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有償退出,5萬一畝,你願意把你的土地退出去嗎?

花開隴上

農村土地有償退出,5萬一畝,你願意把你的土地退出去嗎?



為什麼要這麼說呢?試想一下,5萬元一畝一次買斷,這就意味著農民一輩子沒有土地,就連子孫後代都沒有土地了。這代人看似拿錢了幸福了,可是下一代呢,下下一代呢?連子孫飯都讓這代人給吃光了。我算一下,現在我們這裡土地流轉是500元一畝,離土地承包期還有40年,一年一畝500元,40年也可以收回2萬元,再說土地流轉出去,承包權還在自己手裡,到時照樣可以分土地。而土地一次退出農民將永遠沒有了土地。



再算一下,一畝土地是666.67平方米,50000元一畝。50000÷666.67=74.99元,就算它75元一平方米,而經過開發商之手,商品房就搖身一變幾千元,甚至上萬元一平方米。到底誰掙錢誰吃虧呢?肯定的說是農民吃苦。

再換句話說回來,在農村山區鄉這樣閒置荒廢的土地多的是,不要說5萬,農民2萬都願意買,可又有誰會要呢?還是城市郊區的農民好,土地吃香有錢掙,還有失地養老保險,管他什麼子孫後代,這代人享福就好了。



土地有償退出5萬一畝,你願意退出土地嗎?歡迎大家一起都來說一說,評一評。


月季正紅

農村土地有償退出,五萬元一畝地,退出好還是留著好?五萬值不值?在過去,土地對於農民而言就是生存的根本。而今,越來越多的年輕人開始選擇外出打工,而農村更多的留下是一些老人在收拾打理莊家,甚至是已經荒廢多年不耕種。如果是這樣的一種情況的話,在國家有利政策的情況下,完全可以考慮把閒置的土地退還給集體,享受到一筆不少的補償,兩全其美,何樂不為!


但還是要就實際的補償數額以及個人的生存能力等多方面進行綜合性的考量

目前,國家的具體補償標準還沒有,但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肯定會參考當地的實際經濟狀況,土地的年產值以及距離城市的遠近等等方面進行評估,如果補償價格確實夠高的話,還是可以考慮退出土地的。

另外,種地對於農民而言是最後的退路,如果在城市裡發展不好,回到農村,種地最少可以有基本的生活保障。如果把土地退出去了,將來年老或者失業,回到農村無法保證自己的生存,就得不償失了。



總而言之,隨著社會的快速進步與髮質,農村的土地只會越來越值錢,如果個人生存能力有保障,在沒有多大資金需求的前提下,還是實際保留自己的土地較為合適。


農業補貼

這個得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了。2018年,剛剛發佈的一些農村政策信息,可以看出來,國家還是支持部分農民將土地有償、自願的永久退出。

這一類農民,主要是進城的農民。

眾所周知,在我國,土地大部分是承包地,不是私人所有,所以承包的土地是不可以轉讓買賣的。

這種政策很大程度上保證了咱們農民的利益,讓農民手中的土地輕易不會被資本“收買”。

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承包土地在如今經濟騰飛、工業發展迅速的時代,也露出了些許弊端,就是土地轉讓不夠靈活,導致了大量的閒地,也抑制了中國農業的現代化發展速度。

於是,前兩年,大約是在2015年吧,國家正式提出了土地的三權分置政策,可以讓農民出讓手中的經營權和承包權。至於土地的所有權,這是國家的,和農民是沒有關係的。

首先,如果出讓土地的經營權,說白了,就是往外租地,把土地租給其它人種,租地一般不是永久的,至少從法律層面是這樣的。

農民出讓了手裡的經營權,但承包權利還在。如果出讓的土地到期或者村集體重新劃分土地時,農民還有地可種,在法律層面上,還是屬於“有地一族”的農民,只不過自己的土地沒有自己在種而已。

