嗎?”巴金打趣地問。“不是約法三章,只是一條。”“請講!”

“從今天起,我是您的妻子了,再不許叫我小女孩了。”“可是我這一生永遠也忘不了那個忽閃著一雙大眼睛的小女孩……”

“該罰,我以後一定記住,再不叫你小女孩了,因為你已經不是一個小女孩,而是一個妻子了。”

蕭珊一下跳了起來,嚷嚷著:“可是您又接連重複了兩次!”

巴金拍了拍腦門兒:“瞧,我這腦子!”

蕭珊糾正說:“瞧您這嘴!”說著在上面輕輕吻了一下。

兩人不禁相視而笑……

巴金嚮往與蕭珊在另一個世界相會,他在《病中集》中說:“想到死亡,我並不害怕,我只能滿懷著留戀的感情。”巴公曾說過這樣的話:“等我永遠閉上眼睛,就把我的骨灰同她的摻和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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