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宝鸡被确定为
第三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了!
近日,民政部、财政部共同发布了《关于确定第三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
根据通知内容,在各地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民政部和财政部共同确定北京市通州区、西安市、宝鸡市等36个市(区)为第三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
根据通知精神,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将重点支持通过购买服务、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股权合作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管理运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支持城乡敬老院、养老院等养老机构开展延伸服务,直接提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或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供技术支撑;支持探索多种模式的“互联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和智能养老技术应用,促进供需双方对接;支持养老护理人员队伍建设,加强专业服务人员培养;完善相关养老服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保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质量水平等。
名词解释
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是一种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其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
成为试点城市后,要做什么呢?
此次试点工作目的是,通过中央资金引导,鼓励地方加大政策创新和资金投入力度,统筹各类资源,优化发展环境,形成比较完备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环境和推动机制。
主要任务是,重点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重点领域,包括培育和打造一批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的龙头社会组织或机构、企业;探索多种模式的“互联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完善和促进居家和社区的医养结合服务等。(陕西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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