這種土地流轉模式,大部分農民是可以接受的,覺得心裡稍微踏實一些。但這種“出租”土地的方式,土地的轉讓出租價格是比較低的,肯定到不了五萬一畝,想都不用想,這輩子都到不了。

說完這個,咱們再來說說“永久退出農村承包地”。

“永久退出農村承包土地”這也就牽扯到了農民手裡的承包權。咱們是有規定的,每個合法的農民都享有土地承包權,並且上一輪的分地延續三十年不變。

但是,對於一些要進城生活的農民來說,留著土地完全沒用。像我這樣的,住在城裡,可還從事農業,家裡留個十畝地,還能兼顧著種著。

周圍的一些其它年輕朋友,搞啥的都有,和農業八竿子打不著,以後估計也不可能再回去種地。這時候,如果價錢合適的話,他們很有可能退出農村承包地。

這個退出,並不是簡簡單單幾畝土地的時,而是退出的一種權利。

就像孔融讓梨一樣,你為了給村裡其他人更多的土地,主動退出了自己的承包地,並且保證了以後再分新地也不會要。這是你做得有利於村集體的一件大事兒。村裡肯定很開心,於是肯定要給你獎勵,獎個一畝地五萬元是很正常的。

懂了麼?

這就是咱們經常說得永久退出耕地,他退出得更是一種權利。搞明白了這事兒,五萬元到底值不值得退出呢?

看個人吧!權利能用得起來才有用,如果你完全和農村“絕緣”了,幾乎不可能再從事農業了,那就趁著機會退出吧。

目前是政策紅利,退出拿到的錢還能多一些。

當然了,對於子孫後代還生活在農村的,但又不太想種地的,還是留著承包權這個權利吧,把經營權轉讓出去,就可以了。


新農民

現在國家已經提出土地可以有償退出了,但是目前的價格好像沒有這麼高,不過具體的肯定也要分區域位置來吧。而且目前在我們這邊好像還沒有,我自己也是農村長大的,在外面上學上班,之後又回到農村了,現在在農村創業,對於農村的一些基本情況還是很瞭解的。


對於土地五萬塊永久退出的話,這個也是要分人來的,還有土地的位置。而且具體的政策到底是怎麼樣的也還沒有清楚,如果要退出的話,只能全部退出還是可以一部分退出。如果是必須要全部退出的話,我是不願意的。如果可以一部分退出還是可以選擇考慮的,可以選擇一些土地貧瘠沒有利用價值的退出。

而且現在一般農村也出不了這麼高的價,現在國家徵收我們這邊一畝地也就四萬多。像我們這邊前兩年剛修的高速,鐵路,還有一些縣道國家徵收標準都是四萬多。這個徵收了和永久退出也一樣,價格都沒有這麼高,所以如果是永久退出的話在我們這邊肯定也沒有這麼高的價格,不過這些肯定要分地區位置來的,發達地區,位置好的土地肯定多一些。


但是土地對於農村人來說還是很重要的,如果自己決定以後再城市發展了,可以退出一部分土地,留下一兩畝比較好的是比較好的選擇。如果在城市真的發展的特別好,已經是大老闆或者當官了全部退出也可以。一般的農村人的話,建議是不退出的。因為我現在就在農村搞養殖種植,規模還在繼續擴大,需要土地,所以個人是不願意的。但是具體的根據個人情況來。


張家界小伍

對於長期生活在城市的進城農民來說,屬於自己的農村土地早已處於閒置荒廢狀態。而且隨著近些年農業種植成本的提高和糧價的不景氣,越來越多的農民朋友選擇外出務工,家裡的土地也是處於半耕種半荒廢狀態。

目前農村土地對於部分農民來說既不能帶來長期持續的經濟效益,又造成了土地資源的浪費。因此,國家針對這一情況,提出了“鼓勵農民自願有償退出土地”的口號,並已經在部分試點地區開始實施。目前土地退出的方式分為永久性退出和長期性退出兩種。

按照目前在試點地區開展的退出情況來看,土地退出的補償標準根據地域經濟水平的差異也是不相同,永久性退出一般在5萬—20萬間,但想要拿到退出補貼,還需要滿足三個條件才能辦理。

第一:必須遵循自願退出的原則;

第二:退出的土地需要提供合法的土地確權證書,不然是無法退出的;

第三:為了防止農民為了短期的經濟利益,退出土地時必須提供自己的收入證明和居住證明,確保退出後能養活自己。

那麼農民朋友到底要不要退出土地呢?這又是擺在農民朋友面前的一道選擇題。

到底賣不賣還需要根據自身情況決定,如果在城鎮有穩定的工作和社會福利,不打算回農村了,那麼退出農村土地拿到一筆經濟補償又何樂而不為呢?

另一種情況就是因為在外打工而導致農村土地無法耕種的,這在農民朋友中還是佔大多數的。那麼需要謹慎考慮,退出固然可以拿到一筆不錯的收入,但從長遠的角度來看是非常不划算的。

從政策方面來衡量:隨著中央一號文件中提出振興鄉村這一戰略來看,國家將會越來越重視農村的發展,農村的土地將來也會越來越值錢。一旦退出,那麼農村的土地就跟你沒有半毛錢關係了。從個人來考慮:土地作為農民朋友最後的保障,一定要珍惜。將來人老了,或者沒工作了還是要回到農村的,沒有土地怎麼活呢?所以廣大農民朋友一定要考慮清楚。

如果不想荒廢自己的土地,又不想退出土地,農民朋友可以考慮一下將土地有期限的進行流轉,這是一種不錯的選擇。


農耕情懷

關於這個問題,我有幾點要說

前提 人的基本需求是生存,國家發展的前提是存在,要首先保障全國人民的吃飯問題,假如講土地回收,那麼誰來種地,沒有糧食靠進口嗎,顯然不太可能。也可能有人會說,將土地承包出去,讓一些人大規模種植,都知道現在種地不賺錢,誰願意承包,就算找到了人承包那麼土地整合又要花費多少成本,可能會錯過播種的時間,沒有糧食供應對於國民來說意味什麼就不用多說了。



所以,就算出現回收土地的情況,我推測也是城市周邊的一些土地,為了城市的擴建而回收,偏遠地區不會出現回收情況。

既然是這種情況,我想大多數人是不會退出的,原因很簡單

1價格 既然我的土地就在城市周邊,城市為了擴建勢必要佔用土地,以後發展起來這裡的地價要上升百十倍,要想回收土地的話要加錢,五萬元一畝的價格太低。

2 安全感 農民的依靠就是現有的這些土地,無論自己在外打拼的多慘 多艱難,都還可以回來,有土地就有保障,自己就有安全感,若是將土地賣出,在城裡待不下去了那就沒有退路了,自己將一無所有。

3生活習慣 人口老齡化越來越嚴重,農村的老年人也很多,農村老人都十分勤快閒不住,家裡有地能為老人解悶,要是土地沒有了,住在鳥籠一樣的樓房裡,老人能待住嗎?每個人都會變老,想一下將來自己的情況,你還願意退地嗎?
4 發展趨勢 仔細研究一下中國的發展,會發現和西方國家十分相似: 城市快速發展 引起進城熱潮 分期買房 人口生育率降低,那麼下一步應該就是城市人口外遷,現在已經有部分城市人口往外遷移現象,往外遷就是遷到城市周圍的郊區,郊區會逐漸發展成為環境舒適的富人區,地價會上升。現在賣掉了土地去城裡換取狹小的房子,那麼以後你用什麼換取現在的土地。


聊聊社會百態

瀉藥!

很討厭回答這樣的問題,無詳細說明我怎麼回答呢?

這個事情本來就千人千面,所有人都有不同的看法,為了說明問題,暫且把農民分為兩類,一類是入城人口,一類是並未入城在可預期的將來也不打算入城的人。

如果你是農民進城買房落戶城市,並且你已經有穩定的工作

,我覺著可以考慮選擇永久退出土地承包,這也是國家鼓勵的方向,我們算一筆帳,如果你有10畝地,如果永久退出你就可以得到50萬元,我們拿出三十萬存成定期保證以後的基本生活開銷,還有二十萬的活動資金,即使50萬以最保守的理財觀念處理每年至少要有6個或者7個點的盈利,好的話一般會有10個點左右,那就是3萬到5萬之間的受益,而我們的十畝地呢?一畝地一年掙1500,十畝地也才15000而已,那個合適一目瞭然。50萬就是死期存款一年也有2萬塊,而且啥活不用幹。當然我說的一畝地掙1500是按照最普通的農作物來計算的,這是大多數農民的選擇,如果是高附加值的作物收益高但風險也高,可能十畝地能掙50萬,但相應也可以陪50萬。這就和我們可以拿五十萬去買股票,你要是牛逼的話一年50萬可以變成100萬,你不牛逼的話也可以變成1萬,這就是個風險問題,我相信大多數人能夠知道我需要表達的意思。

如果你不想進入城市呢,其實也可以選擇永久退出一部分,只保留一畝地或者半畝地,有個地方種點青菜或者自己吃的糧食就足夠了,一年年累的跟牛一樣能掙多少錢呢?農民幹活最累民,掙得最少,也不知道守著這幾畝地有什麼油水?當然了,還是那句話,如果你真的想搞養殖,想搞種植高附加值作物,你可以不必退出土地。

其實老百姓內心想的無非就是有了土地就有了保證,其實這是典型的小農思想

,沒有土地的人現在過得普遍比較好,美國農民才有200多萬,照樣養活美國,還能養活全世界好多國家,是全世界第一糧食出口國。不要覺著以後農民比較稀少就比較好,中國農民真的變成了200萬或者變成2000萬,那才有可能真的好,問題是你能等到那時候嗎?最怕的就是國家突然給你那麼多錢,有些人就會瞎胡混,把錢糟蹋了,引起不必要的動盪,放心吧,國家不會一下子把錢都給你,可能會給你存在一個基金賬戶,先給你一部分,然後按照最基本的生活保證,就像領工資一樣按月發給你千八百的,這樣的話最好。


俺是鄉下人

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不斷髮展,部分農民進了城,在城裡有了穩定收入和住處,如何處置自己在農村的承包地,成了現實問題。目前,一些地方在探索試點土地有償退出的政策,即在確權的基礎上,通過一定的經濟手段,引導農民退出土地,以更好實現規模經營,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如上海松江,對老年農民退出土地承包的,在每人每月860元農村養老保障金的基礎上,由區財政每月再補貼664元,合計1524元,使老年農民每月收入達到上海城鎮居民保險相同的水平;中青年農民不享受老年農民社會保障補貼政策,按土地流轉每年享受摺合250公斤稻穀的流轉費,2029年二輪延包結束後仍享有承包權利。到2017年5月,全區32775名老年農民退出了3.6萬多畝承包地,並自願簽訂了完全退出土地承包的確認書。

又如,寧夏平羅巧用生態移民搬遷安置經費,對本地農民退出的承包地、宅基地和房屋進行收儲,耕地按照當年土地流轉價格上浮5%的標準進行評估,並按本輪承包期內剩餘年限一次性算清,經村集體經濟組織與農戶協商,逐年或一次性給予補償,2013-2016年,平羅縣共有2056戶農民自願有償退出承包地、宅基地和房屋產權,轉讓承包地11280畝,交易額2.47億元,每畝摺合人民幣21897元。

再比如,去年7月24日,貴州完成首宗農村承包經營權有償退出。湄潭縣興隆鎮紅坪五一組村民張國曉家有4口人,二輪土地承包時共承包集體土地3份5塊。兩個孩子中職校畢業後在遵義、重慶務工,張國曉本人從事建築行業。由於家中無人耕種,田地已經荒蕪兩年多,經家庭成員一致同意,張國曉提出了退出申請。張國曉退出承包經營權的是一塊麵積為10.2畝的旱地,一次性獲得退出補償金32.436萬元,每畝補償3.18萬元。這塊地由該村股份經濟合作社統一管理,對外進行招商。

從這幾個例子來看,農村承包地有償退出,主要標準是參照當地土地流轉價格,乘以一定承包計算,有的退出的只是二輪承包期間的承包權,有的永久退出,以50年左右核算,有的也是按照當地徵地標準測算。但誰來掏錢,是土地有償退出的關鍵。按照發包承包來龍去脈來說,退地肯定是退給村集體,但大多數村集體難以掏出這麼多錢。根源在於土地價值沒有顯現,對農業地區來說,村集體收回土地,也只能流轉出去,但流轉租金有限,也難以有主體願意一次掏出這麼多錢來補償農民。而土地價值顯現的城中村、城郊村或面臨拆遷的村,老百姓對補償的標準必然相應提高。

對農民來說,多少錢願意退出是個關鍵的問題。這取決於自己的評估,土地的當前價格、長遠價值以及自己需要花費多少精力。如果在城鎮已經穩定就業甚至落實,獲得一筆5萬的補償金,可以用來在城鎮置業或者作為創業的資本,或許可以考慮。但如果沒有穩定的就業,不建議退出,因為土地作為農民的生存保障,在很長時間依然有這個功能,不能輕易完全放棄。

可以考慮把土地長期流轉給比較成熟的農業經營主體,或者通過合同形式委託別人代耕代種,如此可以減輕負擔,也可保留長久權利。


農人愛農地

我是地地道道的農民,說句良心話,五萬一畝你在我們這要多少基本有多少。

為什麼這麼說,農民生活水平提高,農作物卻賣不上價格,一年辛辛苦苦種地好了收成可以賺一千多塊錢,還需要耽誤人工。

農民土地是根本,根本什麼意思,就是即使工廠工業全部停產,農民依然可以生活,就是因為有土地可以種植糧食。

一年一畝地賺千八百塊,耽誤多少功夫,現在農村土地基本都是年齡大一些種植,年輕的真的沒有多少種植,除了自己大面積土地的,這樣的還可以賺一些。

一年五萬塊,吃利息一年也有一千塊錢,沒有了土地怎麼過,現在農村家庭都有幾畝地,剩餘一些地,可以等老了種植一些自己喜歡吃的作物,一塊小地就夠幾家人吃的,農村土地真的沒有那麼金貴,對我們來說土地就是為了解決溫飽,如果國家能解決溫飽,我們甘願退出土地。想用土地發財的,說實話農村的真的很少有這樣的本事和資金。

我們這土地租出去蓋廠房的也很多,一年一千塊,合同五十年,才五萬,這一次性給五萬,很可以了。


奮鬥ing小攤主

1、首先,你句話就是不完整的,屬於道聽途說。這句話原話出自《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11)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可見,主要侷限於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不包括宅基地和承包經營的土地。

2、關於宅基地和住房的表述見:決定(21)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選擇若干試點,慎重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探索農民增加財產性收入渠道。

3、關於承包經營土地的表述:決定 (20)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依法維護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發展壯大集體經濟。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並保持長久不變,在堅持和完善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前提下,賦予農民對承包地佔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能,允許農民以承包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鼓勵承包經營權在公開市場上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流轉,發展多種形式規模經營。

4、對於這類土地,在三中全會之後這幾年還陸續出了一系列文件落實改革。比如2014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農村土地徵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4〕71號)以及國土部於2015年的細則。這兩個文件在網絡無法查到。但是可以見到黨中央頂層設計的理念和推進改革的決心。

5、回到你的問題:這樣做的目的是什麼。大方向來說是市場化,市場經濟改革。對於農民農村來說是增加財產性收入,農民(集體)的財產權進一步明晰。

6、我的判斷:十九以後的五年,宅基地也許會市場化,建設用地(同國有)半市場化,承包經營土地制度基本不變(太重要了,很難動)。

7、回答了這麼多,估計也沒人看。就不囉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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